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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职能部处、直属单位 :
根据 《东北师范大学信息化建设管理办法》 和 《关于东北师范大学改善基本办学条件经费 2025-2027 年支出规划和 2025 年项目预算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信息化办作为学校信息化建设项目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学校信息化建设项目、网络运行维护项目的论证申报等相关工作。
为了更好的落实
学校
通知要求,顺利完成信息化专项资金的申报和使用,请有信息化建设需求的部门按通知要求填写相关信息,对申报项目的必要性、项目方案的可行性、项目造价的合理性做充分的调研
和论证
,确保申报项目符合中央高校改善基本办学条件
和学校的相关
要求。
一
、
填报单位
未来三年( 2025-2027 ) 有信息化建设需求的 各职能部处、直属单位
二、 填报范围
与信息化有关的硬件、软件和系统 , 包括 信息系统、服务器、网络存储、交换机、路由器等 。 根据历年评审专家的建议和信息化办答辩过程中的总结,明确不予支持 的内容包括: 信息服务类(定制开发、技术支持、售后服务 、 云端系统服务 等)、办公软件类( office 、 windows 等) 及 办公设备类(电脑、笔记本、打印机、相机、复印机、扫描仪、移动硬盘、 U 盘等)。
三、 填报内容
1. 《 中央高校改善基本办学条件专项资金申报表 》( 附件 1 ) 。
2. 《 设备资料购置项目概算评审表 》 ( 附件 2 ) 。
3. 《 单价 100 万以上仪器设备明细表 》 ( 附件 3 ) 。
4. 《 中央高校改善基本办学条件专项资金子活动申报书 》 ( 附件 4 ) 。
5. 《子活动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表》 ( 附件 5 )。
6. 《项目其他情况说明》 ( 附件 6 ) 。
四、 填报要求
1. 申请购置信息系统的,应针对信息系统建设的用途、功能需求和市场价格等进行充分调研论证,不得拆分建设需求多年分期申报。
2. 有 服务器 等 硬件设备 购置需求 的,应 先 确认学校云服务器 资源 无法 支持 ,并提供本单位 3 年内相关设备的购置 和使用 情况 说明 。
3. 对项目合理性不充分、方案可行性不科学、造价不合理的不予上报 , 避免项目上报后审减率过高。
4. 按照附件 6 要求准备佐证材料,准备充分的佐证材料有助于提高项目申报成功率。
五、 其他事项
1. 更多 申报 注意 事项请参考《关于东北师范大学改善基本办学条件经费 2025-2027 年支出规划和 2025 年项目预算有关事项的通知》。
2. 请于 20 24 年 5 月 24 日 前 ,将填报材料 通过学校服务大厅 “部门间文件传阅”(文件传阅人:葛永兴),经单位负责人审核后,提交信息化办 。
3. 联系人:葛永兴 联系电话: 85099011
附件: 附件1.中央高校改善基本办学条件专项资金申报表.xlsx
附件4.中央高校改善基本办学条件专项资金子活动申报书.docx
信息化管理与规划办公室
2024 年 5 月 1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