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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相关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实验室安全工作,确保校园安全稳定。根据学校有关规定,现将寒假期间实验室安全管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提高政治站位,牢固树立安全意识。各相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实验室安全管理工作,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持一切工作都以安全稳定为前提,强化底线思维和红线意识,克服麻痹思想和侥幸心理。
二、寒假期间,要有专人负责实验室安全管理工作,填写《黑龙江工程学院实验室安全联系人统计表》(附件1),并确保联系人手机等通讯工具畅通。
三、假期如有实验任务的实验室,要与实验室使用人签订安全责任书,填写《黑龙江工程学院寒(暑)假期间使用实验室备案登记表》(附件2),并做好实验室进出人员情况登记,不得将无关人员带入实验室。
四、假期不使用的实验室,要做好防火、防盗等工作。关闭水、电源,关好门窗,实验仪器设备要妥善保管,贴好封条。
五、要加强对易燃、易爆、有毒、有害危险品,压力容器、高压气瓶等设备的安全管理工作,认真做好化学危险品、化学废物、废液安全管理及处置工作。
六、利用假期对实验室设备运行状况进行检查,做好实验仪器设备的维修维护和保养工作,确保下学期开学能正常使用。
七、值班人员要加强实验室安全巡查工作,发现问题及时上报。
八、将《黑龙江工程学院实验室安全联系人统计表》和《黑龙江工程学院寒(暑)假期间使用实验室备案登记表》于2023年12月29日前,将电子版协同至实验设备管理中心李欢处,纸质版报送至教学综合楼735室。
联 系 人: 李 欢
联系电话:88627727
实验设备管理中心
2023 年1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