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属各单位:
由
市委宣传部
主办、
“学习强国”唐山学习平台承办
的
“学习强国”学习平台“月学用达人”宣传推介活动
现已开始
。为充分发挥典型示范引领作用,进一步在我校广大党员干部师生中营造崇尚学习、热爱学习的浓厚氛围,自
7
月起面向我校广大党员干部师生开展“学习强国”学习平台“月学用达人”
推荐
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人员范围
我校全体“学习强国”学习平台学员(以手机号码注册并进行实名认证的用户)。
二、活动时间
自2023年
7
月起每月
推荐
一批“月学用达人”
上报。
三、评选条件
各部门各单位
推荐参加“月学用达人”初选人员,应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能够坚持使用“学习强国”学习平台开展学习,并在以下某一方面有突出表现:
1.“挑战答题”成绩优秀,单次答题数目多,甚至做到一次性通关【提供本人成绩或通关截图】;
2.“四人赛”获胜场次(获得五角星数量)在本学习管理组织排名前列,或入选全国总排行榜【提供本人排名截图】;
3.积极组织学习管理组党员群众坚持用好学习平台的管理员【本管理组(党支部管理组以上)活跃学员比例超过
全市(学校)
平均水平,
以本月最后1日截图
为准】;
4.其他用好“学习强国”学习平台开展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创新理论活动的个人或组织负责同志【提供相关活动(事迹)截图或说明】;
5.利用“学习强国”学习平台开展与本职工作有关的学习宣传实践活动,取得突出成绩(成果)的个人或组织负责同志【提供相关活动(事迹)截图或说明】。
四、推荐方式
各部门各单位
每月
可
推荐1人,党委宣传部负责初筛推荐,择优上报。
五、有关要求
1.
各部门各单位
学习管理组织要充分认识学好用好“学习强国”学习平台的重要意义,高度重视“学习强国”学习平台推广使用工作,广泛动员
本部门
本单位广大党员干部师生积极参与,并对照评选条件,严格把关。
2
.
“学习强国”推广使用工作将纳入
年终
党建工作考核项目内容,
在活动中
认真完成工作
、成效显著的部门
、
单位
将予以加分。
3.
“月学用达人”
获评人员主要事迹等内容将在“学习强国”唐山学习平台公布展示,获评人员将发放活动纪念品。
4.各部门各单位请于每月
2
日
前
报送上月候选人
,
将
“月学用达人”
推荐候选人的相关支撑材料,包括
截至本月底总积分
和年度积分截图、“挑战答题”成绩或通关截图、“四人赛”获胜场次排名截图、本学习管理组学员活跃率截图等,以及
推荐
候选人白底
照片
一张发至指定邮箱,
邮件名称为“月学用达人”
推荐
+单位+姓名
+联系方式
。
5.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刘薇,2792308(2308),13831587761;
党委宣传部
2023年7月
2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