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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省直管县教育局、发展改革委,各高等学校:
经省政府同意,现将《安徽省“十四五”教育事业发展规划》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本单位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安徽省教育厅 安徽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2年1月25日
(此件主动公开)
安徽省“十四五”教育事业发展规划
为加快安徽教育现代化和教育强省建设,依据《中国教育现代化2035》《安徽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制定本规划。
一、发展环境
(一)“十三五”时期教育事业发展的主要成就。
“十三五”以来,省委、省政府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把教育摆在优先发展的战略位置,教育发展不平衡不充分的问题得到有效缓解,人民群众教育获得感明显增强,截至2020年底,全省共有各级各类学校2.28万所,在校生1295.4万人,专任教师71.95万人。学前教育毛入园率94.9%,义务教育巩固率95.5%,高中阶段毛入学率92.3%,从2018年起,高等教育毛入学率超过50%,新增劳动力平均受教育年限由2015年的13.3年提高至14.3年,教育事业发展主要指标均超过全国平均水平,为建设教育强省奠定了坚实基础。
1.发展水平迈上新台阶。学前教育普及普惠程度显著提高,普惠性幼儿园覆盖率超过80%,实现农村“一镇一园”。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水平快速提升,提前3年实现全省县(市、区)全部通过县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国家认定。普通高中教育持续稳步发展,办学特色提升明显,中等职业学校布局和功能不断优化,产教融合、校企合作不断深入,基本实现专业群对产业群全覆盖。高等教育加快向内涵式发展转变,在全国率先建设应用性高等教育体系,分地方特色、地方应用型和地方技能型3类建设高水平大学。终身教育体系建设取得较大进展,面向全社会的继续教育平台和远程教育网络体系基本建立,服务全民终身学习的“立交桥”初步形成。
2.教育改革取得新成效。跻身全国“三全育人”综合改革试点省,在全国率先挂牌成立省高校网络思想政治工作中心,打造全国第一家省级“教管服一体化智慧思政大数据平台”。教育评价改革稳步推进,唯分数、唯升学、唯文凭、唯论文、唯帽子的顽瘴痼疾初步扭转。教育督导管理体制改革进一步深化,教育督导质量和水平不断提高。基础教育课程改革不断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稳步推进,高质量完成国家高职扩招任务。双元制、中国特色学徒制等符合职教特点的育人模式初步建立,“实践能力培养、创新创业教育、社会责任教育”三位一体育人模式基本形成,省属高校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立项数连续多年居全国第一,大学生学科和技能竞赛成绩居全国第一方阵。新增一批硕士、博士学位点,部分填补了我省学科授权空白领域。3所高校13个学科入选国家“双一流”建设名单,5所高职院校进入国家“双高计划”建设单位。高校主动服务“五个一”创新主平台建设,深度参与24个战略性新兴产业集聚发展基地建设。在30所高校建立53个人文社科重点研究基地,支持16所高校建设新型智库。中德教育合作示范基地建设稳步推进,安徽大学与美国纽约石溪大学合作举办我省首个中外合作办学机构,教育对外开放日趋活跃,深度融入长三角教育高质量一体化发展。
3.发展保障得到新强化。加强党对教育工作的全面领导,扎实推进学校基层党组织标准化规范化建设,以党建引领教育事业发展,探索教育优先发展的特色路径,实现教育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与城镇化建设和人口变动相协调。教育经费投入机制不断完善,农村义务教育国家“两免一补”政策全面落实,职业教育生均拨款制度全面建立,本科高校生均拨款制度巩固完善。教师队伍整体素质明显提升,学历层次显著提高,在全国第一批将高校教师职称评审权全部下放至高校。教育信息化进程持续加快,“三通两平台”建设与应用走在全国前列,智慧学校建设全面推进,实现农村教学点在线课堂常态化教学全覆盖,疫情防控期间线上教育教学全面实施。学校内部治理改革持续深化,现代学校制度建设加快,教职工依法参与学校民主管理权利得到保障,民办教育体制改革逐步深化。全社会关心支持教育事业发展的热情不断高涨。
专栏1 “十三五”时期安徽省教育事业发展主要指标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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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 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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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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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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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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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前教育
在园幼儿数
学前教育毛入园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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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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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0.1
|
94.9
|
义务教育
适龄儿童入学率
义务教育巩固率
|
%
%
|
99.9
93
|
99.99
95.5
|
高中阶段教育
高中阶段毛入学率
|
%
|
92
|
92.3
|
高等教育
高等教育在学总规模
其中:普通本专科
其中:研究生
高等教育毛入学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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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人
万人
万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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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5
113.1
5.0
40.6
|
216.8
136.8
8.4
50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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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任教师
专任教师总数
小学专任教师学历合格率
初中专任教师学历合格率
普通高中专任教师学历合格率
普通高校具有硕士以上学位专任教师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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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人
%
%
%
%
|
62.4
100.0
99.9
98.1
66.9
|
71.95
100.0
99.98
98.9
7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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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力资源开发
劳动年龄人口平均受教育年限
新增劳动力平均受教育年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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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
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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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8
1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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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4
1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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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四五”时期安徽教育发展面临的机遇与挑战。
“十四五”时期是我国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之后,乘势而上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的第一个五年,也是安徽奋勇争先、加快建设现代化美好安徽的关键五年。经济社会发展方式、动力、结构和形态都将发生深刻变化,教育事业发展面临新的机遇与挑战,需要在服务和融入新发展格局上展现更大作为,全面提升服务国家战略和区域发展能力,在服务安徽打造具有重要影响力的科技创新策源地、新兴产业聚集地、改革开放新高地和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区,建设现代化美好安徽中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一是服务全国构建新发展格局的机遇与挑战。国家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有利于我省发挥区位交通、市场腹地、人力资源、生态环境优势,打造成为国内大循环的重要节点、国内国际双循环的战略链接。教育事业发展应牢牢把握这一战略机遇,推进高质量教育体系建设,把安徽建设成为人才培养、知识创新的重要策源地,提升服务国家战略的能力。
二是重大战略叠加效应集中释放的机遇与挑战。国家正在大力实施推进长三角一体化发展、共建“一带一路”、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和中部地区高质量发展等重大战略,有利于我省发挥左右逢源等优势,在新一轮高水平对外开放和区域合作中提升发展位势。教育事业发展应抢抓政策红利,结合安徽实际,推进教育现代化建设,全面提升各级各类学校办学水平。
三是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深入发展的机遇与挑战。前沿引领技术和颠覆性技术创新正在塑造新的经济形态,有利于我省发挥科教资源集聚、重大创新平台集中的“关键变量”作用,在世界科技竞争中抢占新的制高点。教育事业发展应聚焦提升原始创新能力,聚焦支撑科技自立自强,聚焦关键核心技术,聚焦产学研用深度融合,全面融入科技创新策源地建设。
四是全球产业链供应链调整重构的机遇与挑战。全球生产网络更为倚重供应链基地和大规模消费市场中心,有利于我省依托多层次承接产业转移平台吸引国内外资本和新兴产业布局,扩大传统优势产业转型升级有效投入,加快建设现代产业体系。教育尤其是高等教育发展应聚焦服务新兴产业聚集地建设,形成支撑引领知识发展、经济社会发展和人的全面发展的新时代中国特色高等教育学科专业体系。
近年来,安徽经济实力实现历史性进步,在国家发展格局中从“总量居中、人均靠后”转变为“总量靠前、人均居中”,人民群众对教育事业发展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对教育的需求更加多样,对优质教育的需求更加迫切。面对新形势、新任务和办好人民满意教育的新需求,必须清醒地认识到,我省教育发展仍不平衡不充分,还不能完全适应经济社会发展需求和人民群众需要。主要表现在:科学的教育理念尚未牢固确立,素质教育尚未得到充分发展,科学的教育观、质量观、人才观尚未在全社会形成共识;与高质量发展的时代要求相比,人才培养结构与经济社会发展需求契合度不够,教育支撑引领创新发展的能力亟待提升,教师队伍建设尚不能满足教育现代化需要,高端人才较为缺乏;区域、城乡之间教育发展尚存在差距,基本公共教育服务均等化水平有待提升;教育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有待提高,不科学的教育评价导向和教育功利化倾向依旧存在,“放管服”改革有待深化。教育事业发展必须坚持新发展理念,把提高质量作为主题任务,创新教育组织形态,丰富现代学习方式,加快学习型社会建设。
二、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和对安徽作出的系列重要讲话指示批示,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坚持立德树人,以推动教育高质量发展为主题,以加快推进教育现代化为主线,以加强党对教育工作的全面领导为根本保证,以改革创新为根本动力,以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为根本目的,加快建设高质量教育体系,为建设现代化美好安徽、建设教育强省贡献更大力量。
(二)主要目标。
制度更加完备、结构更加优化、保障更加全面、服务更加高效的高质量教育体系基本建成。教育发展活力进一步激发,各级各类教育协调发展、相互融合,学校教育和社会教育、家庭教育密切配合、良性互动,教育改革发展成果更公平地惠及人民群众,社会关注的教育热点难点问题得到有效缓解,教育服务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支撑引领经济社会发展、服务现代化美好安徽建设能力显著提高。多样化可选择的优质教育资源更加丰富,人民群众接受优质教育资源机会进一步扩大,学习型社会建设取得重要进展。各级各类学校立德树人落实机制更加完善,引导教师潜心育人的评价制度更加健全,促进学生全面发展的评价办法更加科学,社会选人用人方式更加多元。教育总体发展水平迈上新的台阶,推动实现长三角教育更高质量一体化发展。
——学前教育。覆盖城乡、布局合理的学前教育公共服务体系和科学保教体系基本建成,学前教育管理和政策保障体系更加完善,学前教育资源更加充裕、优质,实现学前教育普及普惠高质量发展。
——义务教育。义务教育薄弱环节得到改善与提升,城镇学校学位供给满足学生入学需求,大班额消除成果得到巩固和提升,学生寄宿需求基本得到满足,学校教学生活条件持续改善,县域义务教育发展从基本均衡向优质均衡迈进。
——高中教育。高中阶段教育普及水平进一步提升,新增劳动力普遍接受高中阶段教育,普通高中教育与中等职业教育协调发展,有效满足学生个性化、多样化发展需求,学生自主发展能力显著增强。
——职业技术教育。与社会需求相适应、产教深度融合、校企深度合作、灵活多样的职业教育与培训体系基本形成,职业技术教育服务能力和适应性进一步增强,中高职贯通、专本科衔接的人才培养体系基本建立,形成中、高职与应用型本科教育有机衔接、与行业企业协同育人的高素质技术技能型人才培养格局。
——高等教育。人才培养能力和水平明显提高,人民群众接受更高质量高等教育的机会明显增加,高等教育内涵发展、分类发展的制度体系更加健全,“双一流”建设实现重大进展,高等教育的竞争力进一步提升,服务引领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显著增强。
——特殊教育。布局合理、学段衔接、普职融通、医教结合,能够满足残疾儿童少年青年特点、涵盖学前教育到高等教育全学段、有质量的特殊教育体系基本形成,优质适合的特殊教育资源供给进一步扩大。
——教育对外开放。形成全方位、宽领域、多层次、更加主动的教育对外开放格局,教育国际竞争力和影响力显著增强,成为内陆教育开放新高地。
——教育信息化。智慧学校建设全面覆盖,实现传统教学向信息化教学转变,覆盖全省、联通全国、互联互通的智能教育服务体系基本形成,教育信息化支撑和引领教育现代化成效更加明显,人人皆学、处处能学、时时可学的学习型社会建设取得重要进展。
——教育治理。教育系统党的建设质量明显提高,教育法规制度体系更加完备,富有时代特征、彰显安徽特色的教育评价体系基本形成,教育经费投入机制更加完善,教育督导职能有效发挥,教育事业优先优质发展得到保障,教育管理的信息化和决策施政的科学化、民主化、精细化水平显著提高,全社会共同参与的教育治理新格局进一步形成。教育科学研究支撑全省教育改革与发展的效果更加显著。
专栏2 安徽省“十四五”时期教育事业发展主要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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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 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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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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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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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普及融通
学前教育毛入园率
义务教育巩固率
高中阶段教育毛入学率
高等教育毛入学率
|
94.9%
95.5%
92.3%
50%以上
|
95%以上
99%
不低于全国平均水平
保持在50%以上
|
公共教育服务均等程度
普惠性幼儿园覆盖率
乡村、城镇中小学智慧学校建设覆盖率
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县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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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5.3%
乡村68.2%、城镇41.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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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低于全国平均水平
100%
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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师资队伍建设
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本科及以上学历教师比例
中高等职业院校“双师型”教师占专业课教师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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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2.4%
5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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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0%
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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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贡献度
劳动年龄人口平均受教育年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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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4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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达到全国平均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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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基本原则。
坚持党的全面领导。着力加强教育系统党的建设,使教育领域成为坚持党的全面领导的坚强阵地,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把思想政治工作贯穿学校教育管理全过程,为教育现代化提供坚强的政治保证和组织保障。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深入落实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把满足人民群众接受优质教育的需求作为教育改革与发展的出发点和落脚点,着力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教育问题,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
坚持新发展理念。把新发展理念贯穿教育事业发展全过程和各领域,构建新发展格局,转变发展方式,推动质量变革、效率变革、动力变革,实现更高质量、更有效率、更加公平、更可持续、更为安全的发展。
坚持优先发展。把优先发展教育作为推动党和国家各项事业发展的先手棋,牢固树立抓教育就是抓发展、谋教育就是谋未来的理念,把教育投入作为重点投入,在全省现代化建设全局中超前规划、优先发展。
坚持对外开放。坚定不移加快和扩大教育对外开放,坚定不移推动长三角教育高质量一体化发展,推动教育对外开放从规模向质量转化,从速度向实效转化,从广度向深度转化。
坚持系统观念。坚定不移推进教育领域综合改革,统筹教育与经济社会各领域发展,统筹城乡、区域和各级各类教育发展,抓重点、强弱项、补短板,实现教育事业发展质量、结构、规模、速度、效益、安全相统一。
三、全面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
坚持为党育人、为国育才,突出思想引领,以促进人的全面发展为目标,坚持德智体美劳“五育”并举,深化“三全育人”综合改革试点省建设,推进全员全过程全方位育人,培养担当民族复兴大任的时代新人。
(一)推进思政教育一体化高质量发展。
1.强化理论武装体系。推动建立多层次党的创新理论学习培训体系,建立健全教育系统党员干部和骨干教师常态化学习培训机制,持续开展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专题培训,继续办好各级各类学校领导班子专题培训班、哲学社会科学教学科研骨干研修班、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骨干教师研修班、高校辅导员骨干培训班、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培训班等。
2.完善学科教学体系。将思想政治工作体系贯穿到学科体系、教学体系、教材体系、管理体系。加强课程思政建设,积极推进少先队、共青团活动课建设,统筹推进大中小学思政课一体化建设。深化思政课改革创新,加强新时代马克思主义学院、马克思主义理论学科建设,支持有条件的高校在研究生招生中设立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研究方向,设置党的建设二级学科。
3.健全日常教育体系。贯彻落实《新时代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新时代爱国主义教育实施纲要》,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教学管理服务全过程,推动文明校园创建活动在大中小学广泛开展。加强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建设,全面加强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教育,加强中华优秀传统文化、革命文化、社会主义先进文化教育,加强中国历史特别是党史、新中国史、改革开放史、社会主义发展史教育。强化品德行为规范教育,构筑学校、家庭和社会三方教育合力,完善评价机制。大力开展讲好中国梦的故事、“红领巾爱学习”等各类宣传教育活动,培养少先队员、共青团员对党和社会主义祖国的朴素情感。
4.加强思政工作队伍建设。分类加强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队伍建设。配齐建强中小学思政课教师队伍,配齐建强高校辅导员、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队伍,实施高校思想政治能力提升计划,培养一批教学示范团队、教学科研骨干和青年学术带头人。
5.健全教材工作体系。全面加强党对教材工作的领导,全面完善并落实教材管理规范要求,强化教材建设省级统筹规划,建立健全教材审编用工作机制和工作流程。依托高校、教科研机构建设教材建设重点研究基地,对优秀教材按规定奖励。
(二)促进学生综合素质全面提升。
1.强化学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培养。保护和激发学生的好奇心和学习兴趣,注重对学生创新精神与实践能力培养,深化教学改革,推行启发式、探究式、参与式、合作式等教学方式以及高中走班制、选课制,高校“第二课堂成绩单”制度等教学组织模式,发挥社会实践、志愿服务、向社区(村)报到等实践育人载体作用,完善实践育人机制。
2.加强和改进学校体育美育和健康教育。坚持健康第一的教育理念,推动青少年文化学习和身心健康协调发展,关注学生心理健康。加快建设中小学学生心理健康服务中心。减轻中小学生过重的课业和课外负担。建设中小学融合课程,做好随班就读特教儿童的个性化教育,积极争创全国特殊教育改革实验区、融合教育示范区示范校。完善省、市、县、校四级学校体育竞赛和选拔性竞赛体系。大力发展校园足球,办好足球学院。推进高校公共体育艺术俱乐部制改革。加强美育的社会资源供给,推动基本公共文化服务项目为学校美育教学服务。将艺术素质测评结果纳入初、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将美育纳入高校人才培养方案和办学水平评估。定期举办省级大中小学生艺术展演。制定实施学校体育美育教师配备和场地器材建设三年行动计划。
3.加强新时代大中小学校劳动教育。加强对劳动教育的组织领导,加强条件保障、专业支持和督导评估。加强劳动教育师资培养,提高大中小学校劳动教育质量。构建学科教学和校园文化相融合、家庭和社会相衔接的综合劳动、实践育人机制。落实国家各学段劳动教育大纲,将劳动教育纳入人才培养全过程,丰富、拓展劳动教育实施途径与育人方式,将劳动素养纳入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体系。
4.全面提升青少年法治意识和法律素养。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融入学校教育,完善大中小学法治教育课程体系。完善多部门共同参与的青少年法治教育工作机制,构建政府、学校、社会、家庭之间协调配合,校内校外、课内课外、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法治教育合力。加强法治教育师资队伍建设,支持法治教育实践基地、教育普法网站建设和教师法治培训、法治教育教学研究,健全青少年法治教育效果评价机制,将学校法治教育实施效果作为依法治校评价的重要内容。
5.加强新时代学校国防教育。加强对以学生军训为主的各项国防教育工作的全面领导,充分发挥国防教育综合育人功能,完善国防教育教学方案和计划,丰富学校国家安全和国防教育内容,多种方式开展国防教育,提升青少年国防意识和军事素养。
(三)健全家庭学校社会协同育人体系。
1.构建覆盖城乡的家庭教育指导服务体系。构建学校和各级党政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及街道、社区、镇村、家庭协同育人格局。组织实施家庭教育指导大纲,推进家庭教育信息共享服务平台建设。建立家庭教育指导服务中心和服务站点,为未成年人家庭教育提供指导服务。
2.建立全社会协同育人体制机制。构建政府主导、学校实施、家庭配合、社会参与的全社会协同育人机制,将家庭教育指导服务纳入社区教育工作内容,依法落实父母及其他监护人履行家庭教育主体责任。完善学校家庭教育指导工作制度,将家庭教育指导工作纳入学校教职工业务培训内容。在有条件的高校设置家庭教育相关专业,鼓励和支持社会工作机构、志愿服务组织依法开展家庭教育指导服务活动。
专栏3新时代立德树人工程
德育铸魂行动。配齐建强思政课教师、班主任(辅导员)、德育管理人员、校外辅导员、法治副校长等学校德育工作骨干队伍。实施中小学班主任队伍建设工程,建设一批“安徽省中小学名班主任工作室”,评选表彰一批“安徽省中小学班主任基本功大赛能手”“安徽省中小学优秀班主任”和“安徽省年度十佳班主任”。建立“安徽省德育铸魂功勋人物”评选表彰制度。建立大中小学德育一体化教科研机制,成立大中小学德育发展研究中心,建设教管服一体化智慧思政大数据平台,开发丰富德育“互联网+”课程资源。发挥高校马克思主义学院辐射作用,建设一批大中小学思政课一体化示范区。成立省大中小学生心理健康教育指导委员会,依托高校建立省大中小学生心理健康教育指导中心。
智育提质行动。推进高等教育质量提升工程,实施职业教育提质培优行动,推动普通高中多样化有特色发展,实施幼小衔接、小初衔接行动计划,落实“零起点”教学。配齐配强各学科教研员。开展优秀教研组、优秀教研员、教研先进单位评选,举办各学段各学科优质课大赛,遴选一批“教坛新星”。规范中小学课后服务工作。加强高校考试管理、严格过程考核,加大对基础教育阶段日常考试的监管力度。积极发展“互联网+教育”,探索智能教育新形态。
体教融合行动。开齐开足上好体育课,逐步完善“健康知识+基本运动技能+专项运动技能”的教学模式,帮助学生掌握1至2项运动技能,积极争创全国“新型足球学校”。建立体教融合部门联席会议制度,教育、体育部门联合建设高校高水平运动队,纳入竞技体育后备人才培养体系。教育、体育部门共同拟定赛事计划,打通教育和体育系统高水平赛事互认通道。在大中小学校设立专(兼)职教练员岗位,建立聘用优秀退役运动员为体育教师或教练员制度。完善学校和公共体育场馆开放互促共进机制。持续推进儿童青少年近视综合防控工作。
美育熏陶行动。开齐开足上好美育课,完善“艺术基础知识基本技能+艺术审美体验+艺术专项特长”的教学模式,帮助学生掌握1至2项艺术特长。融合校内外美育资源为学校美育教学服务。推广惠及人人的美育实践活动,逐步建立常态化全员展演机制。推动高雅艺术、戏曲、非物质文化遗产等进校园。遴选建设省级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学校和基地。加大中小学美育教师补充力度,加强乡村学校美育全科教师和兼职教师培养。鼓励有条件的地区在中小学校建设美育场馆,与周边学校和社区共用共享。
劳动促进行动。在大中小学开齐开足开好劳动教育课程,在其他学科课程、专业课程中有机融入劳动教育内容,优化形成大中小学衔接贯通的劳动教育课程结构体系。建设校内劳动实践体系,鼓励大中小学相互协同开展劳动实践活动。构建涵盖考察研习、操作训练、项目实践、榜样激励的学校劳动实践场所图谱,把劳动教育纳入“家长学校”指导内容,推动建立家校劳动共育关系。将每年5月第2周设为全省“学生劳动教育宣传周”,开展劳动模范、大国工匠等新时代劳动榜样人物进校园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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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推动各级各类教育高质量发展
以高质量为主题,以体系建设为重点,为建设高质量教育体系立柱架梁,着力转变教育发展方式,发展公平而有质量的教育,不断提升全民受教育程度。
(一)健全优质均衡的基本公共教育服务体系。
1.推进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发展。把推进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安全优质发展,作为各级政府保障和改善民生的重要内容,纳入城乡公共管理和公共服务设施统一规划,创建一批国家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区。继续完善省市统筹协调,以县级为主,乡镇(街道)参与的管理体制。坚持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公办民办并举的办园体制,大力发展公办园,加大扶持力度,稳妥推进无证幼儿园治理,引导社会力量更多举办普惠性幼儿园。
2.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落实新建居住区配套学校建设制度,有序扩大城镇学位供给,满足城镇学生入学需求。持续改善农村基本办学条件,继续改善乡镇寄宿制学校条件,保留并办好必要的乡村小规模学校。全面落实县域内城乡义务教育学校建设标准、中小学教职工编制标准、生均公用经费基准定额、基本装备配置标准。完善校长教师轮岗交流和保障机制。完善义务教育质量监测制度,建立健全教育质量年度报告制度和反馈改进机制。开展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督导评估,落实一校一策整改,按期实现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目标任务。严格落实中央“双减”工作要求,强化学校主阵地作用,深化校外培训机构治理,构建良好教育生态。
3.推进高中教育优质特色发展。继续实施教育基础薄弱县普通高中建设、职业教育提质培优行动计划。完善办学条件、加强经费保障,切实减少超大规模学校,消除普通高中大班额现象。深化普通高中教育质量综合评价改革。
4.优化城乡教育资源要素配置。多渠道增加乡村教育经费投入,加大乡村学校改造力度,加强乡村学校教师队伍建设,着力提升乡村教育质量。同步建设城镇学校,扩充城镇优质教育教学资源。科学推进城乡学校标准化建设,鼓励有条件的地区在更大范围开展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改革试点。统筹城乡师资配置,建立城乡义务教育学校教职工编制统筹配置机制,实行教职工编制城乡、区域统筹和动态管理,盘活存量编制资源,提高使用效益。深化事业单位机构改革和其他专项改革、行业改革,进一步精简压缩重复设置、职能弱化、规模较小、任务不饱和事业单位,收回事业编制。可按一定比例收回分散在各事业单位的部分空编。挖潜调剂出来的各类事业编制资源,优先用于补充中小学教职工编制。探索创新公办幼儿园教职工“管理团队编制保障法”,保障重点管理教学人员用编。
(二)构建技能型社会教育体系。
1.加快构建现代职业教育体系。推进职业教育与普通教育统筹协调发展,总体保持中等职业教育与普通高中教育、高等职业教育与普通高等教育招生规模大体相当。促进高等职业院校内涵发展和提质培优,支持符合条件的高等职业院校开展本科层次职业教育试点,稳步发展本科职业教育,引导一批普通本科学校向应用型深度转变,推动符合条件的技师学院根据高等学校设置规定纳入普通职业院校序列。深化职业院校分类招生考试制度改革,构建从中职、高职、本科到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的培养体系。加强职业教育基础能力建设。推动职业教育由政府举办为主向政府统筹管理、社会多元办学格局转变。修订完善安徽省中职学校办学水平指标体系,全面实施中职学校分类达标示范建设。推进国家专业目录、专业教学标准、课程标准、顶岗实习标准、实训条件建设标准(仪器设备配备规范)落地施行。支持具有相对优势或办学特色鲜明的高职院校提升基础办学条件,扩大优质高职教育资源供给。
2.健全职业教育产教融合发展机制。探索建立具有安徽特色,产教深度融合、校企深度合作的职业教育发展路径。高质量推进安徽行业职业教育指导委员会建设,支持行业组织参与校企合作、教育教学、质量评价和制定行业专业人才培养标准。鼓励校企共建实习实训基地和产业学院,鼓励多元主体组建职教集团与联盟。探索中国特色学徒制,打造校企一体化特色育人机制。联合重点行业企业和社会组织开发产业技术课程和职业培训包。推动与产业转型升级相衔接的职业教育教学改革,建立紧密对接我省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的学科专业体系,在协同发展中打造长三角职业教育共同体。
3.推进技能型社会建设。实施教育部、安徽省整省推进职业教育一体化高质量发展、共建技能安徽行动。改革完善分类考试招生录取办法,鼓励更多高中毕业生和退役军人、下岗失业人员、农民工和新型职业农民等接受高等职业教育。建好一批高水平职业学校,统筹实施好学历教育、技术推广、扶贫开发、劳动力转移培训和社会生活教育。落实职业院校实施学历教育与培训并举的法定职责,推行“互联网+培训”,打造劳动者终身职业技能培训平台。
(三)构建结构更加优化的高等教育体系。
1.推动高等学校分类发展。完善高等学校分类发展政策体系,构建分类管理机制,引导高等学校在各自的类型和定位上办出特色,争创一流。完善高等教育分类标准体系,制定不同类型高校的建设标准、学科专业和课程体系标准、学校运行和管理标准、教育质量标准等,完善高等学校分类评估体系,为高等学校在学科专业建设、人才培养等方面提供方向性指导,促进高等学校类型与布局结构优化调整。
2.推进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建设。统筹推进“双一流”建设,支持中国科学技术大学建成世界一流大学,支持合肥工业大学、安徽大学等高校建设一批世界一流学科。实施高峰学科建设五年规划,调整优化学科布局,凝炼学科方向,加强在基础前沿领域、国家及区域重点战略领域、关键核心技术领域的学科交叉融合,组建一批新兴学科、交叉学科。分类建设高水平大学。支持有条件的地市制定优惠措施,引进省外高水平大学、科研院所来皖设立分支机构。支持中国科学技术大学、合肥工业大学、在皖科研院所和中央企业与省属高校在人才队伍、学科建设、专业建设、创新科研平台建设等方面开展共建共享。
3.优化高等教育结构。全面实施教育部、安徽省推动结构优化建设高质量高等教育体系共同行动,服务“三地一区”建设。坚持总量调节和结构调整并重,以新工科、新医科、新农科、新文科建设,引领高校专业结构优化和内涵提升,不断优化高等教育层次类型和学科专业结构。探索建立基础学科、应用学科、交叉学科分类发展机制,健全高等教育人才分类培养体系,引导高校主动服务区域经济社会发展需要。提高应用型人才培养比重,扩大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比例,加快培养理工农医类专业紧缺人才。完善人才需求预测预警机制,推动高校完善招生、培养、就业联动机制。
4.推进高等教育提质创新。深入实施“六卓越一拔尖”计划2.0,积极争创国家级“一流课程”和“一流本科专业”。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规范和加强大学生学科和技能竞赛管理。支持和鼓励高水平专家学者编写优秀教材。完善考核评价机制,建立过程性考核与结果性考核有机结合的学业考评制度。推动高校全面实行学分制管理,完善高校学分互认和转换机制。完善专业认证制度,全面推进质量文化建设。
(四)构建服务全民终身学习的教育体系。
1.完善全民终身学习推进机制。构建衔接沟通各级各类教育、认可多种学习成果的终身学习立交桥。完善高等学校招生入学、弹性学习及继续教育制度。统筹建立制度化、规范化的转学转专业机制,允许学生在具备相应条件的前提下灵活转换专业。支持学生跨机构、跨学科、跨专业选修课程并承认学分。推动高等学校之间以课程为基础相互承认学分。创新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学分认定和转换方式,探索将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学分转换为普通高等学校课程学分。
2.多渠道扩大终身教育资源。鼓励学校和企业共同开发在线学习教育平台,鼓励学校、教师、学习者和社会共同参与优质教育资源建设,构建覆盖全省的数字教育资源公共服务体系,逐步实现农村边远脱贫地区学校共享优质教育资源。加强社区教育资源建设,引导学校、行业企业和其他社会力量共同参与社区教育,建设一支专职社区教育人才队伍。持续推进全省社区教育四级网络建设,完善各级社区教育网络,保障人员、资金到位,社区大学挂牌率达到80%。鼓励开放大学与高水平大学合作,鼓励高等学校积极开展学历继续教育。加快发展老年教育,积极推进老年大学建设与发展,有效扩大老年教育资源供给,支持举办老年开放大学,开展老年远程教育,打造具有安徽特色的老年教育发展新格局。
3.促进民办教育健康发展。依法支持和规范社会力量举办民办教育,保障民办学校依法办学、自主管理,鼓励、引导民办学校提高质量、办出特色,满足多样化教育需求。落实差别化政策体系,强化民办义务教育规范管理。全面实施民办学校非营利性和营利性分类管理。依法保障民办学校师生的同等权利。落实民办学校办学评价指标体系,完善民办学校内部治理结构,健全规范有序的民办学校年检制度和退出机制。
4.加快发展教育服务新业态。发挥在线教育优势,创新教育服务形式,探索新型教学方式,推动信息技术与教学深度融合。加强对信息时代学习者认知和学习行为规律研究,利用虚拟现实和增强现实技术,建设智能学习空间和学习体验中心等,推行场景式、体验式、沉浸式学习。
专栏4 高质量教育体系建设工程
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工程。扩大普惠性学前教育资源,新建、改扩建幼儿园项目1000个以上。到2025年,普惠性幼儿园覆盖率达到85%以上。
义务教育质量提升工程。积极推动优质均衡发展,到2025年,全省实现优质均衡发展的县(市、区)达到25%。优化基础设施空间布局,新建、改扩建义务教育教学设施约1000万平方米。
城镇普通高中扩容建设工程。推动普通高中普及攻坚,新建、改扩建普通高中200所以上。到2025年,全省高中阶段教育毛入学率稳定在92%以上。
职业教育产教融合建设工程。促进产教深度融合、校企协同育人,面向先进制造业等紧缺技术技能人才领域,建设100个左右高水平专业化产教融合实训基地,培育500个左右产教融合型企业,建成20个左右省级示范性职业教育集团,重点建设50所技能型高水平中高职学校。深化产业学院建设,围绕区域产业发展,重点打造一批紧密对接产业的特色高水平专业群。
“双一流”和高水平大学建设工程。支持双一流高校国际学院、未来技术学院和现代产业学院建设。支持中国科学技术大学国际学院建设,规划建设中国科学技术大学国际校区,支持中国科学技术大学先进技术研究院建设。支持合肥工业大学智能制造技术研究院建设,在校区土地置换等方面予以政策支持。建设安徽大学未来学院(新校区)、安徽医科大学新医科中心(新校区),支持安徽农业大学建设新校区,支持安徽国防科技职业学院建设新校区。支持安徽师范大学、安徽理工大学、安徽财经大学在合肥建立高等研究院。重点建设8所特色高水平大学和一批优势特色学科专业,9所应用型高水平大学和一批品牌应用型专业,新建一批重大科研创新平台、实验实训中心,提升高校服务支撑“三地一区”建设能力。完成独立学院转设,办好安徽大学纽约石溪学院,支持境外著名高校到安徽开展中外合作办学。
高校高峰学科建设工程。瞄准国家和省重大发展战略,开展高峰学科建设,服务安徽经济社会发展。到2025年,I类高峰学科力争达到世界一流水平;II类高峰学科力争达到国内学科排名前20%,其中,部分II类高峰学科达到国内学科排名前10%,若干II类高峰学科达到国内学科排名前5%左右;Ⅲ类高峰学科达到国内先进水平。
教育终身化推进工程。落实国家学分银行制度,建立安徽学分银行和个人学习账号。鼓励普通高中开设选修课程、职业课程,探索开设大学先修课程。推进区块链技术在终身教育体系建设中的应用,完善学习成果认证制度,完善学分累积和转换机制,建立终身学习成果档案。鼓励和吸引更多社会力量举办不同类型的老年教育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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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提升教育服务新发展格局能力
统筹国内国际两种资源,面向建设创新型国家和经济高质量发展需求,大力加强拔尖创新人才培养,优化区域教育资源配置,深化区域教育协作,提升教育创新贡献水平,深化教育对外开放,推动务实合作,增强教育对新发展格局的支撑能力。
(一)加快健全高校创新体系。
1.加快推进创新人才系统培养和开发利用。完善科教融合的学术学位研究生培养模式,强化产教融合的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模式,探索基于重大科技创新平台、高水平科研项目和重大工程项目培养研究生。实施哲学社会科学人才工程,提升高校哲学社会科学原始创新和“四个服务”能力。探索跨学科培养模式和评价模式。立足推动实现长三角教育高质量一体化发展,搭建研究生联合培养平台。加强对省属高校立项建设博士硕士学位授予单位的支持。
2.全面提升高校原始创新能力。深入实施进一步加强基础科学研究的实施意见,支持高校建设协同创新大科研平台,争取牵头或参与国家重大科技基础设施建设,培育基础研究重大项目,探索高校重大创新活动组织新模式。加快推进与北京、上海等地知名高校共建“科大硅谷”。支持高校积极参与重点实验室建设,建好现有国家重点实验室,争取新增1—2个国家重点实验室和一批省部级重点实验室,建设一批特色鲜明的省部级科研平台,在交叉融合创新中形成重大项目和人才聚集、重大科学问题和核心前沿技术创新研究的高地。实施高等学校人工智能创新行动计划,推动核心关键技术创新。发挥高校学科集群优势,支撑合肥综合性国家科学中心建设。
3.推动高校产学研用深度融合。加强应用基础研究,突出关键共性技术、前沿引领技术、现代工程技术、颠覆性技术攻关创新。探索军民融合新形式,推进“军转民”“民参军”双向互动。强化知识产权创造、保护和运用,完善成果转化激励政策和科技成果转化的管理体系、支撑服务体系,建设专业化的技术转移机构,支持中国科学技术大学建设科技产业组织学院,加快高等学校应用研究及成果转化。
4.加快建设中国特色哲学社会科学体系。建强高等学校马克思主义学院,大力推进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时代化大众化。推进高等学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创新平台体系建设,建设一批特色鲜明的国内知名专业化高端智库,推动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加强高等学校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建设,支持有条件的重点研究基地向新型智库转型升级。
(二)全面提升教育服务区域发展能力。
1.实施乡村教育振兴计划。发展农村普惠性学前教育,完善县乡村学前教育公共服务网络,提升乡村学前教育保教质量。根据乡村振兴规划,结合农村义务教育布局规划调整,优化整合教育资源。健全城乡中小学结对帮扶机制,实施城市优质学校和农村薄弱学校结对帮扶,推进义务教育城乡一体化、高中阶段教育提质,推动优质高中招生指标分配向乡村初中倾斜。加快乡村振兴紧缺人才培养,推进实施农民工学历与能力提升行动计划。推动“互联网+教育”在农村地区的发展,加大教育资源城乡共享。
2.推动长三角教育协作发展新格局。进一步完善“一市三省”教育发展会商机制,坚持全面等高对接,推动优质教育资源合作共享,加快教育现代化进程。搭建各级各类教育协作发展与创新平台,发挥长三角研究型高校联盟和长三角应用型本科高校联盟在资源共享共建中的作用。积极推动建立长三角高校研究生教育联盟,开展研究生招生培养深度合作。支持省属高校与沪苏浙高水平大学共建国家重点实验室、国家重大科技基础设施等创新平台。围绕长三角和长江经济带产业转移示范区的经济结构调整、新兴产业发展和承接产业转移,加强新兴专业、特色专业群建设。加大长三角职业教育一体化协同发展平台建设力度,探索建立涵盖行业企业的职业教育集团,推动信息共享、资源共建、人才共育、成果共用。探索建立基础教育重大问题协商共建机制,共建基础教育校长及教师培训联动平台。联合开发区域教育现代化、教育质量评价指标体系并开展区域教育现代化水平评估。
3.提升民族教育发展水平。加强民族班教育管理服务。强化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教育。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办好西藏班、新疆班。继续做好教育系统援藏援疆人员选派,保障援藏援疆人员待遇。
4.深化与港澳台的教育合作交流。促进各级各类学校深化与港澳台学校的合作与交流,推动师生双向交流、优质教育资源共享,打造教育发展共同体。
(三)加快重点领域急需紧缺人才培养。
1.优化调整学科专业结构。制定并组织实施调整高校专业结构、服务“三地一区”建设方案。围绕新一代信息技术、人工智能、新材料、节能环保、新能源汽车和智能网联汽车、高端装备制造、智能家电、生命健康、绿色食品、数字创意十大新兴产业,建立新兴交叉学科专业发展引导机制,制定理工农医急需紧缺人才培养重点支持学科专业清单,并进行动态管理、定期调整。围绕传统优势产业改造提升、集成电路等战略性新兴产业、公共卫生事业发展和健康中国战略、粮食安全、种业安全等重点领域,分类引导高校主动调整学科专业结构,优先设置经济社会发展急需和对填补我省专业空白点、优化学科专业结构有重要贡献的新兴学科专业,加强经济社会发展重点领域急需学科专业建设和人才培养。支持高校围绕制造强省、质量强省、网络强省、交通强省、数字江淮建设和“三重一创”建设,积极申报目录外专业。推进高等教育学科专业结构与产业发展深度融合,教育链、人才链和创新链、产业链精准对接,健全基于人才需求预测预警的学科专业调整机制,定期公布紧缺学科专业名单和就业率低的学科专业名单。
2.支持专业学院建设。建立国家、地方、高校、企业四位一体协同支持机制,支持高校开展专业学院建设。支持中国科学技术大学、合肥工业大学、安徽大学等建设示范性微电子学院、特色化示范性软件学院、网络安全学院和储能技术学院。重点支持应用型高校围绕区域产业发展急需领域,建设一批现代产业学院。在医学院校建设若干高水平公共卫生学院。
3.推动培优集成发展。围绕传统优势产业转型升级,推进新工科专业集群化发展;围绕公共卫生事业发展和健康中国战略,支持新医科建设,加强新安医学、华佗中医药学建设;围绕粮食安全、种业安全,加快新农科建设,支持现代种质资源中心建设。大力发展现代服务业急需的金融、科技、信息、商务服务等高端生产性服务业与学前教育、旅游、文化、护理、健康养老等生活性服务业相对接的学科专业。
4.加快培养新时代徽工皖匠。推行职业教育与产业发展有机衔接、深度融合,建立与技术进步、生产方式变革以及社会公共服务要求相适应的职业院校办学模式,完善符合技术技能人才成长规律的职业教育人才培养模式,构建与行业企业协同育人的高素质技术技能型人才培养格局。
5.促进毕业生就业创业。落实毕业生就业“一把手”工程,健全就业状况反馈机制,完善就业创业情况通报、约谈、问责等工作制度。加强就业指导队伍的专业化职业化建设。深化高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落实创新创业优惠政策。加强就业指导课程建设,提高就业指导水平,提升学生就业实战能力。提高就业指导信息化服务水平,定期发布就业信息。加大就业困难毕业生帮扶力度。继续做好大学生征兵工作。
(四)加快和扩大新时代教育对外开放。
1.积极推进教育对外开放。开展具有安徽特色的“一校一国”深耕工程项目建设。完善双向交流合作机制。积极参与推进“一带一路”教育行动,支持高校培养非通用语种、涉外法律等急需人才。积极稳妥推动有条件的学校和企业在海外协同共建人才培养、科技创新和人文交流基地。加强“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区域国别研究中心和智库建设。改进和完善出国留学机制,鼓励师生出国留学和访学,扩大公派留学生规模。
2.积极引进境外优质教育资源。聚焦世界前沿和国内薄弱、空白、紧缺学科专业,加快引进国外优质教育资源和先进的教育理念、方法、人才培养模式和管理经验。借鉴长三角兄弟省市的先进经验和成熟做法,破除制约我省中外合作办学发展的体制机制问题,探索实施中外合作办学引导激励机制,探索在中国(安徽)自由贸易试验区适当放宽办学主体和办学模式的限制,建设一批高水平中外合作办学项目(机构)。完善中外合作办学准入和退出机制,加强中外合作办学的监督和管理,保障中外合作办学健康有序发展。积极推进中德教育合作示范基地建设。
3.全面提高来皖留学工作质量。打造“留学安徽”品牌。鼓励有条件的地市和高校结合实际设立多种来华留学生奖学金,鼓励企业、社会组织参与设立来华留学生奖学金项目,鼓励有条件的高校扩大留学生招收规模。建设和推广具有中国特色、安徽风格和国际竞争优势的留学生教育课程资源及教学管理模式。优化来皖留学生结构,提升来皖留学生源质量,构建来皖留学社会化专业服务体系,支持来皖留学优秀毕业生在皖就业创业。
4.深化中外人文交流。加快人文交流品牌建设,充分利用海外中国文化中心等平台丰富安徽对外人文交流。鼓励有条件的高校设立大学生赴海外短期研修资助项目。积极开展国际理解教育。做好汉语国际推广工作。提高孔子学院(课堂)办学质量,促进孔子学院(课堂)特色发展,支持海外华文教育。
5.积极参与全球教育治理改革和建设。积极参与推动实施联合国2030年可持续发展议程教育目标,积极参与国际重要教育机制和重大教育行动,积极推进与国际组织及专业机构的教育交流合作。鼓励并支持教育领域优秀人才到国际组织任职服务,支持优秀青年师生参加国际志愿服务和国际合作项目。
专栏5 教育服务新发展格局能力提升工程
长三角教育高质量一体化发展工程。以“双一流”高校和学科建设带动全省高校与沪苏浙高校协同发展,推动安徽“双一流”增量提质。打造产教融合的职教共同体,协同错位培养技术技能人才,推动长三角中等职业教育数字化资源平台建设,共谋共商共建一批高端合作项目,打造长三角“职教人才成长带”。完善长三角基础教育发展协商共建机制,开展联合教研,共建共享基础教育优质网络教育资源和课程改革资源。
教育对外开放工程。开展具有安徽特色的“一校一国”深耕工程项目建设。推进中德教育合作示范基地建设。办好对台交流重点项目。加大对“留学安徽”项目支持力度。协同沪苏浙打造长三角高质量一体化国际人文交流共同体。加大对汉语国际教育推广、中华文化和徽文化传播等工作支持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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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强化教育高质量发展政策供给
以高质量发展为导向,夯实教育发展基础能力,推动新技术与教育教学融合发展,深化关键领域改革,转变教育发展方式,为高质量发展提供条件和制度保障。
(一)建设高水平专业化教师队伍。
1.加强师德师风建设。把师德师风作为评价教师队伍素质的第一标准,把师德表现作为教师资格定期注册、业绩考核、职称评聘、评优奖励的首要标准,完善师德师风建设长效机制,创新师德教育。挖掘优秀传统文化、红色文化资源,建设一批师德师风教育基地。选树先进典型,弘扬教育正能量,传播教育好声音,积极营造全社会尊师重教的良好风尚,增强广大教师的荣誉感和责任感。
2.构建高水平教师培养培训体系。构建以师范院校为主体、高水平非师范院校参与的师范教育体系,推进政府、高等学校、中小学(幼儿园)“三位一体”协同育人,加强教师教育学科建设。落实师范院校建设标准和师范类专业办学标准,师范院校评估体现师范教育特色,确保师范院校坚持以师范教育为主业。完善教师培训体系,加强省、市、县、校四级教师培训体系建设,建立健全专业培训队伍。建立名师名校长(名园长)工作室。持续实施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国家级培训计划和职业院校教师素质提高计划。继续加强高校教师教学能力发展中心建设。健全完善高校教师全周期培养支持体系,调整优化教育系统人才项目,组织实施中青年教师培养培训计划、皖江学者资助计划和高水平教师奖补计划,激励各地各校加大高层次人才引育力度,努力打造一支高素质高水平的高校教师队伍。
3.深化教师管理体制改革。全面实行中小学教师“县管校聘”,有序推进中小学教师管理“三权统一”改革。深化高校编制周转池和中小学教职工编制周转池制度建设。落实中小学教师资格制度,加强中小学班主任队伍建设。落实职业院校教师资格标准,支持职业院校专设流动岗位自主聘任兼职教师。严把高校教师选聘入口关。落实外籍教师资格认证、服务管理等制度。
4.加快构建科学的教师评价制度。深化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职称评审制度改革,推动中小学和幼儿园建立岗位统筹管理和动态调控机制,完善中小学幼儿园教师专业技术资格条件。推进中小学校长职级制改革。完善职业院校教师考核评价制度。加大对教学业绩突出教师奖励力度,将高等学校教授为本科生上课作为基本制度。改进高校科研评价,推进分类评价、代表性成果评价,进一步建立重贡献、重水平的科研评价导向。关注教师心理健康。
5.提高教师地位待遇。落实中小学教师工资待遇优先保障机制。确保义务教育教师平均工资收入水平不低于或高于当地公务员平均工资收入水平。完善中小学教师绩效工资分配办法,并向教育教学业绩突出的一线教师和班主任倾斜。根据国家统一部署,探索高校绩效工资改革,推动高校落实高层次人才分配激励政策。建立绩效工资水平逐年合理有序增长机制。职业院校通过承担社会化职业技能培训所得收入,可按一定比例纳入绩效工资分配。
(二)推动智能时代的教育创新。
1.推进教育信息化新基建。推进教育新型基础设施建设,加快5G、云计算、物联网等新型基础设施在教育领域的应用。深入推进“三通两平台”建设与应用,提升优化安徽教育管理公共平台和安徽基础教育资源应用平台服务能力。全面推进普通中小学智慧学校建设应用,实现小规模学校(教学点)智慧学校全覆盖,乡村普通中小学全部达到智慧学校建设标准,城镇中小学基本建成智慧学校。加强教育技术装备工作,实现设备设施配备标准化、管理信息化和使用常态化,建立完善规范的省、市、县、校装备治理工作体系与机制。建立教育行政部门牵头,学校、科研院所、企事业单位等深度参与、相互促进的教育信息化发展格局。增强绿色低碳发展本领,推进绿色学校创建行动。加快在线智能教室、智能实验室、虚拟工厂(医院)等智能学习空间建设。鼓励发展以学习者为中心的智能化学习环境。
2.大力开发优质数字化教育资源。完善安徽基础教育资源应用平台,鼓励学校、教师、学习者和社会共同参与优质教育资源建设,开发数字化特色课程,形成覆盖中小学各年级各学科的优质数字资源体系。完善以省级教育信息化平台为龙头的数据互通、系统互联、应用协同的省市县校四级教育云服务体系。开展虚拟仿真实验教学和虚拟仿真实训基地等项目建设,建设多元协同、内容丰富、应用广泛、服务及时的高等教育云平台。建立数字教育资源共建共享机制,完善知识产权保护制度和新型教育服务监管制度,鼓励学校和企业共同开发在线学习教育平台,精准推送定制化教育服务。加强标准化考点建设,提升教育考试招生信息化建设水平。
3.推动新技术与教育教学深度融合。利用智能技术加快推动人才培养模式改革,探索在信息化条件下实现差异化教学、个性化学习、智能化服务的典型路径,促进教育信息化从融合应用迈向创新发展。将区块链技术应用于教育教学管理、教育治理,探索基于区块链、大数据等新技术的智能学习效果记录、转移、交换、认证等有效方式,形成泛在化、智能化学习体系。
4.推进网络化智能化教育管理与服务。建成覆盖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各级各类学校和相关教育机构的教育管理信息化体系。加强教育管理信息化总体设计和制度建设,推动信息系统的业务协同,加快推进教育数据共享和开放,逐步实现省市县三级教育数据互通共享,提升管理服务平台支撑教育业务管理、决策支持、监测评价水平。实施中小学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提升工程,建设完善全省高校教管服一体化智慧思政大数据平台,丰富平台内涵,加大推广应用力度,实现高校全覆盖。建设教育系统网络安全监测平台,健全网络信息安全保障体系,增强信息安全保障能力,强化教育系统网络安全工作。
(三)加快推进教育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1.健全以法律为核心的教育制度体系。推进教育领域地方性教育法规和规章的修订与制定,构建覆盖重要教育领域和环节、系统科学的教育法规制度体系。健全教育法律实施和行政执法监管机制,规范教育行政执法程序,加大对教育法律执行监督检查力度。健全学校办学的法规支持体系,完善师生权益保护机制,切实提高基层依法治校的能力和水平。规范校外培训机构。
2.构建新时代教育评价体系。建立符合教育规律和人才成长规律的科学、完整的教育评价体系,引导学校克服“五唯”顽瘴痼疾,将治校办学重点放到立德树人上来。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创新监管方式和手段,大幅减少对学校的各类检查、评估、评价,列出清单、逐一清理,加强对办学方向、标准、质量的规范引导,为学校潜心治校办学创造良好环境。
3.稳妥推进高考综合改革。出台我省高考综合改革方案,制定改革配套文件。全方位加强方案宣传,全覆盖开展高考综合改革专题培训。督促各地增加投入,改善高中办学条件,优化师资结构,加强信息化建设,满足高考综合改革需要。指导各校加强教学研究和学生发展指导,全面使用新教材,严格落实新课标,促进“三新”协同,确保改革平稳实施。
4.持续深化教育领域“放管服”改革。依法取消和下放一批行政权力事项,进一步精简评审评估评价和检查事项。落实国家改革学位授权审核机制相关工作部署,改进高校本专科专业设置。改革高校岗位管理。健全高校教师职称评审机制,突出用人主体在职称评审中的主导作用。国家“一流专业”收费实行备案制管理。大力推进“双随机、一公开”,加强教育行政执法、监督、巡视巡察。加大信息公开力度,优化“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切实提高政务服务水平。
5.提升学校治理现代化水平。完善中国特色现代大学制度,坚持和完善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发挥党委领导作用,完善决策机制和议事规则。建立健全制度体系,完善和落实学校章程,充分发挥学术委员会作用,完善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和学生代表大会制度,促进和规范理事会建设。推动职业院校依法制定章程,建立职业院校、行业、企业、社区等共同参与的理事会或董事会。
6.深化新时代教育督导体制机制改革。加强对各地政府履行教育职责的督导和对学校的督导,改进教育评估监测和教育督导方式方法。完善并加强督导报告、反馈、整改、复查、激励、约谈、通报和问责等制度。完善教育督导机构设置,配齐配强各级督学,创新督学聘用方式,提高督学专业化水平。加强教育督导法治建设,落实教育督导条件保障,加快构建教育督导信息化平台。加强教育督导研究。
7.建立健全教育领域风险防控机制。坚持总体国家安全观,建立健全教育领域安全稳定形势分析研判制度,完善防范化解风险隐患保障机制,全面落实教育系统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细则,切实加强意识形态阵地管理,实施高校意识形态分类管理,加大追责问责力度。加强校园安全整顿,持续深化平安校园建设,推进落实校园安防建设,推动全省校园安全工作全面升级。加快校园安全管理平台建设,逐步实现学校安全动态监测、数据汇集,涉校风险智能感知、动态预警、及时响应、快速处理。提高意识形态、校园安全稳定、招生考试、科技创新、食品安全、公共卫生等领域的风险防控和解决问题能力和水平。
8.理顺教研管理体制。加大对各地教育科学研究部门发展支持,明确教研员工作职责和专业标准,建立专兼结合的教研队伍,鼓励高等学校、科研机构等参与教育教学研究与改革工作。
9.加强教育宣传工作。加强安徽省教育新媒体联盟平台建设,健全涉教网络舆情快速研判、快速处置与快速报告工作机制。建设安徽省教育融媒体中心,打造适应融媒体发展需要、高素质专业化教育宣传通联人才队伍,建立健全内外联动的教育宣传工作机制,构建“宣传+智库+服务+引导”教育宣传工作模式,努力为教育改革发展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
(四)完善教育经费投入和管理机制。
1.完善教育投入保障机制。健全财政对教育投入持续稳定增长的长效机制,保证经济社会发展规划优先安排教育发展,财政资金优先保障教育投入,加大财政教育投入,确保经费投入水平与安徽省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匹配。健全以政府投入为主、多渠道筹集教育经费的体制,完善政府、社会和受教育者合理分担非义务教育培养成本机制,健全各级各类教育生均财政拨款标准动态调整机制。进一步完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体系。落实优惠政策,支持和规范社会力量兴办教育,依法落实民办学校举办者筹措办学经费的法律责任。
2.优化教育经费使用结构。推动教育经费支出重心从规模扩张向质量提升、结构优化转移,从硬件设施建设向教育教学改革和教师队伍建设等转移,形成与教育改革发展相适应的教育经费支出结构。发挥中央及省财政性资金导向作用,财政性教育经费支出向农村、偏远、脱贫地区倾斜,向农村学前教育、义务教育、职业教育、特殊教育倾斜,向困难群体倾斜。
3.切实提高教育经费使用效益。加强教育经费绩效评价,根据评价结果及时优化调整经费投入结构。完善适应财政体制、教育体制改革要求的教育经费预算管理、转移支付制度,完善学校财务会计制度、国有资产管理制度、教育收费管理制度,完善教育经费统计公告制度,落实财政教育经费预决算公开制度,建立健全教育经费监管体系,加强内部控制、完善内部审计。严格高等学校财务管理。
专栏6 教育基础能力建设工程
教师队伍建设工程。加强师德师风建设,构建教师荣誉体系,强化教师职业道德考核及结果运用。实施公费定向培养教师计划、“特岗计划”,推进师范类专业一本批次招生。实施中小学教师校长交流轮岗制度,开展新一轮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全员培训,建立各级中小学幼儿园骨干教师队伍。实施高等教育高端领军人才和团队引进培育计划,支持省属高校争创国家“111计划”引智基地。职业院校专设流动岗位自主聘任兼职教师。
教育信息化建设工程。制定《安徽省职业学校智慧校园建设总体规划》,制定完善《安徽省高校教育信息化建设评价指标体系》,搭建安徽省职业学校信息化教育教学创新发展支持服务平台,推进职业学校智慧校园建设,完成高等学校智慧校园试点建设验收和推广。做好安徽基础教育资源应用平台优化升级,加快推进与长三角省市教育资源平台对接,基本建成能够满足省、市、县、校四级需求的标准统一、互联互通、应用协同的省级“互联网+教育”大平台。实施“人工智能+教师队伍建设行动”,探索开发智能化学习分析系统。
教育评价改革工程。全面实行教育领域权责清单制度,构建政府、学校、社会之间新型关系。推进依法办学、自主管理、民主监督、社会参与的现代学校制度建设。完善考试招生评价改革,创新德智体美劳过程性评价办法。健全社会治理评价,完善社会多元参与教育决策、监测、评价和监督的机制,支持第三方机构开展独立评价,发挥行业协会、学会等各类社会组织在教育评价中的作用。探索建立长三角教育评价一体化指标体系与工作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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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切实加强党对教育工作的全面领导
充分发挥党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作用,牢牢掌握党对教育工作的领导权,全面加强教育系统党的建设,确保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办学方向。
(一)牢牢掌握党对教育工作的领导权。切实加强党对教育工作的全面领导,进一步健全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部门各负其责的教育领导体制,完善市、县教育工作领导机构,建立健全党政主要负责同志深入一线调研、为师生上思政课、联系学校和年终述职必述教育工作等制度。建立健全坚持和加强党的领导的组织体系、制度体系、工作机制,形成落实党的领导纵到底、横到边、全覆盖的工作格局。贯彻落实高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完善高校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推动中小学党组织单独设置,建立和落实中小学党组织领导的校长负责制,强化党建带团建、队建,推进党、团、队一体化建设。在中小学校全面建立少工委。理顺民办学校党建工作管理体制机制,实现民办学校党的组织和党的工作全覆盖,确保党的教育方针在民办学校得到贯彻落实。
(二)全面加强教育系统党的建设。坚持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大力实施高质量教育体系党建领航攻坚行动,加强对中小学、民办学校、公办高等学校、中外合作办学机构等党建工作的分类精准指导,全面提升教育系统党的建设质量。深入开展教育系统“四史”专题教育。推进教育系统党的基层组织设置和活动方式创新,加强基层党组织带头人队伍建设,开展各级各类学校及教育机构党组织书记、党员骨干示范培训和网络轮训,继续实施高校教师党支部书记“双带头人”培育工程。加强和改进高校统战工作,以党建带动群团组织和学生会组织、学生社团建设,做好教师和大学生党员发展工作,加大在低年级大学生中发展党员力度。深入实施高校党组织“领航”计划、“对标争先”建设计划,开展新时代高校党建示范创建和质量创优工作,完善高校党委、院系党组织、师生党支部、党员四位一体的党建工作体系。加强和改进高校基层党组织书记抓党的建设述职评议考核、年度综合考核工作。把落实党建责任作为干部年度评价的重要内容。建立和完善民办学校党建考评制度。
(三)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贯彻《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层层压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链条,深化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深入推进教育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政治生态。
八、完善规划落实机制
(一)健全责任分工和工作协同机制。强化省级统筹,推动各级党委和政府加强对教育规划实施的统筹领导,做好发展战略、主要目标、重点任务、重大工程项目与本规划的衔接。完善部门联动机制,健全跨部门统筹协调机制,建立统筹研究解决教育事业发展重大问题机制,完善目标管理责任制,完善议事协调机制,汇聚推进教育事业发展合力。
(二)完善规划实施监测评估机制。按照“整体规划、分步实施、动态管理”原则,科学分解发展规划的目标和任务,制定配套的年度实施计划,将年度实施计划的目标、任务分解落实到年度工作中。把年度目标达成率纳入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考核的重要内容。建立监测评估机制,定期开展督导检查、审计督查。建立督查问责机制,开展重点工作督查绩效评价,将教育事业发展推进情况作为评价政府履行教育职责的重要内容。
(三)加强规划执行跟踪与反馈。健全规划实施的年度监测、中期检查和五年评估制度,完善考核监督机制和动态调整机制。组织开展规划执行情况的跟踪分析,开展第三方评估,将评估、监测情况和社会对规划执行过程中的意见和建议,作为规划调整的重要依据,确保规划有效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