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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开征集心理咨询服务领域国家标准制修订项目建议的通知
晋财职院科字〔 2024〕9号
各系(部、处、室):
根据全国服务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心理咨询服务分技术委员会《关于公开征集心理咨询服务领域国家标准制修订项目建议的通知》文件要求,为贯彻落实《国家标准化发展纲要》关于提升保障生活品质的标准水平,发展健康产业的精神,全国服务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心理咨询服务分技术委员会公开征集心理咨询服务领域国家标准制修订项目建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重点
(一)智能化心理咨询服务标准,包括智能化心理测评、智能化心理咨询与教育标准,人工智能在心理咨询服务中的应用技术、伦理规范、隐私保护标准等。
(二)心理咨询服务机构管理标准。包括组织架构、资源配置、运行评估、服务质量管理、人员培训等方面的标准。
(三)心理咨询服务技术标准,包括但不限于测评量表、咨询方法、干预策略、服务效果评估等的技术要求和实施规范。
(四)面向特定人群和特定机构的心理咨询服务标准,如困境人员、受灾群众、特定工种及特定年龄段人群等。
(五)心理健康教育标准。包括教育内容、教育方法、教育环境与资源标准、教育效果评估等。
二、申报要求
(一)项目建议具有全国普适性和吸引力,范围清晰,拟解决问题、应用场景和使用者明确。
(二)充分论证项目建议与现有相关国家标准之间的关系,对本领域技术、行业、市场发展的预期影响、作用和效益。
(三)提案材料完整、规范、准确,申报单位对申报材料负责,不存在知识产权纠纷。标准草案符合 GB/T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等要求,包含主要章节和各章节规定的主要技术内容。
请申报人于 2024年4月23日前将《国家标准立项草案》、《项目申报书》、《项目建议书》纸质版交至科研与质量监控中心赵玲老师处,电子版(word和pdf)发至科研邮箱sxcmky@126.com。
附件 1:《国家标准立项草案稿模板》
附件 2:《推荐性国家标准项目申报书模板》
附件 3:《推荐性国家标准项目建议书模板》
附件 4:《关于公开征集心理咨询服务领域国家标准制修订项目建议的通知》
附件-关于公开征集心理咨询服务领域国家标准制修订项目建议.rar
科研与质量监控中心
2024年3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