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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单位(部门):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根据省教育厅及省委市委网信办相关工作要求,为有效降低网络安全风险,加强学校信息系统和网站规范管理,预防网络安全事件发生,现组织开展 “双非”信息系统及网站排查备案工作,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强化风险意识,认真履行网络安全主体责任
“双非”信息系统及网站,指的是使用校外IP地址,但使用hrbu.edu.cn我校域名;或使用校内IP地址,但不使用hrbu.edu.cn我校域名;或IP地址及域名都与哈尔滨学院无关,但业务内容、logo等与我校有关的信息系统及网站。上述信息系统及网站不在我校网络安全设备保护之下,脱离网络安全管理范围,并可能存在未落实国家网络安全等级保护要求、网络安全防护缺失、网络安全漏洞等严重的网络安全隐患情况。请各单位(部门)高度重视本次“双非”信息系统及网站的排查备案工作,强化风险意识,充分认识到做好本项工作对于加强我校网络安全防御体系的重要作用,积极履行本单位(部门)网络安全及用网管网主体责任。
二、积极组织排查,认真梳理 “双非”信息系统及网站
对于本单位(部门)曾使用(或建立)过 “双非”信息系统及网站,目前已经不再使用但尚未注销的,请先填报备案表,并尽快联系厂商在一个月内落实注销工作;对于本单位(部门)正在运行的“双非”信息系统及网站,原则上要先关停相关服务并将相关信息报送网络管理中心,在满足网络安全工作要求的情况下,将“双非”信息系统及网站迁移至校内服务器及网站群,接受校内网络安全设备保护。对于暂时不能满足网络安全要求,不能立即迁移至校内服务器和网站群的“双非”信息系统及网站,请相关单位(部门)先将系统及网站关停,联系厂商进行维护升级,待满足网络安全要求后立即落实系统迁移。按照高校网络安全工作要求,坚决不允许新的“双非”信息系统及网站建设及运行。
三、加力从速从实,认真做好 “双非”信息系统及网站备案
按照 “谁主管谁负责、谁运营谁负责、谁使用谁负责”原则,请经过排查梳理后涉及“双非”信息系统及网站备案的单位(部门),在本月30日前将《哈尔滨学院“双非”信息系统及网站排查备案表》报送至网络管理中心(行政楼411),因逾期未报送或瞒报、漏报引起的网络安全事件,由建设或使用单位(部门)自行承担责任。网络管理中心将按照网络安全工作要求,积极配合涉及“双非”信息系统及网站的备案单位(部门)做好后续的迁移工作,并全力提供技术支持和技术指导。同时,请各单位(部门)积极履行监督职责,一旦发现非校内人员建设使用,但涉及哈尔滨学院名称及logo的“双非”信息系统,特别是校外网站,尽快向网络管理中心通报,以便落实处置措施降低对本校声誉影响。
网络管理中心
2024年9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