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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院、部、处、室、直属单位:
为加强实验室资源的统筹和有效使用,提高学校实验室建设决策的科学性,更好地发挥实验室服务学校教学科研的作用,现将2026年实验室建设项目预算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工作原则
根据《中央财经大学实验室办法》(校发〔2024〕36 号)的规定,学校成立实验室建设和管理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智慧校园建设中心。实验室建设项目应按照“归口管理,集中申报,科学论证,有序建设,注重绩效”的原则进行管理,智慧校园建设中心是全校实验室工作的归口管理部门。
二、申报范围
计划于2026年实施的实验室建设项目须按本通知要求进行立项申报,包括新建实验室和现有实验室增购实验软件及专业实验设备两类项目。过往年度申报已经获得立项但因经费原因未能如期实施的项目无须重复申报。
(一)新建实验室
新建实验室是指需要申请实验室物理空间开展新实验室建设的项目。
1.以教学为主的实验室设立应遵循以下原则:
(1)有明确的实验教学需求,并且实验课程已经或明确计划列入相应专业的培养方案。实验教学特指在教学过程中需要学生使用实验仪器或运行实验软件及处理数据的教学形式。
(2)有适合相应教学班规模的实验室布局、座(机)位数和实验室资源规划。
(3)服从教务处或研究生院的排课管理及考试安排。
(4)遵循学校实验室安全管理要求。
2.以科研为主的实验室设立应遵循以下原则:
(1)有明确的科研方向和持续稳定的科研任务,并且科研活动需要使用实验仪器或运行实验软件及处理数据。
(2)有适合科研活动的实验室布局、座(机)位数和实验室资源规划。
(3)有稳定的科研实验室管理人员配置。包括一名(含)以上能够独立管理科研专用实验设备的专职或兼职实验技术人员。
(4)遵循学校实验室安全管理要求。
(二)现有实验室增购实验教学软件(平台)及专业实验设备
现有实验室增购实验教学软件(平台)及专业实验设备是指申请采购并安装在现有实验室的实验教学软件(平台)和专业实验设备,增购实验教学软件(平台)包括直接采购成熟的实验教学软件(平台)和定制开发实验课程需要的实验教学软件(平台)。根据专用程度不同,实验教学软件(平台)分为通用型和专用型两大类,通用型实验教学软件(平台)是指面向全校学生开设的实验课所用的实验教学软件(平台);专用型实验教学软件(平台)是指面向特定学院及专业开设的实验课所用的实验教学软件(平台)。原则上,专用型实验教学软件(平台)采用学校和申请建设单位合作共建的方式进行建设,申请建设单位原则上需承担不低于50%的建设经费(以实际合同金额为准)。
三、申报程序
1.各单位申报:即日起至2025年3月14日,请各单位根据教学科研需求,积极开展调研,做好实验室建设需求征集汇总和单位内部的论证和排序。申报内容需详细说明建设的必要性和可行性、建设内容、经费预算以及预期达到的绩效目标等,并提供实验室建设项目申报相关的党政联席会议纪要。
2.校内评审:2025年3月15日-4月30日,实验室建设和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申报内容及支撑材料的完备性进行规范性审核,根据建设内容的不同,通知相关部门进行初审。通过初审的实验室建设项目,由实验室建设和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开展论证,通过论证的项目报校长办公会或党委常委会会议审批,通过审批的实验室建设项目,进入实验室建设项目库。
原则上,国家级实验室或国家级研究机构明确要求设立实验室的项目优先立项;符合学校学科重要发展方向的实验室建设项目优先立项。同等条件下,需求明确、市场调研充分、技术方案成熟的建设项目优先立项;开放共享程度高的建设项目优先立项;申请单位承诺承担一定比例建设经费的项目优先立项。
3.教育部专项申报:2025年5月-6月,智慧校园建设中心根据教育部和学校财务处的安排,对照2026年度教育部修购专项项目申报的有关要求,统一向教育部申报实验室建设项目。2025年7月,教育部专家组对申报的项目材料进行论证。论证通过的项目,按照专家论证意见对项目方案进行完善后提交教育部审批。
4.项目实施通知。教育部批复项目经费,在经费额度范围内,通过审批的项目按排序依次纳入2026年实验室建设工作计划,智慧校园建设中心通知相关申请单位配合开展实验室建设准备工作。已通过评审但因经费原因无法于2026年安排实施的项目,转回实验室建设项目基本库,于下一年度实验室建设中优先安排。
四、申报方式
点击学校主页右侧快捷登录链接——办事大厅,搜索“实验室建设申请”办事流程,点击进入按要求填表。
五、截止时间
即日起,请申请单位深入做好实验室建设项目的需求和市场调研工作,充分研讨论证,做出较为准确的项目预算,并经单位党政联系会会议讨论通过后,于 2025年3月14 日前在“办事大厅”里提交实验室建设项目的申报材料。
六、注意事项
实验室是开展教学和科学研究的重要平台和人才培养的重要基地,也是反映学校教学、科研和社会服务水平的重要标志,是学校科技创新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为进一步提高实验室建设质量,确保实验室建设投入有成效,请申请实验室建设的单位务必注意以下事项:
1. 认真做好实验室建设调研、规划和论证工作 。深入调研学科发展对实验室的具体需求,了解国内外高校同类型实验室的建设和运行情况,结合我校实际提出科学的规划;对实验室建设所涉产品和供应商进行广泛的市场调研,根据有竞争性的三家以上报价,合理确定建设资金需求。并且须召开单位党政联席会对实验室建设的必要性和可行性、经费预算以及实验室运行绩效目标进行充分论证,如一个单位申报两个以上项目,须提供排序说明。
2. 高度重视实验室建设项目运行绩效。 实验室建设项目申报前须认真确定运行绩效目标,预期绩效目标应科学合理,并且与实验室建设投入要有匹配度。学校对实验室建设项目运行绩效实行评估制,根据评估结果决定项目保留、撤销或调整,确保实验室资源得到充分利用。
3. 高度重视实验室安全管理责任。 申请新建实验室的单位,须了解学校及上级主管部门对实验室与一般研究或办公场所的安全管理要求差异,知悉实验室安全管理的重要责任,严格遵循实验室安全管理规定。根据《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规范》第二章实验室安全责任体系的规定,设有实验室的二级单位党政负责人是实验室安全工作主要领导责任人。实验室负责人是本实验室安全工作的直接责任人,实验室负责人应指定安全员,负责本实验室日常安全管理。
咨询电话:010-62288327 联系人:曹老师
特此通知。
智慧校园建设中心
2024年12月18日
撰稿:
刘
毅
排版:白乙婷
审核:杨如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