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
请根据《绍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绍兴市教育局关于实施“技能名师服务企业”活动的通知(绍市人社发〔2015〕53号)》文件精神,积极做好本单位服务企业教师的推荐工作,学校一共有40个名额。
原则上,电气分院、机械分院、设计分院、经管分院、建工分院各推荐教师6人,汽车分院推荐教师4人,纺织分院、黄酒分院各推荐教师3人,人文社科部自愿,
请各单位于7月6日前
,将“技能名师服务企业”教师推荐表和“技能名师服务企业”教师推荐汇总表,发给科研处沈航。
对这项工作,学校予以以下支持政策:1.入选教师服务企业,作为学校认可的“教师服务企业”工作;2.“企业技能人才评价方案”获得市人社局发给的认可证书,学校认可其作为“研究(调研)报告被市局级部门”采纳;3.开发的职业培训包列入政府采购备选项目,其到校经费作为横向项目管理。
附件1:《绍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绍兴市教育局关于实施“技能名师服务企业”活动的通知》(含《“技能名师服务企业”教师推荐表》)
附件2:《技能名师服务企业”教师推荐汇总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