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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单位、各部门,全体师生: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数据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等法律法规,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压实网站平台信息内容管理主体责任的意见》中关于“加强账号规范管理”的要求和有关工作部署,为加强学校邮箱系统管理,规范师生使用电子邮箱行为,提供安全稳定的邮箱系统服务,保障网络和数据安全,信息化中心将对学校邮箱系统中长期不使用的“僵尸”账户进行清理。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清理范围
截至 2024 年 3 月 17 日,凡超过 6 个月未登录学校邮箱系统的所有师生个人邮箱账户、二级部门办公邮箱账户均被视为“僵尸”邮箱账户,将统一进行清理。届时, 2019 级(含)之前学生、离职教职工等邮箱账户将直接删除(不含休学复学学生), 2020 级(含)以后学生及教职工和二级部门办公邮箱账户超过 6 个月未登录的“僵尸”账户将予以冻结。同时,后续将按年度定期进行滚动清理。
二、清理时间
2024 年 3 月 18 日后,信息化中心将按照清理范围,对排查出的“僵尸”邮箱账户实施删除、冻结等操作。
三、重要提醒
1. 邮箱账户删除时,相应账户下的所有邮件、附件等均会被全部删除。冻结账户不影响。
2. 如需启用冻结邮箱账户,须在“信息门户”平台发起申请,经审核后方可再次开通使用。
3. 如师生个人、办公邮箱账户在上述清理范围内,且希望继续保留使用,请于 2024 年 3 月 17 日之前登录邮件系统并按密码规则要求修改邮箱登录密码,即可视为激活邮箱账户。
4. 再次开通、激活后超过 6 个月未登录的邮箱账户,将会被再次视为“僵尸”邮箱账户予以清理。
信息化中心联系人:曾涛,联系电话: 2593327 。
特此通知。
信息化中心
2024 年 3 月 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