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开微信扫一扫
各位老师、各位同学:
为加强校园网安全管理,规范校园网络使用行为,保障校园网络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学校实际,现就进一步规范校园网使用通知如下:
1.上网用户必须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数据安全法》等相关法律和《温州大学网络安全管理办法》等制度规定。
2.要爱护公共网络设备,对设在各有关处室的终端盒等网络设备不得随意拆卸、搬动,否则按学校有关规定处理。
3.未经学校信息中心许可,不得私自在校园网中安装、使用无线路由器、360、猎豹等共享型无线设备。凡未经信息中心许可安装、使用无线设备引发的安全事故,由使用设备的个人及所在部门承担全部责任。
4.用户必须对自己在网络上发布的信息负完全责任。
5.不得利用校园网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秘密,不得侵犯国家、社会、学校、集体的利益和公民的合法权益,不得从事违法犯罪活动。不得违反法律规定,利用校园网侵犯用户的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
6.不得利用校园网制作、复制、查阅和传播下列信息:
( 1)煽动抗拒、破坏宪法和法律、行政法规实施的;
( 2)煽动颠覆国家政权,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的;
( 3)煽动分裂国家、破坏国家统一的;
( 4)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的;
( 5)捏造或者歪曲事实,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的;
( 6)宣扬封建迷信、淫秽、色情、赌博、暴力、凶杀、恐怖,教唆犯罪的;
( 7)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
( 8)损害学校形象和学校利益的;
( 9)其他违反宪法和法律、行政法规的。
7.不得从事下列危害计算机信息网络安全的活动:
( 1)不得安装内网穿透软件,校外访问内网建议都使用WEBVPN或VPN;
( 2)不得安装翻墙软件,翻墙软件中往往被植入木马后门,极易造成不良后果;
( 3)不得安装不明来源的软件或APP,以免造成电脑或手机中毒;
( 4)不得故意制作、传播计算机病毒等破坏性程序;
( 5)不要点击不明来源的邮件中的链接,此类链接中往往暗藏木马病毒;
( 6)不得使用校园网从事“挖矿”等赢利性活动;
( 6)其他危害计算机网络信息安全的活动。
8.学校信息中心对用户进行安全监督、检查,用户应如实向上述部门提供有关安全保护的信息、资料及数据文件,协助查处通过校园网的违法犯罪行为。
特此通知。
网络与信息安全工作领导小组
2021年9月2 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