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曲靖职业技术学院信息中心 曲职信字〔 2023 〕 3 号 |
关于印发《曲靖职业技术学院校园网 IP 地址使用与管理规定》的通知
各处(室)、中心、系(部):
现将《曲靖职业技术学院校园网 IP 地址使用与管理规定》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抓好贯彻执行。
信息中心
2023 年 11 月 14 日
校园网 IP 地址使用与管理规定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曲靖职业技术学院校园网(以下简称为“校园网”)安全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管理暂行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安全保护管理办法》、《中国教育和科研计算机网络暂行管理办法》、《曲靖职业技术学院网络与信息系统安全管理办法》和国家有关法规,特制订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适用于曲靖职业技术学院校内需接入校园网的电脑用户、服务器等。
第二章 管理机构及职责
第三条 校园网 IP 地址按照“统一管理,分级负责”和“谁管理,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实行 IP 地址分配使用逐级责任制,对校园网 IP 地址进行规范管理。
第四条 信息中心向用户提供网络接入服务,支撑用户从事教学、科研和管理活动。
第五条 信息中心负责校园网 IP 地址的管理和分配,
具体职责是:
( 一 ) 校园网 IP 资源的制定和规划;
( 二 ) 负责用户申请 IP 地址的审批;
( 三 ) 为联网的系统分配真实的、唯一的 IP 地址。
( 四 ) 承担 IP 地址的日常维护与管理(如 IP 地址和网卡地址的绑定,自动分配 IP 地址的管理,网络故障的检测与排除等);
( 五 ) 实施对 IP 地址的监管,对各单位 IP 地址使用与管理情况进行检查;
( 六 ) 制定并组织实施校园网 IP 地址管理的有关制度及技术规范;为校园网用户提供相关的技术咨询与指导;
( 七 ) 协助上级单位及各有关部门开展网络信息安全的检查及违规事件的调查处理。
第三章 IP 地址的申请
第六条 校园网用户连接校园网必须使用合法、在信息中心进行备案的 IP 地址。
第七条 校园网使用动态 IP 地址和静态 IP 地址相结合的方式。即校园网内普通用户使用认证动态获取 IP ,各应用、服务器设置静态 IP 方式。
第八条 校园网私网 IP 地址为无偿使用。信息中心仅为校内教职工,在校学生及校内科研人员提供 IP 地址服务。
第九条 IP 地址的申请流程
( 一 ) 公共机房和专网。由其公共机房或专网负责部门人员到信息中心办理相关手续。公共机房或专网负责部门人员应按照《曲靖职业技术学院固定 IP 地址申请表》(见附件 1 )的要求填写真实、详细的资料,尤其必须提供网卡的物理地址( MAC 地址),以便实现 IP 地址与网卡的绑定,不提供物理地址的电脑不予分配 IP 地址,填写后必须经本部门盖章方为有效。如有变更,应及时到信息中心备案。若固定 IP 地址停止使用应及时通知信息中心回收 IP 地址。
( 二 ) 应用服务系统。用户申请使用 IP 地址用作建立网站、发布应用的,应填写《曲靖职业技术学院公网 IP 地址申请表》经用户所在单位负责人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交信息中心审批通过后,由信息中心分配相应的 IP 地址并及时开通。
第四章 用户的权限与责任
第十条 校园网用户获得合法 IP 地址的电脑即可自由访问校内资源。用户如因违反校园网有关管理规定,信息中心有权给予警告、暂停和中断网络服务,情节严重的,撤消用户资格,并提请有关部门给予处理。
第十一条 使用固定 IP 地址上网的用户,对其所属的 IP 地址享有专用权。用户不得擅自挪用、转让校园网 IP 地址。
第十二条 采用系统自动分配 IP 地址上网的用户,在分配有效期内(由系统日志文件自动进行记录),对分配的 IP 地址享有专用权。此类用户不得擅自将系统自动分配的 IP 地址改设为固定 IP 地址。
第十三条 禁止校园网用户私自启动动态分配 IP 地址( DHCP )服务;禁止私设固定 IP 地址;禁止盗用他人 IP 地址。违者实施中断网络服务,收回 IP 地址,并按照《曲靖职业技术学院校园网管理办法》 规定处理。
第十四条 用户使用校园网 IP 地址上网时,应自觉遵守国家颁布的有关法律和规定,必须对因使用校园网 IP 地址上网产生的一切行为负责,并承担由此产生的不良后果的法律责任。
第十五条 严 禁架设面向校外的访问代理。严禁学生宿舍区的用户设置代理服务。
第十六条 IP 地址是一种重要的网络资源,不得以任何理由占用过多的 IP 资源或设置网关 IP 。
第十七条 因工作需要利用公网 IP 架设服务器的,需在信息中心办理服务器公网 IP 端口开通业务,并自行按《曲靖职业技术学院公网 IP 地址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完成信息备案手续。公网 IP 地址原则上仅限于教学、科研和学术相关用途,不得用于商业或盈利用途。一旦发现提供的服务内容超出登记范围或与事实不符,信息中心将立即通知整改,经多次提醒未整改的将暂停相关的网络服务。
第十八条 用户应自觉接受并积极配合国家有关部门及学院依法依规进行的有关计算机网络安全的检查。用户发现有利用校园网 IP 地址从事违纪违规的现象,有义务及时向信息中心报告。
第五章 异常情况及违规事件的处理
第十九条 用户使用的 IP 地址发生下述异常情况时,信息中心有权对其实施绑定、更换、封锁或关闭等强制措施:
(一) IP 地址产生异常流量;
(二) IP 地址被盗用;
(三) IP 地址长期闲置不用或超过使用时限;
(四)因计算机感染病毒而对校园网可能造成重大影响;
第二十条 用户在使用 IP 地址出现下述情况时,视为违规行为:
(一)私自转借校园网 IP 地址;
(二)私自架设代理服务或面向校外提供代理服务;
(三)盗用 IP 地址;
(四)未经信息中心批准,利用校园网内各级接入设备进行各类网络技术实验;
(五)从事与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有关规定相抵触的上网活动;
(六)阻挠有关部门就可疑事件或网络运行状况进行调查、检查。
第二十一条 用户使用校园网 IP 地址发生本规定第十九条
所列违规行为时,将被作出以下处理:
(一)私自转借校园网 IP 地址的,由信息中心对当事人提出警告,并暂停校园网络服务一个月。
(二)私自架设代理服务或面向校外提供代理服务的,由信息中心对当事人提出警告并限期( 30 天以内)整改, 整改期间暂停其校园网络服务。未在规定期限内按要求完成整改的,信息中心将永久终止其使用校园网 IP 地址。
(三)盗用 IP 地址的,信息中心将永久终止其使用校园网 IP 地址。因盗用 IP 地址而使相关用户蒙受损失的,应依法依规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四)未经信息中心批准,擅自利用校园网内各级接入设备进行各类网络技术实验的,由信息中心对当事人(或单位)提出警告并限期( 30 天以内)整改,整改期间暂停其校园网络服务。未在规定期限内按要求完成整改的,信息中心将永久终止其使用校园网 IP 地址。
(五)因擅自利用校园网内各级接入设备进行各类网络技术实验而引发校园网络运行故障的,由信息中心提请各单位对有关责任人做出行政处理。造成校园网络设备损坏的,有关责任人应承担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六)从事与有关管理规定相抵触的上网行为但未触犯国家法律的,视其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或纪律处分;触犯法 律者,交由司法部门依法处理,各部门依据司法部门处理结果,依照《曲靖职业技术学院校园网管理办法》有关管理规定,对当事人予以行政处理。
(七)阻挠有关部门就可疑事件或网络运行状况进行调查、检查的,将视情节轻重对当事人做出批评教育或纪律处分。
第二十二条 出现因管理失职、渎职造成 IP 地址管理混乱、引发责任事故的,将严肃追究有关责任人和相关人员的责任。
第六章 附则
第二十三条 本规定由曲靖职业技术学院信息中心负责解释并组织实施。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附件 1
曲靖职业技术学院固定 IP 地址申请登记表
填表日期 年 月 日
申请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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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人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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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原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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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器所在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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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P 使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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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机 MAC 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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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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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部门领导意见 |
部门负责人签字(签章) (盖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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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中心 |
部门负责人签字(签章) (盖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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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行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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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2
曲靖职业技术学院公网 IP 地址申请表
申请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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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属部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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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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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责任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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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属部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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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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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用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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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用户必须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管理暂行规定》等国家法律法规及曲靖职业技术学院校园网相关管理条例; 2 、 用户应及时到信息中心办理公网 IP 开通、暂停、销户等业务; 3 、服务器 和应用系统的管理维护等责任由用户承担。公网 IP 开通后,服务器将面临巨大的网络安全风险,因此用户必须根据网络安全管理要求,采取安装防火墙,关闭不必要的端口,定时查杀毒,及时修复系统漏洞等安全措施。如果发生网络安全问题,影响学院网络运行等,信息中心有权关闭该地址,所产生的全部责任由申请部门承担; 4 、根据国家相关规定,公网服务器必须提供 60 天以上的日志,以便于公安部门审查。如不能提供,由用户自行承担后果; 5 、用户必须合理使用公网 IP ,不提供与学院工作无关的服务; 6 、申请表一式两份 , 用户和信息中心各留存一份。 我已阅读并同意上述协议。 申请人签名: 安全责任人签名: 申请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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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部门负责人意见: (公章) |
信息中心意见: (公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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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内容由信息中心人员填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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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网 IP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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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网掩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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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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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NS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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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通端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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