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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教学单位:
寒假将至,为切实做好寒假期间学校实验场所安全管理各项工作,进一步保障学校实验场所安全和实验仪器设备的完好,根据《黑龙江工程学院实验室安全管理办法》等相关要求,现将有关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牢固树立安全意识,强化责任落实。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实验场所安全工作,牢固树立安全思想,提高安全防范意识。各教学单位要在放假前组织本部门人员,针对实验场所开展一次专项检查,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二、各单位要有专人负责假期安全管理工作,填写《黑龙江工程学院实验室安全联系人统计表》(附件 1 )报送至实验设备管理中心,并确保联系人手机等通讯工具畅通。
三、假期有实验任务的实验室,各单位要与实验室使用人签订安全责任书,填写《黑龙江工 程学院寒(暑)假期间使用实验室备案登记表》(附件 2 )报送至实验设备管理中心,并做好实验室进出人员情况登记,不得将无关人员带入实验室。
四、假期不使用的实验室,要做好防火、防盗等工作。关闭水、电源,关好门窗,实验仪器设备要妥善保管,贴好封条。
五、要加强对易燃、易爆、有毒、有害危险品,压力容器、高压气瓶等设备的安全管理工作,认真做好化学危险品、化学废物、废液安全管理及处置工作。
六、做好实验仪器设备的维修和保养工作。各单位要利用假期对实验室设备运行状况进行检查,做好实验仪器设备的维修维护和保养工作,确保下学期开学能正常使用。
七、各单位值班人员要加强实验室安全巡查工作,发现问题及时上报。
八、实验设备管理中心与保卫处联合将于 12 月 23 日 -27 日开展全校范围实验场所安全检查,届时各单位做好各项准备工作。
九、将《黑龙江工程学院实验室安全联系人统计表》和《黑龙江工程学院寒(暑)假期间使用实验室备案登记表》于 2024 年 12 月 20 日前,将电子版协同至实验设备管理中心李欢处,纸质版报送至教学综合楼 735 室。
十、联 系 人: 李 欢
联系电话: 88627727
实验设备管理中心
2024 年 12 月 1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