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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院、部、处,校内各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学校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工作队伍建设,持续深入推进智慧校园建设,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取得实效,按照《南京林业大学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建设管理办法》(南林网〔 2024 〕 2 号)要求,请 各单位(部门)报送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工作(以下简称 “ 网信工作 ” )人员相关信息。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送内容
各单位(部门)网信工作 责任人 、网信工作 负责人 (分管领导)、网信工作 联系人 。
1. 网信工作 责任人 :各单位(部门)主要负责人是本单位(部门)网信工作第一责任人,全面负责所在单位(部门)的网信工作。
2. 网信工作 负责人 :各单位须指派一名领导班子成员担任网信工作分管领导,负责领导工作开展。
3. 网信工作 联系人 :明确一名工作人员(正式在编职工)担任网信工作联系人,负责工作联系和具体落实。
二、报送方式及时间要求
请各单位于 4 月 15 日前将加盖单位公章的附件纸质材料一式一份报送至网信办(教学五楼十层 51003 办公室),同时报送电子稿至 ytduanmu@njfu.edu.cn 。
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办公室
2024 年 3 月 2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