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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体师生员工、离退休老同志、历届校友和社会各界人士:
为全面记录好、保存好学校历史,真实反映学校发展历程及办学成就,凝聚师生校友力量,丰富校史典藏资源,现面向全校师生员工、离退休老同志、历届校友及关心支持学校建设发展的社会各界人士征集校史资料和实物。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集范围
涵盖学校各个历史时期(云南省昆明水利学校、云南省水利学校、云南省水利水电学校、云南水利水电职业学院)师生员工在教学、科研、管理、对外交流与合作、党团建设、校园文化、校园生活、校园建设以及各种重大事件和活动中,直接形成的、对学校具有保存、研究、展览价值的各种不同形式的档案和史料。
二、征集内容
(一)具有历史价值的文本资料类
1. 反映学校各个时期的筹建、更名、发展的批文、文件、报刊、信函、笔记、文稿等;
2. 学校各个时期上级领导、国内外知名人士来校参观、视察、检查、调研、讲话等的留言簿、签到簿、题词、赠言、手迹、书信、电报、贺信等文本材料;
3. 学校发展历程中重大事件、重要人物等记录性、回忆性、访谈性文本资料;
4. 学校发展历程中教师特别是名师名家的教学、科研以及重要成果等文本资料(如教材、讲义、教案、手稿等);
5. 学校各历史阶段印发的各类刊物及学校教师编写的有较高价值的教材、专著等文本资料;
6. 学校各历史阶段学校主要负责人和知名教师的个人照片,聘任书、证书、论著、手稿、获奖材料的原件等文本资料;
7. 国内外各类媒体对学校重要事件、活动、人物的宣传报道等文本材料;
8. 具有历史或纪念意义的文本资料。
9. 其他具有纪念意义的人物志、故事等。
(二)具有历史价值的影像资料类
1. 学校各个时期的校园建筑、校园风光的影像或照片;
2. 学校各个时期上级领导、知名人士来校视察、检查、调研、讲话等影像或照片;
3. 学校各个时期重要学者来校讲学、讲座、学术交流等影像或照片;
4. 学校发展历程中重大事件、重要活动的影像或照片;
5. 学校早期购买或制作的用于教学、科研、实验的有代表性的教具、仪器设备、模型、标本等照片;
6. 学校各个时期著名校友在工作岗位上取得重要成就或产生重要社会影响事迹的影像或照片;
7. 学校各个时期有纪念意义的班级生活照、历届毕业生合影照片;
8. 其他具有历史或纪念意义的视频或照片。
(三)具有历史价值的实物资料类
1. 反映学校历史变迁的各个时期的徽章、印章、匾额等;
2. 学校集体或个人获得省级、部级及以上的各类表彰奖励的奖杯、奖牌、奖状、奖章、证书等,学校重大科研成果的原件或者仿真件及获奖证书等;
3. 反映学校各个时期的带有老校名印记的物品;
4. 学校购买或制作的具有时代特征和代表性的教具、讲义、仪器设备、工具、模型、标本等;
5. 学校各个时期具有代表性的师生证件,包括录取通知书、学生证、借书证、工作证、毕(结)业证书、饭票等;
6. 学校各历史阶段对外交流与合作中获赠的具有纪念意义的锦旗、画册、纪念品等。
(四)其他资料和实物
其他具有历史价值的其他实物、照片、影音、图书、文献等。
(五)回忆性文章类
客观真实记录学校建校以来发展过程中的人和事的回忆性文章。
三、征集时间
(一)集中征集
即日起至2025年8月31日。
(二)长期征集
集中征集结束后,长期接受与学校创建、发展变迁相关的史料和线索。
四、征集方式
(一)接受捐赠:凡属自愿捐赠的校史资料及实物,将按有关规定进行登记并建立捐赠档案和颁发纪念证书;捐赠者今后如需利用所捐物品,学校将无偿提供方便。
(二)代管代展:对特别珍贵的资料和实物档案,持有人有委托学校保存意愿的,学校可代为保管。代管的校史资料、文献、实物之所有权归提供者所有。
(三)数字化加工:对于特别珍贵的史料、文献、实物,持有人有保存意愿,可协商后代为保管,或复制后将原件归还持有人保管。
(四)其他方式:对于特别有价值和珍贵的校史资料及实物原件,捐赠者和学校可以友好协商其他征集方式。
五、奖励措施
对于提供珍贵校史资料的校友、师生及社会各界人士,我校将颁发证书。
六、征集途径
(一)直接捐赠:在校教职工(含离退休职工),可直接与学校联系捐赠事宜。
(二)寄送征集:身在外地的校友、社会各界人士若有意移交或捐赠物品,可与工作人员联系具体邮寄事宜。
(三)拜访征集:对因公务繁忙或年岁已高的同志、校友提供的材料,可由学校派人登门拜访,接收捐赠,或记录整理。
七、征集说明
(一)对于征集的文字、照片、影像、实物等史料,学校将一律登记造册,妥善保管。
(二)对所征集的实物资料原件或复制件,展出时将会标明物品出处。凡捐赠者享有著作权、肖像权的书籍、照片等资料,学校将依法予以保护。
八、联系人及电话
杨 远 18288205733
特此公告。
云南水利水电职业学院
2024年7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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