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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 2024年度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系(部、处、室):
2024年度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申报工作已启动,请各部门高度重视,严格按照《2024年度全国教育科学规划项目申报公告》(附件1)要求,积极申报,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年度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设有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教育学重点项目、一般项目、青年项目和西部项目;教育部重点项目、青年项目;教育部港澳台教育研究专项(以下简称 “港澳台研究专项”) 。 申报国家重点项目必须从 相应 条目中选择 , 自拟选题 不予受理。如确有需要,可对选题进行适当微调,但不得大幅压缩或改变研究内容 。每个选题原则上只确立 1个 立项 项目 。 申报其他 类别项目 可以自拟选题 。
二、申请人须具备下列条件: 国家重点项目和一般项目:具有副高级以上(含)专业技术职称(职务)或具有博士学位。青年项目、教育部重点项目、港澳台研究专项:不作专
业技术职称(职务)或博士学位要求。青年项目:男性申请人年龄不超过 35周岁(1989年5月31日后出生),女性申请人年龄不超过40周岁(1984年5月31日后出生)。
三、年度项目的资助额度为:国家社科基金教育学重点项目 35万元,一般项目、青年项目、西部项目均20万元。教育部重点项目8万元、青年项目5万元。港澳台研究专项教育部重点项目8万元。申请人应按照《全国教育科学规划项目管理办法》和《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资金管理办法》(详见我办网站https://onsgep.moe.edu.cn/)的要求,根据实际需要编制科学合理的经费预算。
四、 本年度实行 网络申报。 “全国 教育 科学 规划管理平台 ”(https://202.205.185.227/,以下简称 平台 ) 中的 “ 项目 申报系统 ” 为本次申报的唯一网络平台 。 网络申报办法及流程管理以该系统为准 。 申请人 于 5月 27 日 前 在平台上填写并导出《申请书》交科研与质量监控中心审核后, 签字并 加盖 单位 公章 , 再 全文 扫描在一个 文档 中, 跟 PDF版本 的《 活页 》 一起 提交 平台 。要 确保线上线下《申请书》和《活页》内容完全一致。 逾期系统 自动 关闭 , 不 再 受理申报。
科研与质量监控中心
2024年5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