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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内各单位:
为进一步提高学校信息系统的安全保障能力和防护水平,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教育部 公安部关于全面推进教育行业信息安全等级保护工作的通知》(教技[2015]2号)和太原市公安局的有关要求,学校从2018年12月开始开展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定级备案工作,本次工作的对象是各级各类信息系统,请认真梳理本单位建设、使用、管理的信息系统(包括自建网站),并按要求报送网络中心,由网络中心汇总经学校研究决定后报省教育厅和太原市公安局定级备案,未按要求定级备案的信息系统将停止提供网络服务,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信息系统定级是等级保护工作的首要环节和关键环节,是开展信息系统备案、建设整改、等级测评、监督检查等工作的重要基础。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请各部门领导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履行信息系统主管部门职责,配合网络中心做好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定级备案工作,严格按照规定的时间节点完成。
二、工作安排
1、各部门统计现有的信息系统,并按照国家信息安全等级保护有关标准规范和《教育行业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定级工作指南》(附件2),确定信息系统的业务类型、应用或服务范围、系统结构等基本情况,并对主管的未定级的信息系统进行自主定级。
2、各部门须填写《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备案表》(附件3)和《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定级报告 》(附件4),并于2019年3月1日前提交网络中心,纸质版和电子版各一份,纸质版须加盖部门公章,具体事宜请联系网络中心相关工作人员(见附表《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定级备案工作网络中心联系人分配名单》)。
联 系 人:倪彦佩
联系电话:3985310
电子邮箱: nyp@sxmu.edu.cn
网络中心
2019年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