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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加强学院教职工诚信与自律意识,强化师德师风建设, 10 月 21 日上午,信息化处在博学楼 L203召开 科研学术诚信为主题的 师德师风警示教育学习会,会议由信息化处处长张俊主持,部门全体教职工参与学习。
会上,吕张翔带领大家学习了《 高等学校预防与处理学术不端行为办法》 ,《 办法 》 规定了高校教师若有剽窃与篡改他人学术成果、捏造事实、编造虚假研究成果、在未参加研究的学术成果上署名、申报课题提供虚假信息、买卖或代写论文等行为均属于学术不端。并视情节轻重予以警告、终止项目研究、撤销学术奖励、辞退或解聘的惩罚。
张俊强调, 学术规范与学术道德是科学研究工作者应遵循的基本伦理和规范,今后各位老师在从事科研工作时, 要严格落实预防与处理学术不端行为的主体责任,充分认识科研诚信建设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持续培育创新文化,涵养优良学风,牢固树立红线意识,做到明底线、知敬畏,保障学校高质量发展。
警示教育活动的开展,有助于 促进全院 教职工 自觉遵守 学术规范和科研诚信,牢牢守住 “研”而有信的红线,加强自身师德修养,立德树人,共同助力 学院 教职工科研工作有序前行。 (文、图/信息化处,审核/张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