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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为庆祝建党 100 周年创造安全稳定的社会治安环境,及时发现整改校园安全的风险隐患,依据省委办公厅和省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刻吸取近期事故教训切实加强全省安全防范工作的紧急通知》(黑办发电〔 2021 〕 27 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校园安全工作的通知》(教电〔 2021 〕 179 号)、黑龙江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关于立即开展全省校园安全工作大检查的通知》及学院安全工作委员会的部署, 6 月 21 日上午实验实训中心召开了本部门安全工作会议,传达了上级文件精神和学院安全工作安排,对本部门安全管理责任落实、安防消防设施、危化品、油气、实验室安全、车辆安全管理等情况进行了自查,并建立台账、列出清单、明确整改时限、责任到人,确保一周内将风险隐患存量全部清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