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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属各单位:
按照省教育厅召开全省暑期学校安全工作视频会议要求,学校组织开展公用房建筑安全自查及整改,确保暑期雨季来临涉校涉生安全,对学校公用房安全工作进行全面排查,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公用房安全管理责任
各使用单位对本单位所管理、使用公用房的安全性、完整性、准确性、有效性负责。明确使用单位是公用房管理的责任主体,各单位行政主要负责人是本单位公用房管理的第一责任人,对本单位公用房的安全完整和有效使用负全面领导责任。配备给本单位使用的公用房,按照“谁使用、谁管理、谁负责”的原则,落实使用和管理责任,指定专人负责。
二、开展安全自查
1 、大跨度钢结构屋面建筑:屋面是否存在违规堆放各种材料;结构杆件是否存在明显锈蚀、变形、脱落现象;节点连接是否存在松动、损坏现象等问题。
2 、室内吊顶及吊挂物:吊顶面层是否存在沉现象;吊杆、龙骨、基体锚固件是否存在变形、松动、脱落、明显锈蚀现象等问题;防水损坏室内漏雨等现象;
3 、建筑外墙装饰材料:外墙装饰材料、构件是否存在开裂、损坏、松动、脱落现象;外墙保温是否存在开裂、松动现象;外窗框、外开扇是否存在断裂、松动现象等问题。
三、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各单位要强化主体责任意识,精心组织,高效实施,确保此次公用房建筑安全自查及整改工作顺利完成。
(二)认真排查。各单位按照自查内容,对本单位公用房建筑安全逐一排查,对人员密集场所及安全保障要求严格的公用房,应重点检查。
(三)积极整改。各单位对在排查工作中发现的建筑安全隐患,应及时整改,消除隐患;确属本单位无法整改的,应在《山东石油化工学院公用房建筑安全检查隐患排查清单》(附件 1 )中如实反映并说明原因。
四、及时上报。
各单位根据排查结果如实填报附件 1 ,于 7 月 12 日下午 17 : 30 前,将由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加盖单位公章的 PDF 版及 WORD 版发送至邮箱 2020033@sdipct.edu.cn ,文档以“单位名称 + 公用房建筑安全自查”命名。若未在规定时间内上报,视为本单位所管理、使用公用房无安全问题。
四、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刘庆军 / 杨丽丽,联系电话: 7396912/7396958 。
国有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
2024 年 7 月 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