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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落实首都师范大学智慧校园建设总体部署和工作要求,强化统筹管理,根据2025年度预算编制要求,经学校研究决定,2025年各单位有关信息化建设经费试行前置评审制度,通过前置评审的信息化建设内容方可进行预算安排,具体适用范围和要求如下:
一、适用于信息化建设前置评审的项目和建设内容
1.涉及基础软硬件产品购置的新建或升级改造项目。
2.涉及大数据、人工智能、网络(互联网、校园网、行业专网、安防网、物联网等)建设、安全防范系统建设等信息化基础设施新建或升级改造的项目及建设内容。
3.涉及全校信息化共性基础设施、信息资源建设、共享及应用服务的新建或升级改造的项目及建设内容。
4.涉及信息系统需要学校数据中心基础服务、数据服务及网络服务的项目,以及其他采用云端部署的项目及建设内容。
5.涉及网络安全体系建设、评估的项目及建设内容。
6.涉及公共安全管理、生态环境监控、重点区域监控和应急指挥、信访处理等提升学校突发事件应急管理能力的新建或升级改造项目及建设内容。
二、前置评审要求
(一)项目申报单位报送学校进行前置评审的申报材料须包括:
1.信息化建设立项申请表(附件1)。
2.支撑项目评审的其他材料,如:图纸、图表、情况说明细化分项方案等。
(二)学校组织专家评审会,重点从以下方面对项目建设内容进行评审:
1.与学校智慧校园建设顶层设计的一致性情况。
2.网络安全合规性情况。
3.项目的可行性、必要性及预算合理性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