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数字化知识图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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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体师生:
网络空间不是法外之地,非法 “翻墙”行为不仅触碰法律红线,更会给个人信息安全、校园网络秩序乃至国家安全带来严重隐患。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网络安全法律法规,切实维护校园网络清朗环境,保障广大师生的合法权益和切身利益,现就抵制非法“翻墙”行为郑重提醒如下:
一、明确界定:什么是非法 “翻墙”行为
“墙”是我国为维护国家网络安全、过滤有害信息、保障公民合法权益建立的国家互联网安全防护体系。“翻墙”是指未经国家有关部门批准,通过 VPN、代理软件、境外游戏加速器、第三方浏览器插件等技术手段,绕过国家网络监管,非法访问境外受限网站与服务的行为。
需要特别注意的是, “翻墙”不仅包括主动下载使用各类翻墙工具的 有意行为 ,也包括在不知情情况下,因使用部分来源不明的网游加速器、境外服务器游戏客户端、非官方应用程序,导致软件后台自动连接境外网络的 无意行为 ,二者均属于违法违规范畴。
任何形式的私自 “翻墙”行为,无论目的是查资料、学外语、刷视频还是玩游戏,均不存在“偶尔使用不违法”“个人娱乐无风险”的侥幸空间,已明确违反以下国家法律法规:
1.《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管理暂行规定》第六条 :计算机信息网络直接进行国际联网,必须使用国家公用电信网提供的国际出入口信道,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自行建立或者使用其他信道进行国际联网。违反本条规定的,公安机关可依法责令停止联网、给予警告,并处 1.5 万元以下罚款,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
2.《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第二十七条 :任何个人和组织不得从事非法侵入他人网络、干扰他人网络正常功能、窃取网络数据等危害网络安全的活动;不得提供专门用于从事侵入网络、干扰网络正常功能及防护措施、窃取网络数据等危害网络安全活动的程序、工具。
3.《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八十五条第三款 :提供专门用于侵入、非法控制计算机信息系统的程序、工具,或者明知他人实施侵入、非法控制计算机信息系统的违法犯罪行为而为其提供程序、工具,情节严重的,构成 提供侵入、非法控制计算机信息系统程序、工具罪 ,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此外,若通过非法 “翻墙”传播有害信息、泄露国家秘密,还可能触犯寻衅滋事罪、诽谤罪、故意泄露国家秘密罪等,承担更为严重的刑事责任。目前已有多地网民因非法“翻墙”被处以警告、罚款,留下终身违法记录, 严重影响学业、就业、参军、考公等人生关键环节 。
三、高度警惕:校园内非法 “翻墙”的四大危害
1.思想意识形态风险 :境外网站充斥大量虚假信息、错误言论、意识形态渗透内容及暴力、色情、邪教等违法有害信息,师生尤其是青年学生辨别能力较弱,极易被误导蛊惑,甚至在不知情中参与有害信息传播,触碰政治与纪律红线。
2.个人隐私与财产风险 :市面上绝大多数非法 “翻墙”工具均暗藏木马病毒、后门程序,使用过程中会全程窃取个人通讯录、聊天记录、银行卡信息、支付密码及校园账号、科研数据等敏感信息,极易引发电信诈骗、银行卡盗刷、账号被盗、敲诈勒索等安全事件。
3.学业与职业发展风险 :非法 “翻墙”违规行为将记入个人诚信档案与校园安全档案,直接影响评奖评优、助学金申请、入党入团、升学深造及就业推荐;引发重大网络安全事件的,学院将依据校规校纪严肃处理。
4.国家安全与校园稳定风险 :非法 “翻墙”渠道是境外敌对势力、间谍组织实施渗透颠覆、情报窃密的主要途径。师生若通过非法渠道泄露学院科研数据、内部工作信息,甚至国家相关敏感信息,将直接危害国家政治安全、经济安全和军事安全,同时严重破坏校园网络安全秩序。
四、严格遵守:校园网络“七个严禁”
全体师生必须严格遵守国家网络安全法律法规及学院网络管理规定,坚决做到:
1.严禁点击、浏览不明及非法境外链接。
2.严禁私自下载境外社交、视频、搜索类 APP。
3.严禁使用非法 VPN、代理、翻墙插件与工具。
4.严禁用境外加速器登录国际版游戏、服务。
5.严禁安装来源不明、未经安全审核的软件。
6.严禁购买、售卖、分享翻墙账号与安装包。
7.严禁在境外网站发布、传播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校规校纪的信息,不得加入非法境外群组。
五、自查整改:立即开展个人网络安全自查
请全体师生即日起开展个人网络安全自查自纠:
1.检查手机、电脑等设备的应用列表,立即卸载所有翻墙、代理、境外加速类软件。
2.检查设备网络设置,删除所有陌生 VPN 配置和代理服务器设置。
3.清理浏览器历史记录,停止访问任何境外不良、违规网站。
4.注销非必要的境外社交、论坛账号,退出相关境外群组。
网络无边,安全有界;校园清朗,你我共建。希望全体师生切实增强法治意识和网络安全意识,深刻认清非法 “翻墙”的违法本质和严重危害,自觉抵制各类非法“翻墙”行为,共同维护安全、健康、有序的校园网络环境。若发现校园内存在售卖、传播非法“翻墙”工具及相关违法违规行为,请及时向 保卫处 或 信息技术中心 举报。
信息技术中心
2026 年 5 月 1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