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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单位:
根据教育部高等教育司《关于报送2023-2024学年高等学校实验室信息统计数据的通知》文件要求,为做好我校2023-2024学年学校实验室信息统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实验室信息统计数据报送工作的意义及重要性
实验室信息统计工作是高校实验室管理工作中一项重要的基础性工作。做好实验室信息统计工作,有利于提高我校实验室信息化建设水平,促进我校实验教学与实验室建设水平。
由于信息统计工作量大,任务重。请各单位高度重视,由分管领导具体负责,落实好专人进行统计汇总,保证统计数据完整、准确、真实、及时,全面反映我校实验教学与实验室建设现状。
二、报送范围
全校所有学院(中心)管理的教学及科研用实验(训)室,各报表统计时间范围 202 3 年9月1日至202 4 年8月31日 。
三 、实验室信息统计数据报送工作内容及注意事项:
1.统计内容简介:统计数据共分8个报表,详见“附件1:高等学校实验室信息统计表”。其中基础报表7个,简称基表;综合报表1个,简称综表。
2.各学院主要收集基表三、基表四、基表五和基表六信息数据。其中基表三收集单价大于等于四十万元大型仪器设备。
3.基表三、基表六信息栏中的获奖与成果、论文和教材、科研项目数和社会服务项目数须附上详细的支撑材料。
4.填报表格前请认真阅读“填报说明”。各表填写具体说明请见附件1:高等学校实验室信息统计报表填报说明。填报数据数据代码请参考附件3:高等学校实验室信息统计数据代码。
5.请注意实验室编号、名称和实验项目编号、名称的一致性;
6.一门课开设多个实验项目,应填报多条,不应只填写一条;
四 、任务安排
资产处负责基表一、基表二;各相关学院负责基表三、基表四、基表五和基表六数据填报;教务处、科研处负责基表三汇总、检查和完善;教务处负责基表四和基表六汇总、检查和完善;财务处负责基表七;信息化建设与管理负责综表一以及全校数据汇总上报。具体任务分工如下表:
序号 |
简称 |
报表名称 |
负责单位 |
协助单位 |
1 |
基表一 |
教学科研仪器设备表 |
资产处 |
各相关学院 |
2 |
基表二 |
教学科研仪器设备增减变动情况表 |
资产处 |
各相关学院 |
3 |
基表三 |
贵重仪器设备表 |
教育学院、理工学院 |
教务处、科研处、资产处 |
4 |
基表四 |
教学实验项目表 |
各相关学院 |
教务处 |
5 |
基表五 |
专任实验室人员表 |
各相关学院 |
人事处、信息化建设与管理处 |
6 |
基表六 |
实验室基本情况表 |
各相关学院 |
教务处、信息化建设与管理处 |
7 |
基表七 |
实验室经费情况表 |
财务处 |
信息化建设与管理处 |
8 |
综表一 |
高等学校实验室综合信息表 |
信息化建设与管理处 |
|
五 、工作进度安排
2024年7月11日—8月31日:各负责单位请高度重视,组织有关人员利用好暑假完成数据统计;
2024年9月1日—9月10日:信息化建设与管理处对数据进行汇总、检查与完善,并对数据进行首次提交;
2024年9月11日—9月13日:对提交校验出问题的数据进行整理、反馈到相关单位,相关单位的负责人进行数据的修正;
2024年9月14日—9月18日:再次校对、修正数据,提交至省教育厅审核;
2024年9月19日—9月30日:报送网络版数据、纸质版数据。
六 、 材料报送
1、电子版材料:各单位仍参照往年报送附件3:高等学校实验室信息统计表EXEL版格式文件的基表三、基表四、基表五、基表六。
2、纸制版材料:请报送基表三、基表四、基表五、基表六,并由学院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印章。
3.所有报表要同时报送纸质版和电子版,其中基表三、基表四、基表六请送至教务处张一博(综合楼1402室),基表五请送至信息化处张文银(实训中心412室)。
4.报送截止时间:2024年9月10日,请各单位严格按照文件通知的时间节点报送。
5.联系人:张一博 3011867;张文银 3010855
附件:1.高等学校实验室信息统计表
2.高等学校实验室信息统计报表填报说明
3.高等学校实验室信息统计表EXEL版
4.本科实验场所
5.高等学校实验室信息统计数据代码
信息化建设与管理处
2024年6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