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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县(市、区)教育局,各高等学校,区直各中等职业学校:
为贯彻落实国家教育数字化战略行动部署,深入挖掘、总结和推广各地各校数字教育创新实践成果,充分发挥典型引领、示范带动作用,经研究,决定组织开展2024年度教育数字化转型优秀案例(简称优秀案例)征集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征集范围
2024 年度案例征集分为区域优秀案例和学校优秀案例,案例成果的完成和推广应用时间原则上为 2022 年 1 月至 2023 年 12 月。教育数字化转型成效较好的市、县(市、区)教育局可申报区域优秀案例,教育数字化转型成效较好的各级各类学校可申报学校优秀案例。已入选教育部和我厅各类典型示范案例的教育数字化转型成果,如无重要的创新性进展,不再列为本次征集评选范围。
二、征集内容
优秀案例应符合国家教育方针政策,充分体现信息技术与教育教学融合创新,具有鲜明的导向性、引领性、典型性和可推广性。
(一) 区域优秀案例。聚焦区域教育数字化转型的路径与模式创新,重点挖掘国家智慧教育平台、广西智慧教育平台(“桂教通”平台)、教育城域网、“三个课堂”等支撑优质均衡教育公共服务体系建设,促进教育精准治理、资源优化配置、课程教学改革、教育评价改革、教师专业发展、学生核心素养发展、数字教育生态构建等一个或多个方面取得明显成效的案例。
(二) 学校优秀案例。聚焦学校数字化转型和智能升级的机制与模式创新,重点挖掘各级各类学校统筹数字(智慧)校园建设,促进学校课程教学改革、学校精准治理、数字素养提升、育人空间创新、资源共享应用、教育评价改革、教师专业发展、产学研用融合、网络安全管理等一个或几个方面应用取得显著成效的案例。
三、推荐名额
县级行政区域不超过 5 个的设区市每市可推荐 1 个区域案例,县级行政区域 5 — 10 个的设区市每市可推荐 2 个区域案例,县级行政区域超过 10 个的设区市每市可推荐 3 个区域案例;设区市每市可推荐学校案例不超过 20 个;每个中小学可申报 1 个学校案例。高等学校、区直中职学校每校可申报学校案例不超过 2 个。厅直属事业单位、自治区基础教育教学指导委员会信息化教学指导专委会、普通高中(义务教育)信息技术学科教学指导专委会(以下简称教指委)可择优推荐 1 — 2 个案例直接报送(不占各市和高校案例推荐名额)。
四、遴选程序
(一) 遴选推荐。各设区市教育局组织所辖县(市、区)和中职学校、中小学(含特殊教育学校、幼儿园)进行遴选并推荐。各高校、区直中职学校、厅直属事业单位和教指委依据申报条件自行申报。
(二) 专家评审。我厅组织专家对各地各校申报推荐的案例进行评审,确定 2024 年度优秀案例 。
五、其他要求
(一) 案例申报统一通过“桂教通”平台“教育数字化转型优秀案例征集评选”应用上传材料并向上级推荐,请各有关单位指定专人负责此项推荐工作,并由单位“桂教通”平台管理员通过平台授权案例申报人进行案例填报。案例线上填报时间为 2024 年 5 月 6 日— 31 日,请各地各校按时组织开展案例申报、遴选和推荐工作。
(二)案例申报材料应包括《 2024 年度广西教育数字化转型优秀案例申请表》(附件 1 ,以下简称《申报表》,须加盖案例申报单位公章)、案例申报书(附件 2 )、案例申报书的查重报告,以及必要的案例支撑材料(附件 3 )。《申报表》和《推荐案例汇总表》(附件 4 )由“桂教通”平台“教育数字化转型优秀案例征集评选”自动生成,经学校或市县教育局加盖公章后上传。案例具体撰写要求及支撑材料要求等可通过“优秀案例征集”专栏网页查阅(见附件 5 )。
(三)案例以团队形式申报,案例负责人仅限 1 人,案例参与完成人(不含案例负责人)不超过 10 人。案例负责人本次只能申报 1 个案例,案例参与完成人本次最多可同时申报 2 个案例。
(四)申报的案例应来源于本地区或本学校的实践总结,不得抄袭或侵犯他人知识产权及其他正当权利权益,对案例中不宜公开的事项作必要的脱敏处理。所有报送案例申报书须提供查重报告(重复率不超过 10 % )。各地各校要加强对案例内容、格式的审核把关,确保各项材料科学规范、真实有效。
(五)凡报送案例即视为同意授权我厅无偿使用,包括且不限于对案例进行存储、整理、编辑、加工、复制、格式调整、宣传、展出、出版、发行等。
未尽事宜,请与我厅教育信息化管理处联系,联系人及电话:魏莹莹, 0771 — 5815221 ;广西教育技术和信息化中心联系人及电话:梁唯宁、李书慧, 0771 — 5815420 。
附件: 1 . 2024 年度广西教育数字化转型优秀案例申请表
2 . 案例申报书撰写要求
3 . 案例支撑材料要求
4 . 推荐案例汇总表
5 . “优秀案例征集”专栏网页及二维码
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
2024 年 4 月 10 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