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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加快 我校 信息技术与学科教学的整合, 提高信息化教学水平,增强教师业务能力,优化教育资源, 提升 教育教学质量,学校为全校教师配备笔记本电脑,用于教师教学、办公和学习。为提高笔记本电脑使用效率 和 延长 其 使用寿命,特制定本使用管理 办法 ,从教师领用笔记本电脑起,必须严格执行此管理规定。
一、笔记本电脑的属性
笔记本电脑是学校固定资产设备,是服务教育教学工作的重要工具,其所有权归学校。由 信息中心 统一编号管理。教师拥有保管权与使用权,并有维护义务。笔记本使用年限为 6 年,达到年限的笔记本上交学校管理。
二、 笔记本电脑的 使用要求
1、教师领用笔记本电脑前,必须在 借 用单上签字,领用之后该教师就是笔记本电脑的使用者和保管者,不得私自转借给其他教师、家人及校外人士使用。
2、 信息中心 每学年对笔记本电脑进行常规检查或不定期抽查,以清点资产, 发现 问题及时处理。
3、教师 如 调离本校、辞职、辞退、退休、岗位变动等情况,由 信息中心 收回所借 用 笔记本电脑。逾期不归还者视情况交由学校处理。
4、笔记本电脑是 教师 的办公工具,不得用于与办公无关的事宜,如上班玩游戏、炒股等;不得转借他人,有上述情况发生者,学校将收回笔记本电脑。
4、不得擅自对笔记本电脑进行拆机、改装、扩容、升级、更换零 部 件。
5、教学人员应积极、合理地在课堂教学中使用笔记本电脑。如在教育教学中长期不使用笔记本电脑, 经教育 仍不能改进的,学校有权收回笔记本电脑。
三、笔记本电脑的保管与维修
1、笔记本电脑属贵重物品,教师有妥善保管的义务。应保持笔记本电脑键盘和屏幕的清洁,严禁在机身上贴画。若由于教师个人原因导致电脑或其部件遗失或被盗,须购买同一型号相同配置的笔记本电脑进行赔偿(要求必须能正常使用)。
2、笔记本电脑根据厂方提供的 在质保期内 享受 一年 免费质保服务。 如需 维修,费用视情况由学校和教师共同分担: (1) 因 教师明显使用不当或重大过失(摔坏、进水等)造成 损坏 的,维修费用由 教师 个人全部承担; (2)在借用期内,正常使用自然损坏 的 ,维修产生费用由学校承担;( 3)笔记本电脑出现硬件故障需维修时,应及时与 信息中心 联系,一律由 信息中心 统一送交维修,个人私自维修或升级,学校不承担费用。
3、 借用笔记本电脑的 教师应能独立承担起常规的系统维护、病毒库升级、杀毒等工作。由于学校笔记本 电脑 数量较多,为保障教育教学工作 的 正常进行, 信息中心专业技术人员 每 学 年一次 , 分批次 对笔记本 电脑 进行维护 保养 。
4、不论何种情况,笔记本电脑 在 交回学校时都应该能够正常使用并不低于原有配置,符合合理损耗程度,否则教师应承担维修费用。
四、笔记本电脑 的 报废处理
有下列 情形 之一的,笔记本电脑可 做 报废处理:
1、严重损坏(非人为因素),无法修复的 。
2、超过使用期限( 6 年以上),笔记本核心部件已严重损坏,虽经修理仍不能达到使用指标的 。
3、机型已经淘汰,主要部件无法补充,又无法改装利用的 。 4、维修费用过高的 。
5、使用中危害人身安全与健康的。
五、 笔记本电脑的 发放原则
1、承担 一线 教学任务的 在编 专兼职教师优先。
2、 无教学任务 , 但因工作需要经常外出办公的行政坐班人员 。
3、 有特殊需求,但不符合上述两项要求的工作人员,需本人提出申请,经领导批准后方可领取。
4、 外聘教师和管理人员暂不发放 。
5、 每人原则上只能领用一台。
教务处 信息中心
2022年2月25日
附:笔记本电脑借用表、维修申报表和回收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