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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二级学院、直属系部及相关部门:
为了进一步加强大学英语教学改革和开展自主学习,提高大学英语教学质量,学校组织制定了《广东培正学院大学英语自主学习课程实施方案(试行)》,从2014级学生开始试行。现将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贯彻执行,并希望负责实施部门按方案要求成立课程实施小组,制定实施细则,组织好2014级学生大学英语自主学习。
附件:广东培正学院大学英语自主学习课程实施方案(试行)
广东培正学院
2014年8月26日
附件
广东培正学院大学英语自主学习课程实施方案
(试行)
为了贯彻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工作的若干意见》和《关于实施大学英语教学改革试点的通知》等文件的有关精神,结合我校实际,进一步加强大学英语教学改革和开展自主学习,提高大学英语教学质量,特制定本试行方案。
一、课程设置、 教学目的与要求
大学英语自主学习课程是高等教育大学英语教学的一个有机组成部分,是非外语专业大学生的一门必修课程。
课程开设的基本目的在于:在强调个性化教学与自主学习的教学理念指导下,充分发挥计算机和网络的巨大优势,为学生提供进行听说读写的训练场景;学生可以根据自己的特点、水平、时间,选择合适的学习内容,借助计算机的帮助,迅速提高自己的英语综合实用能力,达到最佳学习效果。
大学英语自主学习课程在第一学年开设,共设置4个学分,分别为大学英语自主学习课程I、II、III、IV,分四个小学期完成,一个小学期8周,每个小学期1学分。
二、课程管理与职责
大学生英语自主学习课程由外国语学院和信息与设备管理处现代教育技术科组成课程实施小组共同负责组织实施,外国语学院主要负责教学资源建设和教学评价工作,信息与设备管理处现代教育技术科主要负责日常教学管理工作。
三、课程实施
本课程为大学英语教学的一个有机组成部分,是学生第一学年的必修课程,要求学生每周不少于2学时的自主学习时间。
学校建立“大学英语自主学习课程网站”,提供各种学习资源和公布有关课程学习的通知公告,学生可以自行查询相关学习任务,自主选择材料学习。
本课程的作业和考试在蓝鸽语言学科平台完成。作业统一由课程实施小组布置,作业分为必做题和选做题两部分,作业中的主观题采用学生互评方式,客观题由课程实施小组在学习网站上提供参考答案。
四、课程评价
1.考试:大学英语自主学习课程评价采取期末考试方式,考试成绩≥60分为合格,记1个学分。考试成绩与GPA等级对照如下:
考试成绩 |
GPA 等级 |
95-100分 |
A |
90-94 |
A - |
85-89 |
B + |
80-84 |
B |
75-79 |
B - |
70-74 |
C + |
60-69 |
C |
60分以下 |
F |
考试采用机考形式,基于蓝鸽语言学科平台进行,考试题型参照大学英语四级题型设置。
每门自主学习课程考试分两次进行。考试时间安排如下(其中第一学期时间是以新生正式上课开始的计数周):
自主学习课程I: 第一学期第7周、第10周;
自主学习课程II:第一学期第15周、第二学期第1周;
自主学习课程III:第二学期第7周、第10周;
自主学习课程IV:第二学期第15周、第三学期第1周。
考试一般在周末举行,具体时间以学习网上公布的时间为准。
期末考试由教务处、外国语学院和现代教育技术科共同组织。试卷组题工作由现代教育技术科负责,阅卷工作由外国语学院组织专人完成。
在每次考试之前由现代教育技术科负责统计学生作业必做题的完成情况,规定必做题作业量完成不足三分之二的学生,不准参加该次考试。
符合参加考试的学生,原则上必须参加该课程的第一次考试。
2.第二次考试规定:凡参加课程第一次考试成绩<60分的学生,可以报名参加该课程的第二次考试。
未具备参加第一次考试资格的学生,完成重新布置的规定必做题作业后,可以申请参加该课程的第二次考试。
参加课程第二次考试成绩不合格的学生,不再安排考试。
3.免重修规定:凡是通过全国大学英语四级考试(成绩≥425分)的学生,可以申请免重修所有不合格的大学英语自主学习课程。免重修课程成绩一律记为60分、C等。
4.学生第一学年期间未能通过考试的大学英语自主学习课程,则需要在下一学年进行重修,或者满足免重修规定后申请免重修。
五、自主学习教室安排
信息与设备管理处负责提供同时可容纳140位学生学习的教室(机房)供学生进行自主学习。自主学习教室开放时间为:下午14:20-16:40(周一至周五)、晚上19:00-21:30(周一至周四),学生可以根据自己的时间自由选择进入自主学习教室学习。信息与设备管理处负责在自主学习教室开放时间安排技术人员坐班。
六、附则
本方案从2014级开始试行,由教务处、外国语学院和信息与设备管理处共同负责实施与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