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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 进一步加强学校师德师风建设,健全师德师风建设长效机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教育部关于建立健全高校师德建设长效机制的意见》《新时代高校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关于高校教师师德失范行为处理的指导意见》等相关文件,结合《北方工业大学师德建设长效机制实施办法》《中共北方工业大学委员会教师职业行为规范》《中共北方工业大学委员会师德失范行为处理办法》《北方工业大学全面落实研究生导师立德树人职责实施细则》等有关要求,制定本办法。
一、组织领导
网信中心由党支部全体委员组成师德考核工作组,负责本单位中层以下人员的师德考核。
网信中心师德考核工作组成员如下:
组 长:李 敏
成 员:靳伟国 伍小蓉 李 琳
二、考核范围及起止时间
1. 人员范围:网信中心全体在岗教职员工
2. 时间范围:
年度考核:2020年8月1日至2021年7月31日。
三、考核内容包括坚定政治方向、自觉爱国守法、传播优秀文化、潜心教书育人、关心爱护学生、坚持言行雅正、遵守学术规范、秉持公平诚信、坚守廉洁自律、积极奉献社会等十个方面。
四、师德考核分为平时考核和年度考核。平时考核注重考核教师日常师德表现和遵守纪律、履行岗位职责等情况。学校建立师德档案,实时记录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实行动态考核,每学期要进行汇总和通报,并纳入师德年度考核。
四、师德年度考核等级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和不合格四个档次。
(一)优秀。对获得广大师生和社会高度认可的师德事迹突出,在本单位能够发挥立德树人模范和表率作用的教师,如年度内获得师德先进个人、教育先锋先进个人、优秀共产党员等校级及以上教书育人奖励的,师德考核档次可优先评定为优秀。 优秀档次比例原则上不超过参加年度师德考核人员总数的30% 。
有以下行为的不能评为师德优秀:
1. 对于党员无故(紧急突发情况除外)不参加党员学习及活动超过20%的(一年累计4次,值班轮休下一年度开始累计在内);
2. 因个人原因造成的师生投诉;
3. 年度内受到组织处分的。
(二)合格。结合现实表现与基本规范,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与行为规范的教师,考核结果可认定为合格。
(三)基本合格。教师出现《中共北方工业大学委员会教师职业行为规范》所列职业违规行为,但主观故意性不强,影响范围较小,未造成严重不良后果,且态度积极并及时做出补救的,考核结果可评定为基本合格。
(四)不合格。教师出现严重违背《中共北方工业大学委员会教师职业行为规范》所列职业违规行为的,考核结果可认定为不合格。
五、考核组织程序
(一)考核采取学校主导与机关单位自主相结合、教师个人自评和单位考评相统一。
(二)网信中心师德考核工作组负责组织开展师德评议。
基本步骤如下:
第一步各部门先按照30%比例推优;非编人员由师德考核小组结合部门工作表现直接推优;
第二步各部门将结果提交考核组,评议方法要参考个人自评与同事互评(各分部门推优)信息等综合因素进行。师德考核工作组提出师德考核初步意见和考核档次建议;
第三步师德考核组将最后结果提交党政联席会审议,党政联席会同意并签署意见后报党委教师工作部。
(三)学校师德建设委员会审核各单位上报的师德考核初步意见和考核档次,经集体研究,提出师德考核结果;
(四)考核结果通知每一位被考核教师,经教师签字确认后,存入教师个人档案。
(五)对拟认定为师德考核基本合格或不合格的,应当告知当事人调查认定的事实及依据,听取教师本人意见,提出改进建议,坚持正面引导。
(六)师德考核结果出现较大争议时,应根据相关部门实际调查情况报学校党委常委会研究确定。考核工作结束后,将考核结果上报上级师德考核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六、考核安排与要求。师德考核是年度考核的重要组成部分,与年度考核计划一并进行。教师应在填写和提交《工作人员师德年度考核评价表》,对年度师德表现进行自我评价。
七、考核结果运用 。师德考核结果纳入教职工年度考核,师德考核结果运用于教师管理和职业发展全过程,作为岗位聘用、职称评定、职务晋升、工资晋级、干部选任、申报人才计划、申报科研项目、学习进修、评奖评优、绩效奖励、研究生导师资格审查等工作中的重要依据。 具体如下:
(一)凡在师德年度考核被确定为合格及以上档次的教师,按照有关政策规定晋升薪级档次和享受对应待遇。
(二)经学校认定师德考核基本合格的教师,年度考核结果不能评为合格及以上档次;师德年度考核不合格的教师,年度考核应评定为不合格,实行“一票否决”。
八、考核工作纪律与申诉
考核工作纪律与申诉与2020-2021学年度考核工作方案相同。
网信中心师德考核小组
2021 年7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