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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系部 :
为认真贯彻落实《教育部办公厅关于组织开展 202 5 年度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工作的通知》 (教科信厅函﹝202 5 ﹞ 8 号 )、《黑龙江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 5 年度 黑龙江省本科高校和职业院校 实验室安全工作的通知》, 要求高校实验室有序运行,保障师生人身安全和校园稳定, 结合我院实际,制定《 202 5 年度学院实验室安全检查实施方案 》 ,现将方案下发,望遵照执行 。
特此 通知
黑龙江农业经济职业学院
2025年4月15日
2025年度学院 实验室安全 检 查 实施方案
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关于 组织 开展 2025年度 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 检查 工作的通知》 ( 教 科信厅函 ﹝ 202 5 ﹞ 8 号 ) 、 《黑龙江省教育厅关于做好 202 5 年度 黑龙江省本科高校和职业院校 实验室安全工作的通知》,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 深入 贯彻落实 安全教育,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确保实验室有序运行,保障广大师生人身安全和校园稳定,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 本方案 。
一、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实验室安全隐患排查整 改 工作,夯实 学院 安全管理责任 体系 ,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全面排查治理实验室(基地)安全隐患和安全管理工作的薄弱环节,认真整改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降低各环节安全风险,提高各单位安全监督管理主体责任意识,坚决杜绝恶性事故发生,确保师生人身财产安全,维护校园和谐稳定。
二、组织领导
学院成立由党政一把手作为第一责任人的实验室安全隐患排查 整改 领导小组:
组长: 时林 姜桂娟
副组长: 聂洪臣 杨喜林 栾吉斌
成员: 李金生、李志、 王忠波、 刘威 、 刘玉兵 、 于赢军 、 陈殿启、 邢立伟、 马提宝、张绍男、王宏宇、邹明、朱显明、赵东、 吴英、 柴方艳、张立华、杜震宇、姜鑫、李晓红、史洁 、 李晓梅、杜兴臣、卢长鹏、李自新 、 王崇辉 、黄鑫 、于赢雨 。
各单位认真履行安全管理组织机构的职责,层层落实责任,一把手亲自带队抓、深入检查、自查自纠、立查立改,切实消除风险隐患。
三、工作内容及安排
(一)自查自纠阶段( 2025 年 4 月 )
1 . 制定方案: 2025 年 4 月 15 日 实验室安全工作领导小组成员组织学习教育部、省教育厅相关文件精神,讨论制定实验室安全检查实施方案。
2. 动员部署: 2025 年 4 月 18 日 学院召开专题部署动员会,学习贯彻教育部、省教育厅两个文件精神,布置落实学院实验室安全检查实施方案。
3. 系部自查:各系部参照 《 高等学校 实 验 室安全检查项目表 ( 2025 年 ) 》 组织对所属各类实验室进行自查自纠, 4 月 26 日 下班前上报隐患自查自纠汇总表到实训中心。
4. 学院督查: 5 月 5 日 学院进行现场检查复核确认,对重大危险源和重点场所进行现场督查督办。
5. 隐患整改:针对检查中发现的重大问题报院长办公会批准建立安全隐患台账,落实整改责任人、整改时限,做到闭环管理,整改不到位坚决不销账。
6. 提交报告: 6 月 13 日 前由实验实训中心负责提交自查工作报告报告及其他汇总表(附件 1.1 、 1.2 、 1.3 )。
(二)教育厅组织专家进校调研阶段( 2025 年 4-6 月)
教育厅组织专家对所属高校开展进校调研工作,重点调研学校实验室安全工作难点、痛点问题,如队伍建设、制度建设、课程建设、经费保障、重要危险源管理、安全培训、教育宣传情况等。近年发生过安全事故、前期自查中发现过重大安全隐患、上一年度改不到位的高校将列为重点调研对象。具体时间安排另行通知。
(三)整改阶段( 2025 年 10 月)
学院收到教育厅反馈的整改通知书后,完成全部整改工作,并于 10 月 24 日 前向教育厅提交 《 高校实验室安全整改总结报告 》 。
(四) 回头看阶段( 2025 年 11 月 )
学院根据年度实验室安全自查自纠,核查前期检查中发现的问题隐患整改完成情况,确保安全隐患整改横到边、纵到底、落到实处、并形成年度报告和年度实验室安全问题隐患整改台账。
教育部、教育厅根据前期检查情况,联合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在全国范围内组织安全检查入校回头看,重点检查隐患整改落实情况,对安全检查工作敷衍了事,存在风险隐患较多且整改不及时或不到位的单位,教育部、教育厅将对主要负责人进行约谈和通报,并在高校增值性评价中予以减分,对于存在严重失职渎职行为的单位和个人,需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四、 工作 要求
1. 提高政治站位,牢固梳理安全发展理念。要把安全工作摆到重要,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方针,树牢安全发展理念,强化安全红线意识,深刻认识实验室安全工作重要性。各部门要加强指导和统筹,认真组织落实好实验室安全检查和后续督促整改工作。
2. 提升责任意识,全面落实实验室安全主体责任。贯彻落实 《 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规范 》 ,对照文件要求逐条落实,做到责任到人到岗,强化底线思维和红线意识,做到统一领导、分级负责,按照 “谁分管、谁负责”“谁主办、谁负责”“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层层压实安全管理责任。
3.健全管理体系,完善风险防控长效机制。 贯彻落实 《 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分级分类管理办法(试行) 》 相关要求,完善建立实验室分级分类管理体系,按照危险源管控分级管理体系对实验室进行分级分类管理。校级实验室安全工作领导机构应全面负责本校实验室分级分类管理工作;实验室安全主管职能部门制定实验室分级分类管理实施细则;二级单位认真落实分级分类管理要求,对实验室安全隐患进行 “全过程、全要素、全覆盖”排查,重点做好易燃、易爆、易制毒、剧毒化学品安全及生物安全风险评估、应急预案,确保安全管理有章可循、有据可依,做好实验室安全风险防范。
4.强化教育培训,全面提升师生安全意识。要进一步加强实验室安全教育,对进入实验室人员,尤其是对初次进入或长时间未进入实验室的学生做好准入培训,并强化应急处置培训,教师和实验实训管理人员要对可能造成人身安全的实验环节做好把控,落实个体防护,杜绝实验室安全事故尤其是重特大事故发生。
附件
1.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 组织 开展 2025年度 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 检查 工作的通知》 ( 教 科信厅函 ﹝ 202 5 ﹞ 8 号 )
2. 《黑龙江省教育厅关于 做好 2025 年度省本科高校和职业院校实验室安全 工作 的通知》
3. 《 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 2025 年 ) 》
4. 《实训室安全 隐患自查自纠汇总 表》 附表 1.3
黑龙江农业经济职业学院
202 5 年 4 月 15 日