教育数字化知识图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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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院各单位:
根据《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开展高等院校管理服务类教育移动互联网应用专项治理行动的通知》文件要求,各学校必须在 2019 年 12 月 27 日前完成教育 APP 自查整改工作。
为引导和规范我院教育 APP 有序健康发展,更好地发挥教育信息化的驱动引领作用,根据专项治理要求,开展我院各类教育 APP 登记工作,请院内各单位于 12 月 24 日前将本单位负责的各类教育 APP 按照附件格式填写,并发送至宋志 OA 邮箱,邮件标题: APP 登记表 - 单位名称。
按照文件要求,学院所有教育 APP 必纳入规范管理,如完成备案、测评、安全评估等相关工作。信息中心根据本次各单位上报情况,提出学院教育 APP 整改方案。方案经学院同意后,由各单位参照执行,限期完成整改。若各单位因未上报的 APP 运行产生的各种问题,由各单位自行负责。
注:
1 、教育移动互联网应用程序(即教育 APP )是指以教职工、学生、家长为主要用户,以教育、学习为主要应用场景,服务于学校教学与管理、学生学习与生活以及家校互动等方面的互联网移动应用。
2 、本次登记范围包含单位委托第三方公司承建、单位自主开发、单位使用第三方教育 APP 的情况。
教育技术与信息中心
2019 年 12 月 1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