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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单位:
按照《广州市财政投资信息化项目管理办法》(穗科信字【2012】240号)、《广州市工信委-市财政局关于2017年市财政投资信息化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穗工信【2016】4号)等文件精神,学校相关部门计划使用2017年市财政资金申报信息化建设内容的,需向市教育局、市工信委申报项目建设方案并获得审核意见才可申请市财政资金及执行政府采购。相关文件要求及具体通知见附件。
学校各有关部门把符合信息化相关规定的建设内容编制成项目建设方案,同时说明建设内容计划使用的预算资金来源;各学院和实验中心申报属于2017年信息化专项预算资金的建设内容由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汇总,申报属于非信息化专项预算资金的建设内容由各二级预算分配部门汇总,图书馆、继续教育学院及其他部门的申报内容直接交网络与现代教育技术中心;各部门汇总后在4月25日前把项目建设方案通过OA交送网络与现代教育技术中心陈海超老师处(地址:大学城校区图书馆副楼404室,联系电话:39366365)。
上级部门如有新的有关要求,将另行通知。
附件: 申报资料 。
网络与现代教育技术中心
2016.4.8
时间:Apr 8, 2016 6:19:00 A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