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分类3000+
  • 产品3000+
  • 服务3000+
  • 厂商3000+
  • 用户3000+
  • 数字化疑难问题
    大家一起去解决
教育数字化知识图谱

登录查询教育数字化知识信息

打开微信扫一扫

海贝达科技(北京)有限公司 教育数字化知识图谱

资讯

共计40265条
首页 资讯 关于组织开展高等职业教育特色发展智库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关于组织开展高等职业教育特色发展智库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单位、部门: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智库建设的重要批示,推进我校新型智库建设,提升我校服务社会能力,充分发挥我校智库资政建议作用,更好服务于辽宁省高等职业教育特色发展、创新发展、高质量发展,现就2022—2023年度智库专项课题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必须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紧紧围绕辽宁省高等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和我校建设国家高水平高职院校的战略目标,凝聚全校智慧,重视学科交叉,着力为各级政府部门提供政策建议,为辽宁经济社会发展提供高水平智力支持。

二、课题范围

高等职业教育特色发展智库2022—2023年度课题分为重点课题和一般课题。课题申报人可根据以下研究方向自行设计题目、确定研究角度和侧重点。拟定课题题目应科学、严谨、规范、简明。

1.辽宁省高等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的现实问题及解决路径研究

2.辽宁省高等职业教育特色发展的创新性研究

3.职业本科教育的定位、发展方式与实现路径研究;

4.融媒体时代高职院校党的新闻宣传工作创新研究

5.中国特色高水平高职学校和专业群建设绩效评价研究

6.高素质技术技能型人才的短缺与职业教育价值的研究

7.高职院校产业学院建设的理论与实践研究

8.高职院校课程思政建设的理论与实践研究

9.高职院校数字化教学资源建设理论与实践研究

10.高职院校特色职业技能培训问题研究

11.高职院校智慧教育新生态建设研究

12.高职院校教师教学创新团队建设研究

三、申报范围

全校教师均可参加申报。

四、组织方式

(一)课题申报。各单位、部门可结合自身研究优势和业务特色,参照上述研究方向,组织研究人员进行论证并申报,确保选题的科学性和规范性。

申报者须填写《高等职业教育特色发展智库2022—2023年度立项申报书》《论证活页》(见附件1、2),将《立项申请书》交由所在院部初审并签字盖章,并以院部为单位将以上材料word版及《立项申请书》盖章扫描件pdf版发送至科研与发展规划处电子邮箱 lnjzzykyc@163.com

材料受理时间:2022年 12月 25日,逾期不予受理。

(二)评审立项。智库委托科研与发展规划处组织评审专家对申报课题进行论证评审。立项按照宽进严出的原则,严格控制数量。一般课题分为重点课题和一般课题两类,2023年1月,公布课题立项结果。评审通过后,课题研究正式开始。

四、经费资助

凡结项课题按《辽宁建筑职业学院校级教育教学研究项目管理办法》给予经费支持。经评审合格结项后,重点课题研究基本经费为3000元,一般课题研究基本经费1000元。根据课题获奖或被采用情况确定,区分获中央和省政府理论研究成果奖,获副国级以上、省(部)级领导批示情况,被中央和省级专业领域的报刊、杂志、网站采用等情况,给予相应资助。同一成果获多项奖励或领导批示的,按最高类别不重复计算。

五、有关要求

1.课题研究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职业教育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党的二十大精神,聚焦党委、政府中心工作,以高等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和学校事业发展工作中的全局性、战略性、综合性问题及重点难点问题为主攻方向,注重对策性研究,提出的建议应具有较强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

2.课题申报单位和个人须具有与课题相关的研究经历,能够提供开展调研的必要条件。近三年无被撤销其他研究课题的记录。每人只能申报一项研究课题。

3.申报课题强调原创性,不得照抄照搬,不能重复申报、多头申报,已申报国家、省的课题或已申报其他有关部门的课题将不予立项。

4.研究成果及主要考核指标。约束性指标为:1份6000—10000字以内的研究报告、1份3000字左右的决策咨询报告、不少于1篇项目研究成果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主要考核指标为:研究成果应确保质量和学术水准,要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紧扣辽宁高等职业教育发展实际,突出应用研究和对策研究;课题结项一并提交研究报告知网查重报告(查重率不超过30%);资政建议类成果必须经审核后由高等职业教育特色发展智库同意上报,作者也可自行上报相关部门;课题主持人需以第一作者身份至少发表1篇学术期刊论文,标注“辽宁省高校新型智库高等职业教育特色发展智库项目(辽宁建筑职业学院)”。

5.如实填写申报材料,确保无知识产权争议。凡申报过程中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立项资格,如已立项则予以撤消立项。

联系人:辛雨(626585)

电子邮箱: l njzzykyc@163.com


海贝达科技(北京)有限公司 教育数字化知识图谱

微信公众号

咨询顾问

Copyright@2024 EduDigital123.COM 教育数字化知识图谱
京公网安备11011502038001 京ICP备2024042673号-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