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
  
  
   普通
  
  
   高等学校:
  
 
 
  
   为进一步完善危险废物监管体制机制,省政府办公厅印发了
  
 
 
  
   《黑龙江省强化危险废物监管和利用处置能力改革工作方案》
  
  
   。
  
 
 
  
   请各高校
  
  
   认真贯彻落实
  
  
   ,
  
  
   切实抓好
  
  
   实验室危险废物
  
  
   监管和处置
  
  
   等
  
 
 
  
   工作。
  
 
 
  
   各高校要强化主体责任意识,加强组织领导,落实专人负责,
  
 
 
  
   切实肩负起责任,有效保障实验室安全。
  
  
   要
  
  
   对危化品、病原微生
  
 
 
  
   物、辐射源等危险源,
  
  
   实施
  
  
   采购、运输、存储、使用、处置等全
  
 
 
  
   流程全周期管理
  
  
   ,
  
  
   实验后产生的废弃物要统一收储并依法依规科
  
 
 
  
   学处置。
  
  
   要
  
  
   强化安全红线意识
  
  
   ,完善并落实安全定期检查制度
  
  
   ,
  
 
 
  
   对于发现的问题
  
  
   立即
  
  
   整改,
  
  
   直至隐患彻底消除
  
  
   。
  
  
   具备条件的高校
  
 
 
  
   应集中区域开展实验室危险废物分类收集和预处理工作。
  
 
 
  
   黑龙江
  
  
   省教育厅
  
 
 
  
   2021 年 10 月 2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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