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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科部:
根据学校保卫处 2 月 23 日《 关于各二级单位开展消防安全自查的紧急通知 》的要求,请中心各科部组织开展消防安全自查,自查内容:
1. 消防各部位消防责任人的落实情况。
2. 重点部位的检查记录,重点部位责任人对该重点部位的消防管理要求的知晓情况。
3. 电器线路是否存在老化、进水受潮、绝缘层破损、私拉乱接等现象。
4. 消防通道是否畅通。
5. 灭火器材是否完好。
6. 应急照明和疏散标志是否完好。
7. 计算机房、语音室是否有禁止吸烟、禁止使用电炉、禁止使用明火、禁止使用电加热器等。
请各科部将自查情况于 2 月 27 日上午报综合科。
综合科
2024 年 2 月 2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