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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分院、处室、部门:
为认真做好全国教育科学“十二五”规划
2015
年度课题申报工作,根据教育部教办厅函
[2015]28
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全国教育科学“十二五”规划
2015
年度课题组织申报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精神,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课题类别
(一)
2015
全国教育科学规划国家重大招标课题
(二)
2015
全国教育科学规划国家重点招标课题
(三)国家社会科学基金教育学一般课题;
(四)国家社会科学基金教育学青年基金课题;
(五)教育部重点课题;
(六)教育部青年专项课题。
二、申报名额分配
我校限额
1
项。
三、申报要求和截止时间
(一)申报人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予受理:
1.
未主持过浙江省教育科学规划(或同级别)及以上研究课题者
;
2.
正在承担教育部规划和浙江省教育科学规划及以上课题未办理结题手续者
;
3.
与浙江省教育科学规划重点课题和年度规划(专项)课题(
2014
、
2015
年立项在研课题)选题重复者;
4.
有学术不端行为者;
5.
其他不符合全规办申报要求的申报人,
特别是申报国家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课题及其他国家级科研项目未立项的人,可以申报全规办课题,但不能以在上述基金申报的同样或类似内容来申报,一经查出,取消申报资格。
(二)所有课题需将“省评”材料和“国评”材料(包括纸质和电子)在规定时间内同时上报科研处。
1.
“国评”材料要求(
详见附件
1
)
每个课题由文件袋独立装袋,并在袋子右上角注明“国评”字样。袋子上写明“学校
-
姓名
-
申报学科字母”,例如“浙师大
-
张三
-H
”袋内活页评审表夹在评审表内,且原件放置在最前面。
2.
省评材料要求
(
1
)与国评材料完全一致的
活页评审表
电子稿和
评审书
电子稿,电子稿文件以
“学校
-
姓名
-
申报学科字母
-
申报类型
(
申报书或活页
)
”命名,例如“浙师大
-
张三
-H-B
(活页)”(则表示浙师大张三老师基础教育国家一般课题的活页表)。
分院将同一个课题的活页表和评审表电子稿放置在一个文件夹内,以
“分院
-
姓名
-
申报学科字母
-
申报类型”命名。
再将同一单位的课题放置在一个文件夹内打包,
文件名为“
XX
单位
2015
全规申报材料”。
(
2
)分院需填写好附件
5
(填写好所有信息,注意:单位填写全称,不需要填写二级学院)。
(三)
所有课题申报材料务必于
2015
年
7
月
6
日前,统一报送至科研处,逾期不予受理,电子材料发陈吉瑜
OA
邮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