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开微信扫一扫
校内各二级组织机构、全体师生员工:
为了充分利用人脸识别、人工智能(AI)等技术创新校园管理模式和提升信息化服务水平,现代教育技术中心开展全校师生员工人脸特征照、证件照采集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采集对象
全体在岗教职员工和在校在读学生。
在上一轮人脸采集工作中已上传人脸特征照,其照片可正常应用于教职工餐厅刷脸消费等场景的教职员工无需重复采集上传人脸特征照。
部分师生员工的人脸特征照缺失或者质量不符合使用要求的,需补采或重新采集。
二、采集时间
采集时间段为:2024年1月19日——1月26日;
采集工作为师生员工“线上”自行采集,采集时段为全天不限时,建议师生员工结合自身时间错峰采集。
三、采集原则
本次采集工作所建立的人脸特征照以及证件照数据库,可为师生员工提供高效、精准的校园信息化服务,入库的师生员工人脸信息按照法律法规的要求积极履行安全保护义务。采集工作坚持 “师生员工本人知情、同意”的原则。
人脸特征照 主要应用于学校门禁系统、刷脸消费等身份认证场景。 证件照 主要应用于通讯录、莞工校园码小程序、i莞工APP、校友卡、校园卡、人事系统等工作照场景。
四、采集方式
师生员工通过“智慧莞工”公众号线上采集人脸特征照、证件照,操作简易。步骤如下:
1.人脸特征照采集步骤
师生员工使用本人工号/学号登录“智慧莞工”公众号,依次点击“我的莞工”“照片采集”“ 人脸采集 ”,根据系统提示和规范要求,使用 自拍形式 上传人脸照片数据。
若采集页面显示人脸特征照审核不通过,则需要重新采集,直到系统显示审核通过。
2.证件照采集步骤
师生员工使用本人工号/学号登录“智慧莞工”公众号,依次点击“我的莞工”“照片采集”“ 证件照采集 ”,根据系统提示和规范要求,上传本人证件照。
五、注意事项
1.师生员工本人须对采集或上传的照片负责,严禁上传非本人人脸特征照、证件照。
2.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人脸特征照、证件照采集的师生员工,将无法享有学校人脸应用所涉及的智能服务(包括但不限于刷脸消费、校园进出等)。
3.人脸特征照采集时请严格按照提示进行,拍照要求须知(见下图)。
4.在照片采集过程中,如遇到异常情况,请联系以下工作人员提供支持。
联系人:黎志雄、叶耀文;
联系电话:22862198。
现代教育技术中心
2024年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