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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勤工助学用工单位:
为倡导和鼓励广大学生参与勤工助学活动,培养学生自立自强的优秀品 质,表彰在勤工助学活动中表现优异的先进个人,经研究,决定开展2023年勤 工助学先进个人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条件
1.自觉遵守校纪校规,品德良好,态度端正,生活上勤俭节约,不奢华浪 费;
2.尊敬老师,团结同学,虚心学习,诚实守信,服从用工单位的工作安 排,在勤工助学学生中有很好的表率作用;
3.在勤工助学岗位上依时守时,爱岗敬业,吃苦耐劳,责任心强,能出色 地完成用工单位交办的工作任务;
4.在勤工助学活动期间没有挂科现象(包含公共课),没有受过违纪违规 处分;
5.2022年11月-2023年10月期间,累计在岗总月数5个月及以上(以勤工助 学工资发放为准)。
二、评选要求
1.由各用工单位组织所属勤工助学学生开展总结,并进行评选;
2.符合评选条件的在岗勤工助学学生自愿申报,用工单位结合学生勤工助 学表现择优推荐;
3.各用工单位推优名额数按照该单位在岗勤工助学学生总人数的10%确 定,推优名额详见附件1;
4.各用工单位应重点考虑在勤工助学岗位上勤奋努力、乐于奉献,并在某 方面业绩突出,为学校作出一定贡献的学生。
三、材料报送
1.所有材料均以用工单位为单位报送,请于2023年11月20日前将纸质材料 (附件2、3)送至学生工作处,同时将汇总表(附件3)的电子稿发送至邮箱 21956252@qq.com;
2.未按时提交材料的用工单位视为无人申请;
3.联系人:蒋惠咪;联系方式:0731-82852536。
四、评选流程
学生工作处负责审核申报材料,如发现有不符合评选条件的学生,将直接 剔除不再进行替补。材料审核无误后,上报学校奖助学金评审委员会审定,学 校为受表彰对象颁发“湖南网络工程职业学院2023年勤工助学先进个人”荣誉 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