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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家教育数字化战略行动的统一部署,为提升广大师生的数字素养,教育部科学技术与信息化司依托国家智慧教育公共服务平台,开展2023年网络安全宣传周活动。鼓励各单位以网络安全宣传周、新生入学教育等契机,围绕防诈骗、防攻击、防钓鱼等方向,制作网络安全宣传教育视频。视频一经录用,将由国家智慧教育平台出具收藏证书。网络安全征集视频制作及提交要求如下:
一、 征集内容
1. 网络安全宣传短视频,时长不超过5分钟,作品主题围绕网络安全意识、数据安全、个人信息安全、邮件安全、金融安全、移动终端安全、恶意软件防范、口令密码保护等热门网络安全问题,作品形式不限于情景短剧、纪实短片、动画短片等。
2. 网络安全精品课,课程单集时长不超过20分钟,内容包括但不限于网络安全法律法规解读、网络安全管理和技术分享、网络攻击与防御专业知识讲解等网络安全相关课程。
二、征集范围和数量
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原则上遴选不少于3部短视频作品,高等学校原则上遴选报送不少于2部短视频作品。鼓励开设网络空间安全专业的高等学校报送网络安全相关精品课程。
三、征集作品要求
1. 短视频作品应符合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内容积极向上。在深刻理解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网络强国的重要思想基础上,充分发挥创造力和想象力。要求作品内容鲜明,题材新颖,切入点小,实用性强。聚焦身边网络安全热点事件,宣传网络安全防护技巧,提升网络安全意识。
2. 拍摄设备不限,需要配有中文字幕。后期合成画面分辨率不低于1920*1080,视频文件以MP4格式提交。
3. 作品须为单位或者个人原创作品,严禁剽窃、抄袭。创作者应确认拥有作品的著作权。
四、提交方式
请通过教育部通用业务服务平台https://saasmoe.edu.cn/v2/site/index在线提交作品。提交信息包括创作者信息(姓名、所在单位名称、联系方式)、无水印作品、作品说明等相关文件。请将所有文件压缩(压缩格式要求.ZIP或者.RAR)后提交,压缩文件命名方式:网络安全宣传教育征集作品-创作者姓名-所在单位-联系方式。同时, 请将作品发送至xxbs@btbu.edu.cn 。
五、其他事项
1. 应征作品一经送达,即视为应征者已全部知晓并完全接受本征集规则。所有收到的应征作品一概不予退还,应征者应自留底稿。应征作品的一切知识产权(包括但不限于著作权)归教育部科学技术与信息化司所有。
2. 教育部科技司有权对国家智慧教育公共服务平台网络安全专题栏目征集作品进行任何形式的使用、开发、修改、授权、许可或保护等活动。
联系人:姚俊
联系电话:81353271
附件1. 北京市教育委员会转发教育部科学技术与信息化司关于依托国家智慧教育公共服务平台开展2023年国家网络安全宣传周活动的通知
附件2. 教育部科学技术与信息化司关于依托国家智慧教育公共服务平台开展2023年国家网络安全宣传周活动的通知
附件3. 网络安全征集视频制作及提交要求
信息网络中心
2023 年9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