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
普通
高等学校:
为进一步完善危险废物监管体制机制,省政府办公厅印发了
《黑龙江省强化危险废物监管和利用处置能力改革工作方案》
。
请各高校
认真贯彻落实
,
切实抓好
实验室危险废物
监管和处置
等
工作。
各高校要强化主体责任意识,加强组织领导,落实专人负责,
切实肩负起责任,有效保障实验室安全。
要
对危化品、病原微生
物、辐射源等危险源,
实施
采购、运输、存储、使用、处置等全
流程全周期管理
,
实验后产生的废弃物要统一收储并依法依规科
学处置。
要
强化安全红线意识
,完善并落实安全定期检查制度
,
对于发现的问题
立即
整改,
直至隐患彻底消除
。
具备条件的高校
应集中区域开展实验室危险废物分类收集和预处理工作。
黑龙江
省教育厅
2021 年 10 月 2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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