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暑期临近,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省市主要领导同志批示指示精神,深刻汲取湖北十堰“6·13”天然气爆炸事故和商丘柘城“6.25”重大火灾事故教训,推进我校安全形势持续稳定,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重点开展学校消防安全工作检查的紧急通知》(教办安全〔2021〕174号)文件精神,学校决定自方案下发起到2021年6月底在全校深入开展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整治行动,着力消除安全隐患。尤其要把消防作为重中之重,及时排查消防安全风险,整治消防安全隐患。为了确保广大师生生命财产安全,维护校园安全稳定,特制订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强化“隐患就是事故”和“安全生产没有假期”意识,推动安全工作党政领导责任、部门主体责任全面落实。集中精力、人力、物力全面开展行动, 做到横向到边、纵向到底,对各类事故隐患“零容忍”,对存在事故隐患不整改的行为严格责任,有效预防各类安全事故,为加快我校发展提供良好的育人环境,为迎接建党“100周年”创建平安环境。
二、主要任务
在全校范围内开展消防安全、交通安全、食品安全及疾病控制、教学教育设施和教学活动、危险化学品、特种设备安全、校园周边环境等领域的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1.人防物防技防。排查专兼职保卫人员和必要的防卫性器械、通讯设备的配备情况;门卫值班制度,外来人员、车辆登记等安全管理和安全检查制度,严禁未经许可人员进入校园,严防管制刀具、易燃易爆等危险物品带入校园情况;校园重点部位安防系统建设,视频监控装置、报警装置建设情况;学校周边减速带、警示标志等。(责任部门:保卫处)
2.消防安全。各部门组织人员对宿舍、餐厅、实验实训室、教室、图书馆、学术报告厅、体育场馆、高层建筑等人员密集场所为重点进行拉网式、地毯式、全覆盖排查,以大功率电器、建筑材料、电气线路、天然气管道、疏散通道、灭火设施、消防安全责任制落实、日常防火检查巡查、建筑消防设备设施、安全出口、应急疏散预案及演练等为重点内容,全面深化消防安全集中整治专项行动。其中宿舍、实验实训室、餐厅更是是排查重点,必须拉网式、全覆盖排查。(责任部门:各场所使用管理部门)
3.校车及交通安全。排查校车使用制度管理、日常检修管理、交通违法监管、校车消防设施配备管理、校车驾驶人员管理、交通安全教育管理情况,协调有关部门做好学校周边的安全警示牌、交通信号灯、斑马线、减速带等安全设施的配备情况;校园内交通标识和减速带等设施是否齐全,是否合理设置停车泊位,有无乱停乱放现象。(责任部门:党政办、保卫处)
4.食品安全及疾病控制。对学校超市(商店)、教职工和学生餐厅等全面排查,强化日常监管,着重检查餐厅人员卫生、环境卫生以及食品原料采购、存储、加工、销售等各环节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和合法、规范的落实情况。学校传染病疫情预防、监控及报告制度落实情况。(责任部门:后勤处)
5、教学教育设施和教学活动。学校以实验实训室、教室、计算机教室、图书馆等人群较集中场所为检查重点,对学校建筑物进行安全检查。全面排查教学活动安全隐患,着重检查实验实训室消防设施配备情况,实习、实践活动等集体活动的安全教育、安全制度、安全措施、应急预案等落实情况。(责任部门:教务处、各二级学院、图书馆)
6.危险化学品。以学校实验室为重点,着重检查实验室人员管理以及有毒有害实验用品购买、领用、登记制度落实情况,实验设施设备安全运行情况,重点部位自动监控、泄漏检测报警、通风、防火、防爆设施设备维护及运行情况。(责任部门:教务处)
7.特种设备安全情况。锅炉、压力容器、天然气管道以及气体钢瓶等特种设备的安全管理情况,特种设备岗位责任、隐患治理、应急救援等安全管理制度制定和落实情况,安全技术档案建立情况,定期检测和维护保养情况,安全管理人员、检测人员和作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和技能培训情况等。(责任部门:后勤处)
8.校园周边环境治理。校园周边治安、交通秩序、反电信诈骗、防恐、疫情防控等情况;(责任部门:保卫处)
三、时间安排
校属各部门、二级学院在6月30日前对本部门的相关工作进行具体安排,各部门负责人是本部门“行动”的责任人,并安排专人负责本部门该项行动的组织排查工作,同时将本部门专责人员报学校保卫处。
四、有关要求
(一)高度重视、认真组织。校属各部门和二级学院要高度重视本次行动的重要意义,明确部门主要责任人为活动责任人,扎实深入开展好这项活动,确保活动效果。对发现的各种隐患,认真梳理汇总,建立整改台账,特别是对重大事故隐患要坚持“重患必停”原则,限期整改到位,确保排查问题不缺不漏,整改任务清晰明确。
(二)落实目标责任,强化追究。校属各部门和二级学院要按照要求,对包括安全设施设备、安全管理制度和所有岗位、所有风险管控措施等进行全面自查自纠。其中重大隐患要上报学校主管部门;建立内部追责问责清单,对落实风险管控、隐患排查整治、教育培训责任不到位的部门和人员严格追责。
(三)加强协调、畅通信息
在开展行动期间,各部门要及时总结分析排查过程中出现的新问题、新情况并在7月5日前把排查隐患清单上报到学校保卫处。由学校保卫处进行信息汇总后上报校领导综合协调处理整治。
周口职业技术学院
2021年6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