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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单位:
根据《青岛农业大学校务数据管理办法》(青农大校字〔2024〕2号)要求和学校治理数字化转型需要,为切实加强学校校务数据资源管理,明确数据标准、细化数据分类,规范数据资源的产生、采集、共享和使用,推进学校信息资源整合共享,打破部门间数据共享交换壁垒,发挥数据资源在学校治理体系与治理能力建设提升中的重要支撑作用,结合学校实际和高质量发展需要,自2024年,学校正式启动数据治理与数据共享服务工作。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以学校校务数据管理与服务平台(以下简称校务数据平台)为基础,以各单位业务需求为导向,以服务师生需求和学校发展为根本,明确权威数据源,规划数据流向,消除数据孤岛,使各业务系统与公共数据资源之间具备数据交换和共享的能力,实现学校基础数据交换共享、分析与应用。
二、工作任务
(一)数据梳理确权
网络信息管理处梳理学校数据资产,摸清数据资源目录底数,识别数据源头和权属,理清数据关系,制定各单位归口管理数据目录。各单位负责确认归口管理数据资源目录责任清单(附件1),清单实行动态管理,如有补充请提交数据目录补充清单(附件2)。
(二)数据建仓治理
各单位按照“谁生产、谁治理,谁提供、谁负责”的原则,统一数据标准,开展数据治理,以系统对接或数据填报等形式,将本单位归口管理数据资源提交给校务数据平台。网络信息管理处与各单位协同进行数据对接及采集工作,并根据数据标准创建标准化数据仓库,开展数据治理工作。各单位要及时维护归口管理数据,对问题数据进行更新、校正,对缺失数据进行补充,确保符合数据质量要求。
(三)数据需求调研
各单位要充分调研各自业务范围内师生常用的数据填报需求,根据业务需要提交数据共享需求清单(附件3)。网络信息管理处根据各单位提交的数据共享需求清单,及时协调汇聚校务数据,发布数据资源目录。
(四)数据应用建设
网络信息管理处负责校务数据平台、“一张表”平台、网上办事大厅、领导驾驶仓等公共平台建设维护。各单位根据业务需要,按照审批流程在校务数据共享服务平台申请数据共享使用。各单位应对各类数据应用平台的使用情况和校务数据质量进行监督反馈,提出优化完善意见建议。
(五)数据共享交换
以“充分共享为原则,不共享为例外”,长期持续推进数据共享交换。除涉及国家保密、知识产权等校务数据外,其他数据原则上允许校内各单位在其业务和管理范围内共享,并纳入校务数据平台统一存储、传输、检索、应用与分析。数据应尽量采用自动、实时的数据系统对接的方式共享流通。各类信息系统在建设过程中,应做好与学校校务数据平台的数据对接工作。
三、组织实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数据治理工作由学校网络安全和信息化领导小组统一领导,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开展实施,学校各二级单位要统一思想、各负其责、分工协作、共同推进。二级单位是学校数据治理工作的责任主体,主要负责人作为第一责任人,要高位统筹、亲自推动,安排专人负责数据治理与共享工作,破除数据壁垒。各单位分管信息化工作负责人,统筹协调本单位的数据治理工作,有效落实各项具体工作。
(二)强化责任落实。数据治理过程中遇到的非自建系统、无技术支撑单位等问题,各单位要积极解决,学校公共服务所需基础数据原则上各单位须按照学校要求及时、准确的提供,无特殊情况不得私自停止共享。无业务系统或不能实现系统对接的数据,由网络信息管理处根据业务需要提供数据采集系统,各单位安排专人负责采集、审核数据。各单位要及时完成数据治理工作的部署和所负责的数据推送工作,确保数据治理工作取得扎实成效。
(三)注重安全保障。各单位在数据治理过程中,要加强信息安全保护。严格执行数据信息共享交换的标准规范,坚决杜绝信息安全事件发生。
(四)加强检查监督。学校网络安全和信息化领导小组办公室及时掌握数据治理工作进展,对重视不够、措施不力、行动迟缓,影响全校数据治理工作进程的单位,提交学校督办,确保数据治理工作取得预期成效。
请各单位于6月21日前根据工作实际需求将附件2、附件3内容电子稿发送至邮箱wxcsjk@qau.edu.cn。
联系人:曲老师 电话:58957639
王存鹏 电话:58957635
附件:1.数据资源目录责任清单
2.数据目录补充清单
3.数据共享需求清单
网络安全和信息化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4年5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