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开微信扫一扫
关于开展教育移动互联网应用程序备案工作
和专项治理行动的通知
各学院(部)、各部门
为贯彻落实 “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江苏省教育移动互联网应用程序备案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苏教科〔 2019 〕 3 号 )”和“省教育厅关于开展高等院校管理服务类教育移动互联网应用专项治理行动的通知(苏教科函〔 2019 〕 10 号)”的工作部署,切实做好我校教育移动互联网应用程序备案工作和专项治理行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治理范围
治理范围: 为各学院(部)、部门服务于教育教学和广大师生工作生活的管理服务类教育移动应用(教育 APP ,含小程序和公众号应用及企业微信号应用),包括:各学院部、(部门)自主开发、自主选用和上级部门要求使用的教育移动应用。已停用的也在此次统计范围。
教育移动应用程序定义: 教职工、学生、家长为主要用户,以教育、学习为主要应用场景,服务于学校教学与管理、学生学习与生活以及家校互动等方面的互联网移动应用程序。
二、工作内容与要求
信息中心负责和协调全校教育移动互联网应用程序备案工作和专项治理行动,各学院(部)、部门应全面梳理和掌握本学院(部)、部门使用及提供的教育移动应用(教育 APP ),按要求提交具体信息登记表以完成备案工作并及时通知教育移动应用提供者按要求完成备案工作。
三、时间安排
1. 摸底自查。 2020 年 1 月 3 日前 各学院(部)、部门学习相关政策文件,并进行摸底自查,将本学院(部)、部门要求或推荐师生使用的移动应用程序登记上报信息中心。
2. 筛选清理。学校按照教育部及省教育厅的要求,对各学院(部)、部门上报的校园移动应用程序开展筛选清理, 在 1 月 7 日 前完成校内审批备案程序,形成我校教育移动应用统计名录上报省教育厅备案。
3. 规范管理。 3 月 15 日前 ,学校按照《江苏省教育移动互联网应用程序备案管理实施细则(试行)》要求,完成我校教育移动应用程序的问题整改和管理制度建设,对治理情况、长效机制及创新举措等总结上报。
四、其他事项
《教育移动应用登记表》(附件 1 )经学院(部)、部门负责人签字、盖章后,于 1 月 3 日 前,上报到信息中心归耕楼 407 办公室,电子版发送至 xcs@jssvc.edu.cn 。请各学院(部)、部门务必重视,不得瞒报漏报。联系人:肖长水 66876753
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办公室
2019 年 12 月 30 日
附件
1
:
教育移动应用信息登记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