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开展移动互联网应用程序备案工作的通知》(附件
1
)要求,
2024年
4
月
1
日
起,对逾期未履行ICP备案手续的境内存量移动互联网应用程序(含
APP
、小程序、快应用等,以下简称
APP
),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反电信网络诈骗法》《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要求,依法采取下架、关停等处理措施。为避免因未进行ICP备案导致APP、小程序下架,请各单位及时完成备案工作,相关信息和要求如下:
一、
小程序
1、
备案范围:后台程序部署在校内环境,使用学校域名的小程序;
2、
备案方式:通过小程序后台入口进行备案,由管理单位安排人员办理;
3、
备案材料:①学校法人证书②法人身份证复印件③管理员身份证复印件④主体负责人授权书⑤小程序负责人授权书⑥互联网信息服务备案承诺书(附件
2
)。
4、
备案材料①②获取以及④⑤⑥填报后加盖学校公章,请通过学校网上办事大厅“学校印章、证书使用申请”办理。
5、
备案流程、备案材料填报详见腾讯文档指引(
点击访问
)。
二、
APP
1、
备案范围:学校单位自行开发或委托开发的公共服务
APP
,部署在校内环境,使用学校域名的
APP
。
2、
备案方式:由管理单位提供备案信息,网络信息与现代教育技术中心进行集中统一备案。
3、
备案材料:
APP
备案应用信息表(附件
3
),盖章扫描版和电子版一起发送至
crh@gdut.edu.cn
邮箱。
4、
备案时间:请在
3
月
21
日
前提交备案材料。
附件:
1.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开展移动互联网应用程序备案工作的通知
2.
小程序备案材料:主体负责人授权书、小程序负责人授权书、互联网信息备案承诺书
3.APP
备案材料:
APP
备案应用信息表
网络信息与现代教育技术中心
2024
年
3
月
1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