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大众传媒职业技术学院
2023年度实验室(实训室)安全检查与整改方案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 《关于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规范的通知》(教科信厅函〔 2023〕5 号)和 《关于组织开展 2023 年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工作的通知》 (教 科信 厅函〔 202 3 〕 8 号) 文件精神,为规范和加强学院实验室(实训室)安全管理工作,确保实验室(实训室)有序运行,保障广大师生 人身安全和校园稳定, 结合我校实验室(实训室)实际情况, 学院将持续开展 2023年度实验室(实训室)安全检查与整改工作,特制定如下方案。
一、总体要求及目标
各二级学院 和有关部门 要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 落实 ,深刻认识 实验室(实训室) 安全工作重要性,按照 “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要求,统筹做好 实验室(实训室) 安全管理,强化 实验室(实训室) 安全管理日常组织,以安全排查和整改隐患为抓手,深入开展 实验室(实训室) 安全隐患 “全过程、全要素、全覆盖”排查,全面做好整改,牢牢抓住防范 实验室(实训室) 安全风险主控权,坚决遏制各类安全事故发生,确保学院 实验室(实训室) 安全和师生 人身 安全。
二、工作机构
为切实加强领导,保证 实验室(实训室) 安全专项检查工作顺利进行 , 校级实验室(实训室) 安全工作领导小组 负责 组织实施全 院实验室(实训室) 安全检查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实训中心。各二级学院 (教学部)实验室(实训室)安全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所管辖实验室(实训室)安全检查工作。
(一)校级实验室(实训室)安全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李三福 贺战兵
副组长:朱 丹 申剑飞
成 员: 保卫处、实训中心、教务处、后勤处、基建办公室、财务建设处、国有资产管理处、校企合作办、教学部负责人,教辅教学党总支负责人,二级学院党政负责人
职 责: 负责统一领导全院实验室(实训室)安全工作,研究决定 实验室(实训室)安全管理、检查与整改 有关事项,落实监管、整改措施。
(二)院系级实验室(实训室)安全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二级学院院长、党总支书记
副组长:分管实践教学工作的副院长(副主任)
成 员:全体实验室(实训室)管理员、教研室主任、资产管理员
职 责:强化师生安全教育培训,提升师生的实验室(实训室)安全与应急能力;切实加强实验室(实训室)安全管理,杜绝实验室(实训室)安全事故的发生。在校级实验室(实训室)安全检查工作领导小组的指导下,对所管理的实验室(实训室)进行定期自查自纠,配合各级实验室(实训室)安全检查,落实整改意见。
三、检查范围与内容
实验室(实训室)安全检查以各二级学院自查,工作领导小组普查的方式进行,实行 “全过程、全要素、全覆盖”的实验室(实训室)安全检查,检查内容如下:
(一)实验室(实训室)安全责任体系落实情况;
(二)实验室(实训室)安全管理体制机制与实际运行情况;
(三)实验室(实训室)安全教育培训与准入落实情况;
(四)实验室(实训室)安全演练与应急能力建设情况;
(五)实验室(实训室)设施设备财产安全情况;
(六)实验室(实训室)安全检查与隐患整改落实情况。
本次检查具体 内容详见《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 2023 年 )》 (见附件) 。
四、工作安排
(一)二级学院(教学部)自查自纠阶段( 2023年4月)
1. 各二级学院在院系级实验室(实训室)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的指导下, 根据检查内容,结合自身实际,制定工作方案,在 2022年下学期实训室安全检查的基础上,对照 《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 2023 年 )》 (见附件),全面开展实验室(实训室)安全自查工作。
2 .各二级学院对自查中发现的问题建立安全隐患台账,对安全隐患及时整改,做好整改记录,对短期无法整改的问题要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方案,明确整改责任人、整改措施和整改完成时间,并按期复查,所有隐患整改做到闭环管理,整改不到位坚决不销账,形成完善的内部整改工作闭环。
3 . 4 月 2 0 日 前,各二级学院将 202 3 年上学期实训室安全检查启动日至当前阶段完成的自检自纠工作情况进行总结,撰写工作报告,填报工作表格。
(二)学校检查(每月 1次)
1.本年度计划每月安排 1 次校级检查(寒暑假除外,寒暑假在假期开始后和假期结束前各安排 1次,其余时间不安排),时间拟定每个月第一周的星期三、星期四,如遇调整,则另行通知。 校级检查由实训中心牵头,联合保卫处等相关职能部门对全院实验室(实训室)进行现场检查,针对自查和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提出限期整改意见,督促各部门对部门自查、校级检查、省级现场检查发现问题进行积极整改,认真核销整改台账,对整改不及时或不到位的部门,予以通报批评。
(三)省级现场检查、整改( 2023年5月—9月)
1.2023年 4月 2 0 日前,实训中心根据各学院自查自纠情况和校级检查组检查情况,形成学校自查自纠报告并上报教育厅,继续组织做好安全隐患限期整改工作。
2. 2023年4-5月,各二级学院根据本次实验室(实训室)安全检查存在问题认真整改,校级检查小组复查,确保存在问题在限期内整改到位。
3.2023年5-6月,根据教育厅的现场检查安排,做好各项准备工作,迎接省教育厅对学院的现场检查。
4.2023年7-9月,根据现场检查发现的问题进行整改,撰写《高校实验室安全整改总结报告》并于2023年9月29日前上报教育厅。
(四)回头看( 2023年10月-11月)
针对省教育厅现场检查的意见持续实施再整改,确保各类安全隐患整改横到边、纵到底、落到实处、取得实效。根据省教育厅的回头看检查工作安排,做好各项准备工作,迎接省教育厅对学院的回头看检查。
五、工作要求
1.各二级学院(教学部)应组织学习 《关于组织开展 2023 年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工作的通知》(教 科信 厅函〔 202 3 〕 8 号) 和 《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 2023 年 )》 等文件资料,落实文件精神。
2.各二级学院(教学部)要高度重视实验室(实训室)安全检查工作,加强组织领导,统一思想,明确责任,切实做到人员落实、任务落实、责任落实,确保实验室(实训室)安全检查工作顺利开展。
3.《二级学院实验室(实训室)安全自查自纠报告》(附件1)、《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2023年)》(附件2)、《二级学院实验室(实训室)安全管理信息填报表》(附表1.1)、《实验室(实训室)安全隐患自查自纠汇总表(2023年)》(附表1.2)、202 3 年度高等学校实验室(实训室)安全检查整改台账(附表 1.3)等材料请于2023年 4月2 0 日 前报送实训中心,《二级学院实验室(实训室)安全整改总结报告》(附件 3)请于2023年7月31日前报送实训中心,纸质档需部门党政负责人签字,电子档发邮箱 48135155@qq.com ,联系人:杨潇堃,电话: 13787117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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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 4 月 1 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