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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各学院、各部门:
2021年9月,国家发展改革委会同中央宣传部、中央网信办、工业和信息化部等11个有关部门联合印发了《关于整治虚拟货币“挖矿”活动的通知》,明确将虚拟货币“挖矿”活动增补列入《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淘汰类”目录。同月,人民银行会同有关部门印发了《关于进一步防范和处置虚拟货币交易炒作风险的通知》,明确虚拟货币不具有法定货币等同的法律地位,其相关业务活动属于非法金融活动,参与虚拟货币投资交易活动存在法律风险。
为全面贯彻落实国家虚拟货币“挖矿”治理专题视频会议精神、国家相关文件要求及工作部署,我校将开展虚拟货币“挖矿”行为专项治理,相关工作如下。
一、学校开展虚拟货币“挖矿”行为巡查检测
现代教育技术中心将基于信息网络安全防护体系,运用技术手段全面梳理网络行为和对象,通过分析排查对校内虚拟货币“挖矿”行为检测和抓取,并将结果反馈至相关责任部门或人员,及时完成整改。
二、各学院、各部门开展资产自查
学校各部门应对所辖信息资产进行清点排查,重点是各类网络服务器、各计算机机房内终端设备、具备互联网通信和计算能力的实验实训设备等,建立资产台账。对发现的疑似开展虚拟货币“挖矿”活动和设备,应及时上报,要严查严处、分类治理。
三、开展专项治理的宣传教育
各学院、各部门开展杜绝虚拟货币“挖矿”行为的专项宣传教育,教育师生树立正确的价值观念,明确虚拟货币相关业务活动属于非法金融活动,虚拟货币“挖矿”行为存在极其严重的危害。广大师生应养成良好的使用计算机、网络资源的行为习惯,防止因木马入侵导致“挖矿”。对利用国家资源、公共资源牟利,进行算力出售等参与性“挖矿”行为的组织和个人,将依法依规进行严肃处理。
特此通知。
现代教育技术中心
2022年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