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开微信扫一扫
各学院:
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4年度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工作的通知》(教科信厅函〔2024〕11号)的要求,为确保学校实验室有序运行,保障师生人身安全和校园稳定,现就做好2024年度我校实验室安工作通知如下。
一、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各二级单位要提高政治站位,强化安全红线意识,深刻认识实验室安全工作的重要性,落实好实验室安全检查专项行动,认真组织开展实验室安全隐患排查并持续督促整改。
(二)根据《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规范》(见附件2)《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2024年)》(见附件3)等文件的要求,建立健全学院及各实验室安全责任体系,切实落实各级人员责任。主要负责人和班子成员要坚持“党政同责、一岗双责”,主动深入一线,带头履职尽责。
(三)完善分级分类管理。贯彻落实《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分级分类管理办法(试行)》(附件4)相关要求,组织对所辖实验室实验室安全进行安全等级认定和实验室分类,重新修订本部门实验室安全信息表。
(四)加强实验室安全教育。各二级单位要严格落实实验室安全准入制度,对未取得安全准入资格人员,严禁进入实验室。强化应急处置培训,要对可能造成人身安全的实验环节做好把控,落实个体防护,杜绝实验室安全事故尤其是重特大事故发生。
二、工作安排
(一)实验室安全自查自纠(5月20日-6月3日)
1.各二级单位参照《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2024)》(附件3)等文件,结合自身实际,制定安全自查与隐患整治实施方案,组织对本单位各类实验室开展“全过程、全要素、全覆盖”自查工作,重点做好实验室分级分类管理、实验项目风险评估、安全教育培训及准入、日常安全检查与整改落实、危险化学品及生物安全全周期管理等方面的自查自纠工作。
2.各二级单位要对自查中发现的问题建立安全问题台账,对问题进行及时整改,做好整改记录。对短期无法整改的问题要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方案,明确整改责任人和整改时限。要求所有安全问题整改做到闭环管理,整改不到位坚决不销账。填写《实验室安全隐患自查自纠汇总表(2024年)》(附件5)和《信阳学院实验室安全自查工作报告(2024年)》(附件6),要求所有隐患整改做到闭环管理,整改不到位坚决不销账。
3.对照教育部《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分级分类管理办法(试行)》,对本单位所有实验室判定其安全类别和等级,建立本单位实验室安全分级分类管理动态台账,填写《信阳学院实验室安全分类分级评价表》(附件7)《信阳学院实验室安全信息备案表》(附件8)。
4.各二级单位须于6月4日前将附件5、附件6、附件7、附件8电子文档及签章后的纸质材料文档送至实训中心412实验室管理科,电子邮箱:645965940@qqq.com。
(二)学校现场检查阶段(6月5日-10日)
学校根据各学院(部)的实验室自查情况组织随机现场检查,并进行整改意见反馈,核查实验室分级分类结果。自查中发现重大安全隐患、自查自纠工作未达到要求的单位为重点检查对象。
(三)整改阶段(6月-9月初)
各学院(部)组织相关实验室对自查发现的安全隐患进行限期整改,查验整改结果并及时向科技处反馈整改情况。学校对存在风险隐患较多,整改不及时或不到位的实验室及相关人员依据学校相关办法进行处理。
(四)教育厅组织调研
省教育厅抽取学校开展进校调研工作,重点调研发生过安全事故、前期自查中发现过重大安全隐患、上一年度整改不到位的高校。
未尽事宜,请联系信息化建设与管理处实验室与设备管理科,联系人:张文银,联系电话:3010855。
附件:
1.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4年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工作的通知(教科信厅函〔2024〕11号)
2.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规范
3.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2024年)
4.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分级分类管理办法(试行)
5.实验室安全隐患自查及整改台账
6.二级单位实验室安全自查报告(2024年)
7.信阳学院实验室安全分类分级评价表
8.信阳学院实验室安全信息备案表
信息化建设与管理处
2024年5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