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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体师生: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管理暂行规定》(国务院令第 195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自行建立或者使用其他信道进行国际联网”。违反规定的,“由公安机关责令停止联网,给予警告,可以并处15000元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一些人为了访问外国网络,使用虚拟专用网络(VPN)或代理软件绕过IP封锁、内容过滤、域名劫持、流量限制等方式进行“翻墙”,非法访问被国家禁止的境外网站。
近年来,因 “翻墙”而被行政处罚的事件越来越多。常见的“翻墙”非法行为有:擅自建立、使用非法定信道进行国际联网;接入网络未通过互联网络接入国际联网;未经许可从事国际联网经营业务;未经批准擅自进行国际联网;未通过接入网络进行国际联网。像涉黄、涉赌等不健康APP,这些软件后台一般都会进行“翻墙”;像通过下载各类网络加速器、翻墙VPN软件、翻墙APP等修改网络设置实现访问YouTube、Twitter、Facebook等境外网站,以及在境外论坛、网站发布不实信息和言论等“典型”行为的,都是属于非法“翻墙”行为。
由于境外网络充斥着大量的勾联陷阱、违法陷阱、网络赌博、非法借贷、色情网站等负面信息,会对身心健康造成严重危害,如被不法分子所利用,将引发严重安全问题。 请各系 做好学生的教育引导工作,迅速召开一次主题教育班会,开展警示教育 , 提高 学生 网络安全意识,文明上网,杜绝 “翻墙”。
信息化处
2022年9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