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单位:
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关于报送2022-2023学年高等学校实验室信息统计数据的通知》(教高厅函【2023】14号)要求,学校已启动数据填报工作,各单位按要求认真完成此项工作。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1.各单位要重视此项工作,加强领导,严格统计,规范工作流程,提升工作质量,确保本次高等学校实验室信息统计数据真实、准确、完整。
2.本次实验室信息统计与填报工作,要兼顾每年9月中旬启动的高等教育质量监测数据填报工作,确保两项工作数据统计的一致性。
3.2023年9月20日之前将报表电子版传至李欢,纸质版盖章后送至教学综合楼735室。
4.联 系 人:李欢
联系电话:88627727
附件:《2022-2023学年高等学校实验室信息统计情况表》
实验设备管理中心
2023年9月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