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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属各单位: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整治虚拟货币“挖矿”活动的通知》、《关于进一步防范和处置虚拟货币交易炒作风险的通知》的文件要求,现就禁止使用校园网进行虚拟货币“挖矿”和交易的通知如下: 虚拟货币“挖矿”活动指通过专用“矿机”计算生产虚拟货币的过程,能源消耗和碳排放量大,对国民经济贡献度低,对产业发展、科技进步等带动作用有限,加之虚拟货币生产、交易环节衍生的风险越发突出,其盲目无序发展对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和节能减排带来不利影响。私自占用服务器、个人电脑、网络资源、电力资源属于违法行为。且虚拟货币不具有与法定货币等同的法律地位,其相关业务活动属于非法金融活动,参与虚拟货币投资交易活动存在法律风险。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充分认识禁止虚拟货币“挖矿”和交易的必要性和重要性,要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采取有效措施,确保取得实际成效。
现代教育技术中心 2021年12月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