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移动门户项目(二期)需求方案意见征集公告
福建信息职业技术学院教育技术与信息中心现对我校移动门户项目(二期)需求方案(初稿)进行需求方案意见征集,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前来参加,我校信息中心将组织专家对各需求方案意见进行论证,学校将吸收需求方案意见编制项目需求方案。
一、项目概况
在移动门户项目(一期)的基础上开展二期建设工作。一期项目主要完成移动门户建设、数据中台建设、全国职业教育智慧大脑院校中台数据对接、统一消息中心建设、一表通平台建设、融合门户平台建设、统一身份认证平台升级改造建设等数字基座建设任务。二期建设主要内容包括:
搭建低代码开发平台数字基座。
基于一期数据中台开展数据治理工作。
升级改造学生综合服务管理平台。
升级改造人事综合管理服务平台。
基于一期移动门户整合现有基于微信服务号应用。
根据各职能部门需求开展微应用建设和流程表单服务构建。
搭建人脸识别数字基座。
项目目标
通过该项目的建设,以“大底座、小平台、微服务、云构架”为基础的技术架构,按照“数据治理、业务梳理、标签整合、智能融合、一网通办”的建设步骤,开展建设工作。在一期的基础上开展二期建设工作,要完成如下目标:
进一步完善数字基座建设工作:
搭建低代码开发平台,缩短学校后续相关应用的开发周期,降低了开发门槛,通过拖拽式编辑器和脚本模块使得校内部分员工也可以搭建简单的应用程序,实现不同应用之间的快速集成,将学院使用的日常应用统一集成在一个平台中。
搭建人脸识别数字基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数据安全法》等要求,建设一套满足多算法,保证数据安全的统一人像库管理平台,实现授权、采集、核验、存储、分发、销毁、溯源 7 大领域,对人脸识别数据进行全生命周期管理平台。
在一期数据中台构建的 数据交换管理、信息标准管理、主数据管理、元数据管理、数据质量管理、数据服务管理、数据监控 等平台基础上,持续深入的开展数据治理工作,强化数据应用及可视化工作。
统一学院移动端的访问入口:迁移目前基于微信服务号的 170 项应用,所有微信端应用迁移至学院统一 APP 上,关闭微信服务号访问入口。
重构学生综合服务管理平台。围绕“学生管理与服务”,建立学生综合服务平台,所有与学工业务相关的应用集中至统一平台。以“学生”为中心,构建覆盖学生在校全周期、一站式、个性化、主动式的智慧化服务环境,让学生通过该平台能便捷地使用从入校、在校到离校的全生命周期信息化服务。平台积累学工业务相关全面的数据,为统计分析提供数据支撑。在服务流程方面,要把学工业务中涉及跨部门审批的业务从平台中剥离,形成服务清单列表,纳入一期项目融合门户中统一搭建流程。
升级改造人事综合管理服务平台。 构建教职工全员库 ( 通过建立教职工信息标准和规范,构建全校教职工信息库,提供统一的教职工数据管理和服务,解决各部门分别管理人员信息带来的数据孤岛问题,为众多跨部门业务的开展提供关键数据的支撑 ) 、构建全员服务体系 ( 以服务观念统领整个人事管理信息化,最充分的挖掘和满足不同用户的服务需求。通过构建涵盖所有职能部门、直属单位、附属单位等不同类别、层级的人员管理和服务体系,使得每一个人都有统一的服务入口,都能获取个性化的服务 ) 、实现全周期业务管理(按教职工全生命周期进行业务的梳理,形成招聘、入职、在职、离校这四个不同时期的业务和服务清单,进行业务过程的优化,真正打破业务边界,实现跨部门、跨层级的业务协同)、实现全场景业务优化(聚焦教职工、二级单位、职能部门、校级领导所需,按照办事对象、办事流程等划分不同业务场景,全面梳理事项办理流程、时限、要点,开展业务流程再造和优化设计 ) 。
根据调研情况,完成各职能部门的微应用建设和流程表单服务构建。
三、项目内容
1. 搭建低代码开发平台数字基座。
2. 基于一期数据中台开展数据治理工作。
3. 重构学生综合服务管理平台。
4. 升级改造人事综合管理服务平台。
5. 基于一期移动门户整合现有基于微信服务号应用。
6. 根据各职能部门需求开展微应用建设和流程表单服务构建。
7. 搭建人脸识别数字基座。
四、需求方案意见要求
1. 供应商根据学校《移动门户项目(二期)需求方案》要求,编制“需求方案意见”。
( 1 )“需求方案意见”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阐述项目目标与行业主流项目的目标一致性。
根据项目建设需要,细化各项建设内容。
预排项目实施计划,包括时间计划和人员计划。
罗列项目实施的重点和难点。
项目预估费用。
其他建议。
( 2 )“需求方案意见”内不得出现“赠送”,也不得增配与项目无关影响公平公正的产品和服务。
( 3 )“需求方案意见”内不得体现供应商名称,不加盖公章,不得做任何与供应商信息相关的记号。
2. 供应商根据“需求方案意见”,再单独整理编制“项目费用估算”。
“ 项目费用估算”内容包括各服务细项的单价和总价。
“ 项目费用估算”需体现供应商名称,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五、供应商资质条件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未被列入政府采购失信名单,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
提供合格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提供行业内同类项目近三年实施案例材料(需体现具体建设细项内容)。
六、公告时间
2023 年 3 月 9 日— 3 月 15 日
七、现场调研时间
我校信息中心于 2023 年 3 月 15 日上午 9:00 - 11:00 组织各供应商现场交流,如有疑问,现场答疑。联系电话:陈老师, 0591-87866127 。
八、需求方案意见提交要求
1. 提交时间
2023 年 3 月 21 日上午 9:00 - 11:00 ,逾期不予受理。
2. 递交地点
福州市福飞南路 106 号福建信息职业技术学院综合南楼 6 层信息中心办公室:陈老师。
3. 提交内容
( 1 )需求方案意见纸质材料一式 5 份,电子文档 1 份(内容与纸质文档相同)。
( 2 )项目费用估算纸质材料一式 2 份,电子文档 1 份(内容与纸质文档相同)。
4. 排版封装
( 1 )纸质项目需求方案意见采用 A4 纸打印胶装,封面白皮,不得做任何标记,否则按作废处理。
( 2 )纸质项目费用估算采用 A4 纸打印,加盖供应商公章,多页需加盖骑缝章。
( 3 )电子文档采用 U 盘存储。
( 4 ) 5 份项目需求方案意见、 2 份项目费用估算文档、 U 盘、营业执照、案例材料一起密封包装,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九、联系方式
联系人:陈老师, 0591-87866127 。
福建信息职业技术学院
教育技术与信息中心
2023 年 3 月 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