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数字化知识图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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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查外文文献,在办公电脑上装了个 “ 学术加速器 ” ,想着 “ 我又没干别的,应该没问题吧? ”
室友群里分享了个 “ 梯子链接 ” ,说大家都这么用, “ 我就看一眼,能有多大事? ”
针对这些问题,今天这篇 文章 把 “ 翻墙 ” 这件事从法律讲到风险,从风险讲到做法,一次说清楚。
特别提醒:同样一个 “ 翻墙 ” 动作,教师承担的后果比学生重得多 ——这不是吓唬人,是因为教师身份上叠加了事业处分、师德考核、党纪三重责任。请老师们务必读完第三部分。
“ 翻墙 ” ,是指绕过国家规定的国际出入口信道,使用未经主管部门批准的 VPN、代理、 “ 加速器 ” 等工具访问境外网络的行为。
打个比方:国家统一修建了一条合规的 “ 国际通道 ” ,所有跨境网络访问都应当走这条通道;而 “ 翻墙 ” 工具,相当于自己私开了一条未经审批的 “ 小路 ” ,绕开了国家的统一管理。
需要说清楚两点:
学校教学、科研确需访问境外学术资源的,应当通过学校申请的合规渠道,由图文信息中心统一报批,而不是自己装工具;
私自搭建、购买、使用 “ 翻墙 ” 工具,不是 “ 技术爱好 ” ,而是违法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 2025年10月28日修正,2026年1月1日起施行)第二十九条规定:
任何个人和组织不得从事非法侵入他人网络、干扰他人网络正常功能、窃取网络数据等危害网络安全的活动;不得提供专门用于从事侵入网络、干扰网络正常功能及防护措施、窃取网络数据等危害网络安全活动的程序、工具;明知他人从事危害网络安全的活动的,不得为其提供技术支持、广告推广、支付结算等帮助。
划重点: “ 卖 ” 和 “ 用 ” 都在规制范围内,为他人提供技术支持、广告推广、支付结算同样违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管理暂行规定》第六条:
计算机信息网络直接进行国际联网,必须使用邮电部国家公用电信网提供的国际出入口信道。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自行建立或者使用其他信道进行国际联网。
第十四条:
违反本规定第六条、第八条和第十条规定的,由公安机关责令停止联网,给予警告,可以并处 15000元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
划重点:警告 +责令停止联网+最高15000元罚款+没收违法所得。这是公安机关可以直接适用的处罚,不是 “ 吓唬人 ” 。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八十五条第三款:
提供专门用于侵入、非法控制计算机信息系统的程序、工具,或者明知他人实施侵入、非法控制计算机信息系统的违法犯罪行为而为其提供程序、工具,情节严重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划重点:买卖、代理、推广 “ 翻墙 ” 工具,属于刑事犯罪范畴。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危害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刑事案件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条进一步规定什么叫 “ 专门用于侵入、非法控制计算机信息系统的程序、工具 ” :
1.具有避开或者突破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措施,未经授权或者超越授权获取计算机信息系统数据的功能的;
2.具有避开或者突破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措施,未经授权或者超越授权对计算机信息系统实施控制的功能的;
3.其他专门设计用于侵入、非法控制计算机信息系统、非法获取计算机信息系统数据的程序、工具。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2025年6月27日修订)第三十三条,有下列行为之一,造成危害的,处五日以下拘留 ; 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
第五条:提供专门用于侵入、非法控制计算机信息系统的程序、工具,或者明知他人实施侵入、非法控制计算机信息系统的违法犯罪行为而为其提供程序、工具的。
同样的 “ 翻墙 ” 行为,学生面对的主要是行政与刑事风险,而教师要在此基础上再叠加三重。
公办学校教职工属于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依据《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规定》(中共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2023年11月6日印发):
处分种类:警告、记过、降低岗位等级、开除(第四条)
直接影响年度考核:受警告处分的当年,年度考核不能确定为优秀档次;受记过处分的当年、受降低岗位等级处分的当年及第二年,只写评语、不确定档次(第六条)
处分期内不得晋升:受处分期间不得聘用到高于现聘岗位和职员等级;受开除处分的,自处分决定生效之日起,终止人事关系(第六条)
直接卡住职称评审:受到记过以上处分的,在受处分期间不得参加专业技术职称评审(第七条)
哪些情形会触发:散布有损宪法权威、中国共产党领导和国家声誉的言论(第十六条);制造、传播违法违禁物品及信息(第二十二条);其他严重违反职业道德的行为(第二十一条)
教育部《关于高校教师师德失范行为处理的指导意见》(教师〔 2018〕17号)第三条明确:
对高校教师师德失范行为实行 “ 一票否决 ” 。
具体后果:
情节较轻:批评教育、诫勉谈话、责令检查、通报批评,以及取消其在评奖评优、职务晋升、职称评定、岗位聘用、工资晋级、干部选任、申报人才计划、申报科研项目等方面的资格,上述取消资格的执行期限不得少于 24个月。
情节较重:依规给予警告、记过、降低岗位等级或撤职、开除等处分;
情节严重、影响恶劣:依据《教师资格条例》报请主管教育部门撤销教师资格;
是中共党员的,同时给予党纪处分;
涉嫌违法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
“ 翻墙 ” 为什么会牵连师德?
因为《新时代高校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教师〔 2018〕16号)有两条直接对应:
第二条自觉爱国守法。忠于祖国,忠于人民,恪守宪法原则,遵守法律法规,依法履行教师职责;不得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违背社会公序良俗。
第三条传播优秀文化。带头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弘扬真善美,传递正能量;不得通过课堂、论坛、讲座、信息网络及其他渠道发表、转发错误观点,或编造散布虚假信息、不良信息。
也就是说 ,“ 翻墙 ” 本身违反第二条;把境外渠道看到的东西转发到课堂、讲座、教研群、朋友圈,就同时违反第三条。这两步之间的转换,比很多人想象的快得多 。
如上所述,教师〔 2018〕17号明确:是中共党员的,同时给予党纪处分。党员教师的网络行为受党规党纪约束,标准高于普通公民。
免费的 “ 梯子 ” 靠什么赚钱?你的数据就是它的商品。
你的账号密码、聊天记录、身份证照片、银行卡信息,全部经过第三方服务器中转;
大量 “ 翻墙 ” 工具暗藏木马、挖矿程序、勒索软件,装上之后电脑手机就成了别人的 “ 肉鸡 ” ,被远程操控、被用来发起攻击;
你的设备一旦 “ 中招 ” ,就可能成为攻击校园网的跳板。
教师的工作电脑里有什么?学工系统、 OA系统、教务科研数据、学生个人信息、考试与成绩数据。
这不是 “ 你一个人的事 ” :
办公终端被控,攻击者可横向移动进入学校业务系统,造成学生信息批量泄露;
设备可能被用作攻击校园网的跳板,以学校名义对外发起攻击;
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 》及学校网络安全责任制,相关责任要追究到人。
“ 翻墙 ” 之后默认打开的,往往是国家依法屏蔽的境外有害信息。这些内容不只是 “ 看看而已 ” :
部分境外账号打着 “ 学术交流 ”“ 兼职招聘 ” 的旗号,策反、拉拢在校学生;
一旦被裹挟参与,性质就从 “ 违规上网 ” 变成危害国家安全。
学生:校纪处分记入档案;受到治安管理处罚的,五年内不得从事网络安全管理和网络运营关键岗位工作,受到刑事处罚的终身不得从事;影响考研、考公、参军政审。
教职工:年度考核、职称评审、岗位聘用、评优评先、科研项目申报全线受影响,详见第三部分。
第一条|办公终端绝不 “ 翻墙 ” 。不在办公电脑、学校配发设备上安装任何 VPN、代理、 “ 加速器 ” 。确有境外学术资源访问需求的,向图文信息中心提交申请,走合规渠道。
第二条|境外信息不转发。从境外渠道看到的内容,不进课堂、不进讲座、不进教研群、不进朋友圈。这条既是为了合规,也是为了保护你自己。
第三条|工作数据不出境。学生信息、教务科研数据、内部文件,不上传境外网盘、不使用境外工具处理。
第四条|校外、出差、居家办公同样适用。换一个网络环境,不改变行为的违法性质。家庭宽带、手机热点、酒店 Wi-Fi一视同仁。
第一条|不 “ 翻墙 ” 、不搭建、不传播、不售卖。遇到群里分享的 “ 梯子 ”“ 账号 ”“ 加速器 ” ,坚决拒绝、不转发。
第二条|软件只从正规渠道下载。不安装来源不明的 “ 破解版 ”“ 绿色版 ”“ 加速器 ” 。
第三条|密码强、不共用。重要账号设置 12位以上强密码,不同平台不复用,能开二次验证的一律开启。
第四条|校园网账号仅限本人使用。不外借、不共享、不售卖,校园网实行实名认证,账号即责任。
第五条|警惕境外 “ 兼职 ”“ 调研 ” 对以学术调研、问卷、兼职名义索取个人信息、校内资料、照片的,一律拒绝并上报。
网络空间不是法外之地, “ 翻墙 ” 没有 “ 我就查个资料 ”“ 我就看一眼 ” 的免责条款。
对同学们说: “ 翻墙 ” 翻掉的可能不是围墙,而是你的前程。
对老师们说:你面对的不只是罚款,还有考核、职称、岗位和教师资格。一次 “ 图方便 ” ,可能换来两年以上、记录在档案里的资格取消。而真正的 “ 看见世界 ” ,从来不是靠一根违规的网线,而是靠扎实的专业本领、清醒的判断力和对法律的敬畏。
这个网络安全宣传周,希望我们都记住一句话: 依法上网,是最好的保护;安全用网,是最大的自由。(撰稿:胡杰 初审:刘涛 终审:钟海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