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设区市教育局,杨凌示范区教育局,韩城市教育局、神木市、府谷县教育和体育局,各高等学校,有关单位:
近年来,我省教育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工作(以下简称教育网信工作)快速推进,涌现出一批贡献突出的先进单位和个人。根据《中共陕西省委教育工委、陕西省教育厅2021年教育信息化和网络安全重点工作》安排,为进一步激发全省教育网信工作队伍的积极性和创造性,省委教育工委、省教育厅决定评选2021年度全省教育网信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一)先进集体。
评选对象为各市(区)教育局、县(区)教育局,各高等学校,有关单位。
(二)先进个人。
评选对象为以上各单位从教育网信工作的在岗在职人员。
二、评选条件
(一)先进集体。
1.坚持党的教育方针,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网络强国战略思想,严格贯彻落实国家和陕西有关教育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工作的政策要求,积极推进本单位教育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各项工作。
2.网络安全和信息化组织机构健全、制度完善,成立由单位主要负责同志任组长的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工作领导小组,设立行政职能部门,有效统筹推进本地区本单位教育网信工作全面发展。
3.积极承担省教育厅网络安全和信息化专项工作、研究课题等,积极参加上级教育行政部门组织开展的各项教育网络安全和信息化活动,成果丰富,收效显著。
4.专职教育网信管理及技术队伍能创造性开展工作,及时总结推广经验,在推动教育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工作、促进本地区本单位教育现代化发展方面成绩突出。
(二)先进个人。
1.坚持党的教育方针,高度重视教育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工作,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网络强国战略思想,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和陕西有关教育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工作的政策要求。
2.积极参与教育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建设与应用,在单位网络安全和信息化规划、管理、环境建设、资源建设、数据融合、应用及维护、助力乡村振兴和疫情防控等工作中成绩显著,是推动本地区、本单位教育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发展的带头人。
3.积极承担省教育厅网络安全和信息化专项工作、研究课题等,积极参加上级教育行政部门和本单位组织的各项教育网络安全和信息化活动,为本地区、本单位教育网信工作发展做出突出贡献。
三、评选办法
(一)名额分配。
各市(区)教育局可根据所辖县(区、市)教育网信工作开展情况,择优推荐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也可自荐先进集体,市本级推荐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不超过1个(名)。具体名额分配表见附件1。
高校和有关单位在总结本单位教育网信工作开展情况基础上,可以进行先进集体自荐,每校(单位)可推荐1名先进个人。
(二)推荐工作。
各地各单位推荐的先进单位,须对照评选参照表(见附件2)进行自评,且得分高于80分,在填写先进单位申报表(见附件3)时,需提供评选参照表所有指标的相关支撑材料(如正式文件、会议纪要等),单位先进事迹材料可另附文说明;推荐的先进个人,要客观、如实填写先进个人申报表(见附件4),同时提供本人先进事迹材料及相关证明。
(三)评审工作。
省委教育工委、省教育厅在各地、各单位推荐的基础上,综合考虑相关工作情况,采取差额评选的方法,按照专家评审、网站公示、省委教育工委省教育厅研究的工作程序,最终确定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表彰名单。
四、工作要求
(一)各地、各单位要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严格按照评选要求,认真组织,择优推荐。
(二)各地、各单位要严格把关,对推荐对象进行资格审查和政审,确保达到树立典型、表彰先进、推动工作的目的。
(三)申报表和材料一式两份,经单位主要负责同志审签,并加盖单位公章,于2021年12月17日(星期五)前报省教育信息化发展研究中心,同时报送电子文档,相关附件请登录省教育厅网站(http://jyt.shaanxi.gov.cn/)下载。
联系人及电话:
省教育厅教育信息化处 李婷 029-88668693
省教育信息化发展研究中心 张原瑞 029-88308734
电子邮箱:xinxibaozhang@163.com
中共陕西省委教育工委办公室
陕西省教育厅办公室
2021年1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