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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简化教师校园卡丢失后补办流程,网络信息中心与教务处研究决定:
自2024年3月7日起,取消教师补办校园卡“领取原卡余额”流程,该步骤改由网络信息中心校园卡工作人员完成,补卡完成同步原卡余额。同时,上课教师补卡后,可选择两种方式完成教室多媒体设备使用授权。
1.教师第一次使用补领的校园卡上课,需提前5-10分钟到达教室,在教室多媒体设备读卡器位置上放置校园卡,同时电话联系教务处教学资源与信息管理科值班教师(联系电话:84566328),完成远程授权。
2.教师到公共教学馆A区311室教务处教学资源服务中心现场办理多媒体设备使用授权。
特此通知,请悉知。
教务处 网络信息中心
2024年3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